【以案说法】30亿的“大买卖”,4家废旧金属经销企业为何这样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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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税税务争议组 整理/评论
狭小的办公室、对购销业务一无所知的员工、每月逾亿元的对外开票金额……MH公司疑点重重。检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家企业不“简单”,其设立、接收开具发票均有“套路”,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大的秘密。
不久前,广州市国税局北区稽查局接到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案件线索。线索信息显示,广州市MH公司涉嫌利用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凭证抵扣税款,涉及金额700多万元。
接到线索后,北区稽查局迅速组织人员成立专案组对MH公司立案调查,并制定了首先调查企业海关完税凭证和其所涉货物具体情况,再对发票申报抵扣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实施检查的调查方案。
检查人员了解到,MH公司成立于2013年底,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某,注册资本1800万元。主要从事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批发、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等业务。
在准备调取企业账册、申报表等资料,并赴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时,检查人员在调阅企业申报信息时发现,该公司已将上级机关线索中提及的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凭证涉及的进口增值税税款作了进项税额转出。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疑点企业已经得到了“风声”?检查人员判断,可能是疑点企业得到了其他使用假海关完税凭证企业正在被调查消息,引起了警觉。
虽然企业最初的疑点线索消失,但检查人员认为,MH公司既然曾经与伪造海关完税凭证的事“沾过边”,企业就绝不简单。为此,北区稽查局决定继续对MH公司实施税收检查,组织人员实地调查企业经营场所,详细检查MH公司原材料、销售商品、相关成本费用等情况。同时,加大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分析力度,逐月提取MH公司增值税进项和销项发票的信息资料,从中寻找疑点。
经过调查,检查人员发现,MH公司疑点重重:其一,作为一家从事废旧金属回收贸易的企业,MH公司办公场所仅50平方米,没有仓库,公司员工不到5个。其二, MH公司取得的进项发票绝大部分来自深圳市的一些贸易公司,作为废旧金属回收贸易企业不直接向产生废旧金属的工厂购进货物,反而向贸易企业采购,不符合废旧金属回收行业和贸易企业的经营常规。其三,MH公司开票信息显示,其每月开票销售额均逾亿元,购销货物量均在10万吨左右,但其账目上却没有运输、仓储等相关费用的支出。其四,检查人员对该公司员工进行询问时,发现企业人员均不熟悉废旧物资回收业务。
检查人员认为MH公司疑点众多,且对外开票量巨大,具有较大虚开违法嫌疑,决定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调查取证范围。
经过案情研讨,检查人员决定从MH公司票流、资金流等方面入手,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检查人员从发票系统中调取了MH公司进项发票信息,向其绝大多数上游开票企业所在地——深圳市税务机关发出协查函,请当地税务机关帮助核查上游开票企业情况。不久,深圳市税务机关调查回复的信息显示,MH公司上游开票企业在向其开具发票后,已处于走逃和非正常经营状态。
在对企业实地调查过程中,由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始终未露面,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该企业一名工作人员透露,MH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并非陈某,而是张某某,公司各项业务运营和资金流转均由张某某负责。但在检查人员对MH公司实施检查的整个过程中,张某某始终以业务繁忙为由未露面。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逐渐感觉MH公司并不简单:企业法定代表人不是实际经营人、上游企业开具发票后大量走逃……综合各类调查信息,检查人员认为,MH公司是一个没有实际经营业务、专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收取手续费牟利的违法企业,其背后有可能有违法团伙操纵。
随着调查工作逐渐深入,MH公司人员先后失联。对MH公司资金流的调查结果显示,MH公司收到下游企业货款,在扣除一定比例费用后,均汇入上游开票企业账户,所有资金流均最后进入废旧钢铁产出单位和从事废旧钢铁收购业务的个体业户账户。检查人员并未在MH公司资金流调查中发现有资金回流现象。
MH公司人员走逃,企业资金流调查没有收获,下游企业调查缺乏线索,案件调查工作一时受阻。
就在北区稽查局案件查办遇阻之时,广东省国税局稽查局传来了公安机关的新线索:深圳市国税局稽查局、深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在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中,发现了一个以张某忠等人为首,利用空壳公司大量虚开发票的犯罪团伙。
公安机关在追踪张某忠团伙虚开企业的下游企业时,牵出了以张某某等人为首在深圳、广州等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另一个犯罪团伙,深圳市公安机关在调查中获得的线索和证据显示,张某某团伙的虚开违法行为与广州MH公司等企业有关。
深圳市公安机关运用侦查技术手段,对两个违法团伙涉案人员的日常活动进行追踪、布控,与税务机关协同取证,在掌握了犯罪团伙对外虚开的“业务”程序、人员情况和相关证据后,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深圳市公安机关联合其他地区警方,同时在深圳、上海、江苏等地对张某忠、张某某两个虚开团伙实施收网行动,除张某某逃脱外,成功将张某忠、张某某两个虚开团伙的多名主要涉案人员抓捕归案。深圳公安机关在张某忠团伙位于深圳市某小区的作案窝点中,查获了大量用于开票的电脑、打印设备,获得了大量开票信息数据,以及该团伙与张某某团伙设立的企业进行开票往来的业务记录等关键书证。
违法团伙人员在深圳的落网,以及深圳市公安机关在两团伙违法取证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给MH公司涉嫌虚开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转机。北区稽查局立即与深圳市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从公安机关处调取了MH公司接受深圳张某忠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证据和数据材料。
深圳公安机关提供的案件查办资料和证据显示,以张某某、林某辉等为首的违法团伙除控制MH公司以外,还在广州注册了另外3家企业,3家企业与MH公司一样均从事废旧金属回收及经销业务,并在短期内大量对外开票。北区稽查局立即将3户企业与MH公司进行了并案。
尽管深圳市公安机关在对两个虚开团伙布控调查过程中,已取得了MH等4家企业对外虚开发票的证据,但MH等4家涉案企业虚开违法的证据链条中,仍缺少涉案人员的讯问书证一环。
为此,北区稽查局检查人员奔赴深圳,与警方一同对已被刑拘的张某某团伙主要成员林某春实施讯问。林某春在讯问初期仍心存侥幸,对其团伙设立MH等企业虚开发票问题避重就轻,拒不承认违法行为。但面对税警双方陆续出示的大量调查证据,最终,林某春放弃了对抗,对其伙同张某某、林某辉等人对外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张某某为首的虚开团伙盗用他人身份证注册4户空头企业,以较低价格向张某忠为首的虚开团伙购买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抵进项,随后以收取7%~8%的开票手续费的方式,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964份,涉及金额31.11亿元,税额5.28亿元。
应对废旧物资回收业实施全链条监控
广州市国税局北区稽查局副局长 宋孟华
本案是一起团伙性质虚开发票违法案件。违法分子通过设立4家空头企业,以购销废旧金属为名,非法从上游企业取得发票虚抵进项,并向下游十多个省市企业大肆虚开牟利,涉案金额巨大,涉及范围广,影响恶劣。
本案的发生,除违法人员利欲熏心,为牟取利益不择手段,不惜触犯国家法律等主观因素之外,也反映出目前废旧物资回收产业链中企业在进销抵扣,以及税收监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中,直接从事回收工作的大多为个人或个体业户,为了达到盈利最大化目标,其一般很少为废旧物资购销企业和废旧物资再利用企业提供发票,而后两类企业在购销和生产过程中会因此增加税负,这一行业特点为违法分子虚开发票提供了“市场空间”。
因此,税务机关应对废旧物资回收业实施全链条管理,通过对上下游企业同步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以此遏制虚开违法行为的发生。对于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个体业户,在加强税法宣传的同时,税务机关可联合地方政府协税部门通过加强网格化管理,及时掌握个体业户经营情况,防止其接受虚开发票。
针对废旧物资经销企业,税务人员应结合其发票购销信息,加强对企业经营场地、仓储水平、运输能力等实地核查,通过实时掌握企业经营状态,及时发现企业购销异常情况。此外,可针对废旧物资经销企业购销特点,确定大金额购销限额参数,建立购销预警指标,以此加强对废旧物资经销企业大额购销行为监控。
对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税务机关应掌握企业生产流程、产品工艺,加强日常税负分析和投入产出分析,以确定其进项购进废旧物资数量是否属实。同时,征管部门应采集行业典型企业进销存特征信息、税负等数据,建立行业疑点数据库,并利用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管理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等管理工具,对企业进销地区合理性、成本费用匹配性、货物类别的一致性、进销金额突变性等开展经常性分析,严密监控企业购销大数据,以及时发现企业异常情况,防范遏制虚开违法行为发生。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