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打击创业者信心,许多创业失败者不是老赖,他们只是无力还债

目前社会上这么多老赖让许多人疑惑,难道我们的社会诚信体系真的崩塌了吗?其实不是这样,真正有能力还款但欠钱不付、借债不还的老鼠屎并不多。在这些所谓的老赖群体中,大部分都是中小微企业主,都是一些创业失败者。

不能打击创业者信心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一直鼓励和支持创业者,从原来的下海经商到如今的大众创业。也正是这些敢于拼搏进取的创业者为社会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60%的GDP和80%的就业岗位;也正是这些创业者让许多普通百姓走向小康。现如今,这些中小微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举步维艰,甚至倒闭破产,导致有很多债务不能按期归还,但他们其中大部分人不是老赖,是他们已经暂时丧失了还债能力,他们不是有钱不还。不论从情理上还是从法理上,我们都要把这部分创业失败者和真正的老赖区别开来,区别对待,这样才比较客观。司法实践不能一刀切,不能打击创业者信心,不能把这些曾经为社会做过贡献,只是暂时遇到挫折的创业失败者和那些真正的老赖一样去惩戒,要放开他们的手脚,让他们从头再来。

有许多创业失败者不是老赖

法律条文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表述非常明确:“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这其中的关键词是“具有履行能力”,现在很多创业失败者,都是倾家荡产,负债累累,有的甚至妻离子散,流离失所,他们哪里是“具有履行能力”呢?所以,对于这些创业失败者定性为老赖,进行所谓的信用惩戒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他们实在是拿不出钱来,又不能去违法犯罪,是吧?那么惩戒的作用在哪里呢?那就是直接一棍子下去,让他们再也爬不起来。这些创业失败者一个人爬不起来也无所谓,那么债权人的利益如何实现?普通老百姓到到哪里去找个饭碗呢?还有那么多关联人的利益如何保障呢?所以说,许多创业失败者不是老赖,也不适宜惩戒,要给他们时间爬起来去还债。

客观面对当前的经济形势

目前国际经济形势风云变幻,对于我们的经济体来说,前面有贸易战,有一些大国的堵截,后面有东南亚一些小国的追赶,我们的早期经济发展的人口红利已经不复存在,供给侧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优化产业结构,想让一些企业创新发展。那么,对于目前这一批创业失败者,他们就是社会的财富,因为他们有经验,有历练,有魄力,要让他们利用自身的优势去谋求创新发展,不是吗?不能打击创业者信心,不能让一些创业失败者再也无法站起来。一个经济体的繁荣发展,一定是有一批甘于奉献的创业者。社会要容忍失败,要理解和宽容创业失败者,而不是一味地惩戒。目前的1500多万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这些创业失败者,这是我们经济振兴发展的人才,不是垃圾。

当然,目前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依然在探索阶段,遇到一点问题也是可以理解。如果能有一部《个人破产法》出台,那么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创业者期待这一部法的到来。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交流这么些,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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