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姨妈长眠的地方 || 洪和胜
姨妈长眠的地方
文//洪和胜
天气转暖、银杏吐蕊、垂柳含烟、野草变青的时候,我们带着香、蜡烛、纸钱等祭品,长途跋涉,几经奔波,来到一个遥远的小镇。
小镇是姨妈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也是姨妈长眠的地方。
姨妈的坟墓在一座小山包上,一条弯弯的山路通到那里。我们三四个大家庭几十个人弃了车,在弯弯的山路上默默而行。
在一大群姨妈子孙的引导下,我们来到了小山包上。这里地势平坦,野草遍地。
正在我迟疑间,其中一人指着一个微微隆起的小土包说:“那就是她的坟。”
天哪,这哪里像坟墓?土包高不过一尺,杂草蔓延,荆棘丛生,且连一块坟碑都没有……我的心一阵惊悸,鼻子一酸,眼泪忍不住夺眶而出。
最后一次见到姨妈大概是三十年前的事了。那时,我的年龄虽已不小,但因为与姨妈的交往甚少,以至于关于她的一些记忆竟是十分淡薄。
脸色白净,皮肤细腻,明眸皓齿,笑起来很甜,说话慢条斯理,仪态高雅,举止得体,看上去像个出身于官宦之家、素有涵养、气质毕露、衣食无忧的阔太太——这就是我对姨妈的所有记忆。
姨妈并非官宦家庭出身,却读过几年书。听母亲说,早年,姨妈聪慧得很,在学校时,能够用英文背下孙中山《遗嘱》。母亲还说,姨妈是个苦命人。十几岁时跟着父亲,从城里来到一个偏远而贫穷的小镇开酒坊。
这个镇可称得上名副其实的袖珍小镇。全镇百来户人家,大多以种田采药为生。地处深山,交通落后,使得镇上很少有人出去见过大世面。即使有人想到县城赶集,也得翻山越岭,过溪涉水,来回要花上好几天时间。
那时的人买酒不像现在,整瓮整瓮或整箱整箱地买。因为太穷,他们大多是拎一个空瓶子或端一个瓷碗,买一二两或半斤;即使买一斤,也是拿回家分几次慢慢地饮,慢慢地品,绝不敢一次性过足酒瘾。买酒时,这些穷人们鬼得很,拿眼直勾勾地盯着小伙计手中的勺。舀了酒后,仍然不放心,还要放到鼻子边闻了又闻。这还不够,闻过后,端起酒碗,小啜一口,上下嘴唇细细嚼过,待发出几声啧啧的脆响,确认酒中没有掺水后,才付钱离柜。
小镇开有好几家酒坊。由此分析,这里的竞争比较激烈,姨妈家的酒坊生意不会很好,赚的钱也不会多。好在外公向来为人本份、厚道,从不敢在酒中掺水,也不会做短斤缺两的事,加上有一手酿酒的好技术,酿出的酒醇香、地道,生意脚总是不断,小日子还算过得不错。
姨妈是小镇里的美人。当她日渐长大时,识大体的外公不忍心让她在酒坊里再做个帮手,择了个日子,将她嫁给了一个家底殷实的男人。没料到小夫妻婚后不久,天地变了,男人因家庭成份不好,开始了漫长的苦日子。
姨妈为她的男人生了六个孩子,五男一女。因为日子穷得实在过不下去,两个孩子送人了,一个孩子未及成年病死了,自己含辛茹苦带大两男一女。在这三个子女中,其中一子一女十分孝顺,可惜为了生计,都不在身边,而另一个在身边的儿子却大孽不道,经常对她百般凌辱,甚至拳脚相加。
我见过姨妈的次数不多,其中一次刻骨铭心。那是四十年前的事了,我一个人逃到了姨妈家。姨妈见了我,疼爱有加,烧了不少好吃的东西给我吃。那时我经常尿床,有一次将她给我铺的棉被全尿湿了。姨妈没有责备我,而是将被拆了,洗了被套,晒了被絮,缝上后又铺到了我的床上,只不过在被子上她多铺了一块厚厚的棉布,已防我再次将被尿湿。那一夜,我感觉睡得特别温暖特别香。
16年前,姨妈先于她厮守了一辈子的男人突然走了。母亲说,姨妈一直患有严重的高血压。一天夜里起床大便,一用劲,脑溢血,当场死在马桶边。
苍天无眼。姨妈菩萨心肠,一生勤劳节俭,就这样匆匆走了,没有留下一句话。她死后,坟墓无碑,坟冢孤零,坟地朝西。苍山不知埋着谁的白骨,只有飞鸟偶尔划过空谷;晚霰与之作伴,秋风为其哀鸣,冷雨偷偷低吟……
点上清香、蜡烛,烧着纸钱。跪在姨妈的墓前,我五内俱焚。不为别的,只为一个好人的土墓竟然无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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