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闯入诊所遭反击受轻伤 6名反击者获刑!

据媒体公开报道显示,江苏省邳州市燕子埠镇茅寺村有一处石矿,山海集团在此开展恢复治理业务。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当地人陆某

茅寺村石矿为运输修了一条路,因占地补偿问题与当地村民李爱科发生矛盾。陆某司机兼保镖崔虎虎,带人砸了李爱科的私家车。

李洪磊是李家长辈,离开茅寺村老家到山东台儿庄生活已经20年。但凡家族成员遇到事,他都会参与调停处理。李洪磊在台儿庄华兴路开了一家诊所,这里也是他的家;诊所在一楼,一家人住二楼。

知情人透露,砸车事件没过几天,崔虎虎就打电话威胁李洪磊:“你继续支持你侄子(李爱科)去告,我最多蹲上两年,出来杀你全家老小。”之后李洪磊报案,当地派出所认为对方未构成实质性伤害,未立案。据媒体报道,崔虎虎本人对于“威胁”李洪磊一事予以否认。

为了安全起见,李洪磊在自家诊所内外装了监控探头。

然而矛盾并未缓解:2018年12月24日下午17点10分,陆某带着崔虎虎来诊所找李洪磊谈堵路砸车的事。陆某和李洪磊谈判期间,崔虎虎走出去,在门口和李洪磊的侄子李天吉发生口角,双方矛盾升级,随后就发生了崔虎虎持匕首闯入李家诊所那一幕。

事发后,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李洪磊等6人提起公诉。10月11日,台儿庄区法院公开审理李洪磊等人寻衅滋事一案。

检方起诉称,2018年12月24日17时30分许,在李红磊诊所门口,李天吉因琐事与崔虎虎(另案处理)发生争执并相互辱骂,后二人准备打架工具。崔虎虎到其驾驶车里拿匕首,李天吉到诊所二楼拿两把菜刀,二人在诊所一楼内对峙并互相叫骂。李天吉事先打电话联系被告人李红亮、李红林、李爱学、李强等人来帮忙。四人赶到现场后,李红亮、李红林从李洪磊、李天吉手中拿过菜刀,对崔虎虎进行追砍。崔虎虎在诊所门口被打倒后,李天吉、李爱学、李强等人用脚往崔虎虎身上踹。

检方还称,李洪磊捡起掉在地上菜刀,朝崔虎虎身上砍。崔虎虎挣扎逃跑后,李红林、李红亮等人继续对其追砍、殴打并再次将其打倒在地。崔虎虎再次挣脱逃走,在打斗中双方均有伤。

经法医鉴定,崔虎虎构成人体轻伤二级,李红亮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李强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检方认为,李红林等6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诊所监控视频显示,2018年12月24日17时29分6秒,人高马大的崔虎虎从黑色上衣的右兜里掏出了一把匕首。从17时29分6秒到17时29分20秒,崔虎虎一直右手持匕首,手里比划着,试图往诊所里面冲。

17时29分20秒,李天吉在崔虎虎持匕首试图往里冲的情况下,从楼上拿着两把菜刀冲了下来。

摄像头从不同角度拍下了之后的打斗情景:崔虎虎持匕首往前冲,李洪磊的妻子鹿书芹试图劝说拦阻,被崔虎虎猛地一掌,推倒在地。

很明显,这一掌激怒了李家人,之后李家众人先后与崔虎虎打斗起来。

10月11日庭审时公诉方出示的被告人李天吉的供述称,当时崔虎虎拿着匕首进屋,说“看你多牛x,弄死你”。

来源:上游新闻

嘉宾:陈维镖律师

云南省政协常委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常务委员

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主任

方弘:李家人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但为什么最终他们却被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陈维镖律师: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流氓罪中分出来的四个单独罪名之一。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从这个罪所表现的客观行为可以看出,其行为方式呈现多样化的特征。由于此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犯罪表现形式有十分相似的地方,在新形势下出现新的特点,就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

对寻衅滋事罪的误定,在司法实践当中是经常存在的。尤其是扫黑除恶的大环境下,对一些情节轻微但没有达到情节恶劣也以寻衅滋事定罪。

本案,我认为李家六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为,李家人是在崔虎虎无事生非,已经持刀进来诊所,对自己的家人进行加害的情况下才采取防卫的措施。

这里涉及到是否构成在正当防卫的问题。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侵害行为人,崔虎虎持刀进入,肯定存在不法侵害。同时,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即便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也属于正当防卫。

无限防卫是指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个事件存在另外一个情节,崔虎虎逃跑之后,李家人仍然追上去,用脚踹以及对其进行殴打,造成了一定的后果。事实上,崔虎虎逃跑的过程中,加害行为已经停止。此时,就涉及防卫适时的问题。防卫适时是指加害人已经停止加害,但防卫人还在继续采取过激的行为,造成侵害人损害后果。

如果加害人没有逃,仍然持刀过去跟李家人进行斗殴、加害李家人,在这种情况下,李家人采取殴打等措施仍然是防卫的过程当中。但是,加害人跑了,防卫阶段已经停止。因此,在这个阶段,李家人不构成正当防卫,只是有防卫的性质。

根据《刑法》规定,李家人虽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方弘:在上述情况下,李家人具体涉嫌哪方面的罪名?

陈维镖律师:如果受害人的损害后果达到轻伤以上,可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处罚,而不能以寻衅滋事定罪。如果双方约定进行斗殴,在斗殴过程当中造成双方损害的结果,只能以聚众斗殴来定罪处罚。

方弘:正当防卫在法律上的认定是非常严格的。一旦对方加害行为停止,防卫人就不能实施侵犯行为。

陈维镖律师:正当防卫有四个要件:

第一,加害人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违法要件)。

第二,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目的要件)。

第三,必须适时(时间要件),在对方加害正在进行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第四,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后果要件)。

方弘:似乎崔虎虎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陈维镖律师:对,崔虎虎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方弘:之前崔虎虎砸车并打电话进行威胁,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呢?

陈维镖律师:要从两个方面来判断:

首先,崔虎虎是否有寻衅滋事情节。

另外,在砸车的过程当中,车子的损坏达到了一定的损害后果,一般损失在5000元以上就可以定故意毁坏财物罪了。

方弘:崔虎虎砸车,并且打电话以杀人威胁李红磊,李红磊报警,但是公安机关没有立案,这个案件是没有达到立案的标准吗?

陈维镖律师:是的。当时,被砸的车辆损失如果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条件,这种情况下是公安机关不能立案。但是,如果通过评估之后,达到一定的损害结果,符合立案条件。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受害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侦查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

11月27日,上游新闻记者获悉,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6名被告人均犯寻衅滋事罪,李红亮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李红林、李天吉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李洪磊判处有期徒刑1年,李强、李爱华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和3个月。6人当庭表示上诉。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从监控视频、被告人李天吉供述和证人证言可以证实,崔虎虎虽然事前对李洪磊有过言语威胁,但当天并未采取针对李洪磊的不法侵害实际行动,因此不具备防卫起因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案发的起因在于李天吉见到崔虎虎后,想到崔虎虎先前的砸车及威胁行为,心生怨气,就主动打电话通知其叔伯兄弟等人前来帮忙。后主动挑衅崔虎虎,崔虎虎在挑衅之下不甘示弱,二人相约殴斗,均有不法侵害对方的故意,因此每一方均不能以对方的不法侵害成为其正当防卫的借口,即均不具有防卫意图的正当性。

被告人李红林、李红亮等人抵达现场后在崔虎虎与李天吉被他人隔开,相互叫骂没有身体接触的情况下,不问缘由即摸起快递盒、垃圾桶砸向崔虎虎,继而拿刀追砍崔虎虎。崔虎虎在被打砸、持刀追砍过程中,初期只是躲避,而没有实施反击和加害行为。

因此,足以表明6被告人并非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6被告人对崔虎虎1人,双方力量对比悬殊。故其行为均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方弘:看来法院认定的事实和媒体报道的事实有些出入。显然,事实不同对于李家六人最后的定罪量刑都将产生重要的影响。案件二审将会做怎样的认定,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嘉宾:陈维镖律师

云南省政协常委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常务委员

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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