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家庭的住房现状:七分之一人口住房负担过重
德国的住房成本越来越高,这对很多德国长居人口造成了困扰。联邦统计局周四宣布,在2019年,德国约有1140万人生活在住房成本高昂以至于不堪重负的家庭中,相当于总人口的14%(七分之一左右)。当一个家庭将其可支配收入的40%以上用于支付住房成本时,当局会认为住房成本超支,无论相关人员是租房还是住在自住房里。
威斯巴登的统计人员说,去年德国的居民平均将其可支配家庭收入的约26%用于支付租金和租房辅助费用,或用于自住房的还贷和维护。不过相比2014年的数据,已经有了小幅度下降:当时住房成本占可支配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更高,达到27%。
自2014年以来,住房成本超支家庭的比例也略有下降。当时,约有16%的人口(1270万)将其可支配收入的40%以上用于住房。原因是良好的经济和长期繁荣的劳动力市场增加了居民的收入,从而缓解了高租金和昂贵的房产价格给家庭造成的重负。
与欧盟国家进行比较,租房大国-德国受到高昂住房成本的打击特别沉重。如2019年,在荷兰和西班牙,将其可支配收入的40%以上用于住房的只有10%左右的人口比例。在马耳他和塞浦路斯,住房负担超重的人口比例甚至低于3%。但是,在希腊(住房负担超重的人口比例为36.2%),保加利亚(16%)和丹麦(15.6%),情况更加严重,居民的住房成本负担也非常沉重。具体如图:
这就是德国人的生活
在2019年,全德有4150万个私人家庭。
其中1750万(42%)户是单人家庭,其余2390万(57%)是多人家庭。其中两人家庭占33%,三人家庭占12%,四人家庭占9%,最后五人或更多人的家庭占4%。
有些人居住的房子不止一处,这就是为什么德国住宅和公寓数量高于家庭数的原因。
德国人居住的4220万套公寓中(2018年末的数据),平均面积为91.9平方米,每人平均居住面积为47.0平方米。其中四分之一(25%)的公寓有4间房,21%有三间房,17%有5间房。
平均而言,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以上(占26%)必须用于支付住房成本。
大多数家庭(760万,占18.5%)都在拥有50万以上居民的城市登记。相比之下,在人口少于5000的社区中,只有530万家庭(13%)。
约有三分之一的家庭(31%)中至少有一个65岁以上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