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推同伴下水致溺亡,驱使她杀人的不是抑郁症,而是张东升式的报复心理

朋友约她去爬山,两人一路走,一路聊,来到山里的水库前。可能是她自己看到鞋带松了,也可能是朋友提醒她了,她弯下腰绑鞋带,丝毫没有觉察到死神在靠近。

朋友趁机绕到她右侧,猛地把她推向水库,拉扯之间两人一起落水。朋友顾不上自己的安危,仍然用双手死死地把她压在水面下,直到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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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不是哪一部热播电视剧的情节,而是最近发生在南京市的真实案件,而且案发过程正好被水库的摄像头拍个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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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通报,史某某和刘某某都是40多岁,两人以前是同事。很明显,两人起码在表面上的关系还不错,不然也不会相约出游。还有网传消息称两人是闺蜜。

但一名自称是刘某某女儿的人在网上发文,称她的妈妈和史某某并不是闺蜜,而是十几年前就认识了,但最近才巧合碰面,取得联系。她和父亲一直都没见过史某某。

史某某约刘某某去爬山时,刘某某本来不愿意,后来还是同意了。本来一起去的还有刘某某的好朋友杨阿姨,但当天杨阿姨有事,并没有一起去。

从这些迹象来看,史某某很可能是有计划、有预谋的。可能在十几年前,她和刘某某有过一些矛盾,对她形成了心理创伤,她一直耿耿于怀。但刘某某对此缺乏意识和防范,还以为真的是老友叙旧。

当然,也有可能两人在交谈时,刘某某的一些言行举止激活了史某某的某些心理创伤,导致史某某失去理智,临时起意痛下杀手。不过,从现有的信息来看,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还有一些网友有疑问,如果是蓄意谋杀,为何史某某还要邀请杨阿姨呢?有第三个人在场,不是不好下手了吗?

真实的原因现在死无对证,但有可能史某某、刘某某和杨阿姨本来就是认识的,后来三人发生一些矛盾,史某某同时怨恨其余两人,一直有复仇的想法,但另外两人浑然不知。换言之,如果杨阿姨也去爬山了,说不定也会被推下水库。

警方通报里还说,史某某生前患有抑郁症。我一看到“抑郁症”这三个字,心里“咯噔”了一下:这下抑郁症又要被污名化了,很多人又会以为抑郁症患者会杀人了,又要歧视这个群体了。

有一个微信公众号撰文对该案件进行了解读,直接称“抑郁症会杀人”,还说抑郁症患者除了郁郁寡欢、自卑低沉,有时还会又如火山爆发般地出现狂躁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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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还把抑郁症和双相障碍混为一谈,似乎以为双相障碍是抑郁症的一种,称“双相情绪障碍中情绪低落自己厌世,情绪高涨就可能杀人”。接着还举了很多例子,称很多冷血、残酷的杀人凶手都有抑郁症。

更可怕的是,拉到文章末尾,阅读量是10万+。留言区里有很多对抑郁症患者的歧视言论。

这篇文章最后声称关爱、陪伴抑郁症是对的,但给予帮助时要注意安全,慎防患者情绪不稳定时狂躁伤人。

可能这个作者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以上内容和观点有很多是错误的,有非常大的误导性。最主要的错误有以下两点:

首先,抑郁症患者会不会有情绪爆发,异常激动的状态?

这确实是有的。很多抑郁症患者常年内心压抑,负性情绪积累到某种程度,或者又受到一些应激时,他们的负性情绪会爆发。这种状态被称为激越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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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表现是患者会大发雷霆,极度愤怒,大吼大叫,甚至有打人砸物的行为。所以,确实不排除他们会在这时候因为失去理智伤害到别人。

但这种状态有两个特点。第一,患者往往只在非常熟悉的家人面前出现激越状态,对家人大发脾气,把很多问题都归咎于家人。而在外面,他们一般是非常自卑的,甚至有严重的社交恐惧,不要说对人发火了,可能跟人正常交流都困难。

第二,激越状态的持续时间很短,而且非常明显,旁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这个人非常激动,在他们情绪回落之前往往不太敢接近。

案发视频里的史某某有没有情绪激动,大喊大叫?很明显没有,如果有的话,刘某某一定会提高警惕。所以史某某当时并不处于抑郁症导致的激越状态。

还有两种抑郁症可能会伤害别人的情况,第一种是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尤其是有命令性的幻听,指示式的“声音”要求自己伤害某人,如果患者彻底失去自知力,他们真的会去执行。

但他们执行时往往神情恐惧、不安、非常紧张,会有一些异常的行为和话语,旁人一般会察觉,提高戒备。从视频来看,史某某并没有这种表现。

另一种是扩大性自杀,即抑郁症患者认为活在世上太痛苦了,产生自杀念头。但又想到自己死后父母、妻儿等家人会非常悲痛,留在世上受苦受累,所以决定带他们一起走,减轻他们的痛苦。史某某也明显不属于这种情况。

还有,双相情感障碍患者躁狂发作时,会不会伤害别人,甚至对身边人起杀心?

关于躁狂/轻躁狂的定义,在临床精神科本来就有一些争议。很多精神科大夫所说的躁狂/轻躁狂发作,其实是上述的激越状态。对于这种情况的暴力风险性,上面已经分析过了。

而另一种理解是,轻躁狂/躁狂状态其实愉悦的、兴奋的、狂妄自大的。患者表现得开心、活跃,思维跳跃,精力充沛,甚至有一些目中无人,口无遮拦,有很多想实现的计划,但又往往虎头蛇尾,低估了现实的困难。

很多患者非常享受轻躁狂发作的状态,因为他们容易把未来设想得过于美好,心里对自己充满希望。

这样的状态下患者会不会去伤害别人?显然,一般不会。虽然,如果旁人指出患者的不足,患者因为狂妄自大而不服气,所以很生气,但通常也只是一般的愤怒而已,不会达到歇斯底里、伤害他人的地步,更不会有计划地进行谋害。

所以,单纯的抑郁症患者虽然有时会情绪爆发,但一般不会伤害其他人。在重度抑郁发作时,他们会彻底地自我否定,不会抱怨别人,就连自杀也会避开人群。

所谓的“双相抑郁”,其实是双相障碍,不是抑郁症。双相障碍患者处于轻躁狂/躁狂发作时,情绪是愉悦的,更加不会伤害别人。

那为什么很多冷血杀手被证实患有抑郁症呢?那是因为他们不只有抑郁症,还共病有偏执型人格障碍或者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但后者被漏诊了。

上述两种人格障碍在社会中的患病率不低。偏执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为0.9%至2.4%。反社会人格障碍的患病率为1%~4%。

它们可以完全独立于其它精神心理障碍而存在。抑郁症患者可能有人格障碍,非抑郁症患者也可能有。之前热播电视剧《隐秘的角落》里的张东升,谋害了岳父、岳母和妻子,自己想逃脱责任,他就是典型的偏执型人格障碍患者,但不是抑郁症患者。现实中很多冷血、残酷的连环杀人凶手,他们也是人格障碍患者,但没有明显的情绪障碍。

大众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对抑郁症有误解?直接原因是因为恶性案件中,警方和媒体发现患者有抑郁症病史,然后予以披露。

披露罪犯的疾病信息没有错,但问题是这个疾病信息是不全面的。我国绝大部分精神科医生,包括参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专业人员,都对人格障碍的了解不足,识别的意识不足,漏诊现象非常普遍。

DSM-5(美国精神医学学会《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中提倡对精神心理患者实行3轴诊断法,从3个向度去评估就诊者的心身状态和功能。

第一轴诊断是主要诊断,第二轴诊断是智能和人格障碍方面的诊断,即人格改变或者人格障碍方面的诊断,第三轴是躯体疾病方面的诊断。

然而,国内精神科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往往只有第一轴诊断,忽略了第二、第三轴。哪怕在发达国家,这种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就好比家里有3只老鼠,“干坏事”的往往是老二,但大家都只看到了老大,便把责任都归到它头上。你们说老大冤不冤?心理是不是会失衡?

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主流精神科对人格障碍的常年忽视,抑郁症便一再背锅。再这么下去,抑郁症真的会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人们会远离抑郁症患者,对他们投去歧视、恐惧、厌恶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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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悲哀的是,人们越是避开抑郁症患者,事态就越会朝着人们不希望的方向发生。

单纯的抑郁症患者是自卑、自罪的,但部分抑郁症患者因遭受了叠加性的心理创伤,因此不只有抑郁症状,还有一定的偏执型人格改变,即敏感多疑,容易把别人的好意当坏意,总是怀疑别人不喜欢、针对自己。

如果读者们身边也有抑郁症患者的话,可能也会有这种感受。他们比较敏感,容易想歪,一不小心就刺激到了他们。

那么当外界真的对他们不抱以善意时,情况雪上加霜。他们的偏执会越来越严重,愤怒情绪越来越多,逐渐发展至偏执型人格障碍,甚至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这时,他们可能就成为了下一个史某某,令人防不胜防,对社会的危害非常大。

所以,再次申明,大家不要一看新闻里说犯罪嫌疑人罹患抑郁症,就认为他们的罪行是抑郁症导致的,认为抑郁症患者是危险分子!

请大家停止对抑郁症的污名化,切勿歧视、指责和攻击,抑郁症和抑郁症患者不背这口锅!偏执型和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才是重点防范对象!

对于这一点,那位自称是刘某某女儿的人,她虽然是受害者的家属,却有着难得的理智。她称自己也得过轻度抑郁症,且知道发病时思维很清晰,没有说想要杀人,她认为抑郁症一定不是史某某杀妈妈的借口,希望警方要查个水落石出。

还有的人可能不是歧视抑郁症患者,对患者没有恶意,但下意识地把患者视作危险的怪物,敬而远之。虽然他们嘴上不说,但抑郁症患者可感受到,这对他们的康复也是不利的。

其实对于一般人来说,正常、友好地与抑郁症患者相处即可,不要把他们当成特殊群体。

还有的人非常热心,希望去开导抑郁症患者。这种初衷是好的,但如果不具备科学的精神心理学知识,我建议不要尝试对抑郁症患者进行心理疏导。

这倒不是说会惹来杀身之祸,这种可能性非常小,但往往可能激活了患者的心理创伤,造成二次伤害,令他们病情加重,这便好心办了坏事。

在短时间内,所谓的“抑郁症患者会杀人”这样的误解不会消失,抑郁症去“污名化”的过程道阻且长,任重道远。但随着精神科的临床诊疗越来越完善,疾病知识普及的程度越来越高,大众对精神心理障碍的理解越来越深入,抑郁症终有被洗去罪名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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