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忠实莎粉来说,对于”孩子10岁“申请应该不太陌生。这个法律来自于英国国籍法,是根据自然权利法则来制定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孩子在英国出生(或者说在很小的时候就来到英国),只要这个孩子在英国连续生活10年,就可以直接申请入籍;无论在申请的时候,这个孩子是否在英国有合法的身份,也无论孩子的父母是否有身份。
”孩子10岁入籍“申请的要求基本上有3点:
而对于不是在英国出生,但是很小就来到英国,并且连续生活了10年以上的孩子来说,他们申请入籍和出生在英国孩子申请入籍的不同处在于,这种情况下,孩子申请入籍是完全取决于内务大臣的酌情处理。但对于在英国出生的孩子来说,他们10岁申请入籍就不是取决于内务大臣的酌情处理;而是只要他们满足上述要求,移民局就必须批准他们的申请。从法律意义上讲,孩子有了身份后,对于生活在英国且没有身份的父母,主要的好处是,父母可以申请特许身份,通常一次给2年半,可以续签多次,直至符合永居条件。不过,如果父母希望在孩子入籍之后,自己的身份可以获得提升,比如说由特许身份直接跃升到永居身份,这是不现实的。孩子的英籍身份对于父母其他方面的帮助是很有限的。其实对于不少莎粉来说,自己孩子的情况,除了申请”孩子10岁入籍“,还能够符合”10年合法永居“申请。如同上面刚提到的,对于许多父母来说,其实已经持有特许身份,或者能够申请特许身份了;这种情况下,孩子如果申请入籍,对于父母移民身份的提升,基本可以说没有什么帮助。另一方面,一旦孩子选择了入籍,几乎等于孩子无法持有中国籍,除非是之后选择了放弃英籍。然而这个层面上,如果孩子放弃了英籍,再去申请其他英国合法身份,反而是更加麻烦的;因为孩子届时需要符合相关身份/签证的要求,才可能申请成功的。如同丽莎过去曾经的文章一再提醒过的,持有英籍身份并不等于可以拥有永居身份;也就是说,一旦选择放弃了英籍身份,当事人的身份是不会自动“退成”永居的。如果届时希望申请英国永居身份,那么当事人必须符合永居申请的相关要求,才可能申请成功的。对于在英国连续生活10年的孩子来说,一个常见的情况是,孩子的父母已经持有特许身份,并且在持有特许身份前,曾持有临时准入(Temporary Admission)。莎粉们一般比较熟悉曾持有“临时准入”的情况,也就是有“报到”过(只不过持有“临时准入”不完全等于需要“报到”;不是所有被移民局核发“临时准入”的当事人,都一定会被要求“报到”-比如说未成年小孩、孕妇,甚至是目前疫情情况下,许多人可能不会被移民局强制要求“报到”)。丽莎在先前的文章有提过,对于当事人已经取得合法身份(如特许身份)的前提下,当事人在正式拿到身份之前的“报到时间”(或者说持有“临时准入”的时间),就可以被算进“10年合法居留”之内。也就是说,这么一来当事人可能比原来预期的,更快能够满足申请永居身份的条件。比如说一位持有2.5年特许身份的当事人,原本需要续签3次,也就是持有特许身份共10年时间,才可能申请英国永居;但如果算入先前的“报到时间”,当事人可能早就满足(或者能更快满足)“10年合法居留”,而能够提早通过“10年合法永居”申请英国永居身份。因为根据移民局的政策,一般如果父母被核发了“临时准入”,那么依赖父母的“孩子”(Dependent Children),通常也会被同样核发“临时准入”-孩子和父母的身份会保持一致。那么,孩子如果之后随着父母一起拿到了特许身份(或其他正式的合法身份),那么当父母可以满足“10年合法居留”的时候,孩子基本也同样可以满足这项要求了。这种情况下,孩子可以通过“10年合法居留”去申请永居身份,而不是只能通过”孩子10岁入籍“去申请英籍身份。换句话说,一定程度上这些孩子是具备想要申请“英国永居”或者“英籍身份”的选择权利的。这对于希望让孩子在英国受教育、生活或长期发展,但又不希望孩子无法取得中国籍的父母来说,的确是增加了一个有利的选择。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孩子申请“10年合法永居”的另一好处是,在申请准备上要比成人(也就是父母)一般来得容易些。原因是,孩子一般不需要像父母那样,被移民局要求“报到”;而且孩子在英国生活,一般也都会去上学。所以在证据的准备上,相对会较为简单。一般来说,这类孩子申请永居,需要准备的资料,其实和”孩子10岁入籍“所需材料差不多。最主要的重点在于,孩子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在过去的10年里,一直是连续生活在英国的。-孩子的红本子:这个本子记录着孩子从出生到3岁左右接受例行健康检查和免疫针的情况,是很好而且很全面的证明孩子在英国生活的证据。-幼儿园的证明信:这可以证明孩子从3岁到5岁的上学情况。-小学的证明信:它可以证明孩子从5岁到10岁之间接受教育的纪录。具有10余年英国移民申请和诉讼处理经验的丽莎律师行丁律师进一步表示:一般情况下,孩子也通常不具备犯罪纪录或其他有违“良好人格”的纪录;所以从这种角度来看,孩子的案件甚至可以说比起成人(父母)还要来得好,申请的成功率更高。
其实,这里需要指出的一个观念是:“10年合法永居”申请是不存在“陪同家属”(有Dependent)概念的。
也就是说,每个人的申请都是独立的,看的是申请人自己是否有满足“10年合法永居”申请的相应要求,例如满足“10年合法居留”。
孩子满足了要求,不等于父母就一定能满足要求;夫妻一方满足要求,不代表另一方也可以满足要求(反之亦然)。
也就是说,在这类申请上,不论孩子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为何,彼此间的申请都是各自独立的,不存在谁依赖谁的概念。
在这种情况下,假设今天是一位母亲和她的一个孩子,两人都满足了“10年合法居留”,想要一起申请英国永居;那么在申请的时候,是需要递交两份申请,并且支付两份申请的费用(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起”的)。
但当然,一般这类情况下,由于孩子先前的身份是随着父母的;所以当父母能够申请永居的时候,孩子也基本同时可以申请永居了。父母自然可以决定,如果觉得孩子的申请在证据准备上比较简单,就先帮孩子申请永居身份;父母的证据准备比较复杂,就等到材料都准备妥当后,再去申请。总结以上,今天的文章主要为莎粉们提供一个新的思路,尤其是如果您原本以为孩子只能申请”孩子10岁入籍“,正在纠结孩子往后的国籍问题应该怎么办的时候,希望这篇内容可以帮到您,为您打开一个新的可能。如果对于上述内容或者英国移民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更多申请上的实际操作问题,只要您需要协助,都欢迎直接联系咨询丽莎律师行。别忘了!新冠期间您可以使用丽莎APP咨询和委托丽莎,动一动手指就能远程监督您的案件。委托丽莎,您完全可以更轻松,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