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频民法典】跟着广播学法典:关于“预约合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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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频民法典·司法润民心”

今天的聚焦民法典,由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姜建龙,为大家解读民法典关于“预约合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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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预约合同相关理解

大家好:

我是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姜建龙,最近,经常有人问我,预约合同到底是什么,它有什么作用。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预约合同的一些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讲个小故事,前几天张三接到开发商的电话,开发商说他三年前认购的房子,因为市场价上涨,不能按原价卖给他了,让他到开发商那重新协商一下。张三一听急了,好不容易订了一套房,怎么就买不上了。张三赶紧拿手机滴滴打车约了个车,正往小区门口走,正好李四开车过来,一问,原来李四也要一块去,张三就取消了滴滴打车预约,付了司机5块钱。和李四俩人到开发商那去协商,最后吵吵半天也没协商个结果。

上面这个故事有两个民法典中新规定的预约合同,一个是张三三年前跟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一个张三用滴滴打车APP预约车。

那什么是预约合同呢,顾名思义,预约合同就是预先为签订本约所进行的约定。这里有两个概念,现在订立的叫预约合同,将来订立的叫本约合同。两个合同的一般形成过程是当事人双方接触磋商到为了本约而签订预约,再到最后签订本约。

那有人就问了,为什么要签订预约合同呀,签订预约合同有什么用呀。

现在,大家都很重视效率,珍惜时间,谁的时间也不能浪费,你想呀,你辛辛苦苦与对方商量了很长时间,打电话呀,请吃饭呀,事情已经有一些眉目了,这个时间对方突然要出国半年,你不得把你们已经取得一些谈判进展固定下来,就跟国际谈判备忘录似的,这个时候,咱先把定下的事写到纸面上,再订个时间,正式签合同,这个先签的书面合同就是预约合同。

签了预约合同有啥用呢?在民法典规定预约合同前,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全国各地对预约合同的判法不统一。这次民法典对预约合同有了明确规定,也就是说,预约合同他是个合同,是合同的话,你在预约合同里约定了权利义务,只要这个约定不违法,一般情况下,就能按照得到支持。

咱再回过头来看上面张三买房遇到开发商耍无赖,怎么办,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第二款对此作了规定,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那张三怎么主张权利呢,这时就得看有没有房,如果有房,张三可以要求与开发商继续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那有人问了,有房了,为啥不能要求开发商交房呀。因为,交房是本约合同的内容,本约合同还没签呢,你张三还没交剩余房钱呢,怎么让人交房呀,对吧。另外就是没有房的情况,张三这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还有咱们上面说的滴滴打车这个事,张三取消了滴滴打车预约,向司机付费5块钱,为啥要付5块钱呢,这就是张三取消了预约车的违约金。

供稿:民三庭

编辑:龚泽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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