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江头村和长岗岭村古建筑群

——江头村和长岗岭村古建筑群

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西北漓江上游护龙河畔。又叫江头洲村,有180余座明清时代的古民居,青砖灰瓦,屋檐层叠,错落有致。村中几乎都是周姓人家。

据《灵川县志》载,他们多是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的后裔。明弘治年间(1488-1505年)从湖南道州迁来。村中文风深厚,清代出仕168人,有一门两进士、三代庶吉士、四代四举人、五代五知县之说。

按规定,国家重点文物的维修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来做。但整个西南地区只有一个单位:自治区文物产业中心。湘桂滇黔数省区的"国保"级文物维修均由它一家做。鉴于目前江头村古建筑群危损严重需要维修,县文化局必须先请区文物产业中心的专家做出文物保护维修的规划,送国家文物总局审批后立项,争取拨下经费来予以修缮保护。

自2001年起,江头和长岗岭村村开始向国内外开放。2003年长岗岭出现旅游高峰,每年有5000多游客到来。村里不收门票,免费参观。

近两年因路况不佳,游客比以前减少,只有周末才有些散客过来。而到江头村观光的中外游人则逐年增多,近两三年每年都有一两万客人,其中以桂林市民为主。

村古民居管理委员会不收门票,仅象征性的收些文物管理费和清洁卫生费,每年可得收入二三万元。

县文物部门表示:古建筑物为不可再生的文物,不可转让和抵押,也不可作为企业来经营管理。为了保护好它们,可以在保护的前提下,像故宫博物院那样作为人文景观开放,收取一定的文物保护基金。

为了长期有效地保护好两村的古建筑群,我们可以考虑从这个角度来做文章,参照其他地方的保护办法,更有效地保护好这些的宝贵文物。

竹 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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