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下跌近一半,可以直接弃房断供吗?

最近,有位网友提问,他是2017年在张家口万全西山买的房产,当时房子单价是9000元/平米,现在差不多跌到5000元/平米。由于今年突发疫情,这位网友早已入不敷出,基本生活支出都成问题,现在房贷只能通过信用卡透支的方式来还,而这样拆东墙补西墙的日子,过得真的很累,睡觉都不觉得踏实,既然现在该小区房价都跌去了近一半,那可不可以直接选择断供呢?

其实,像张家口这样的河北四线城市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口流出量较大,产业结构也较单一,房价下跌乃是一个大趋势。现在国内房价下跌的城市也有不少,把2017年至2018年买房的群体深套其中,主要集中在三四线城市。像燕郊的房价从38000元/平米,跌至18000元/平米;大场的房价35000元/平米,跌至13000元;香河的房价24000元/平米跌至8500元/平米;永清的房价23000元/平米跌至6500元/平米。

不过,对于高位购房者来说,你既然与银行签了合约,就要有契约精神,房价涨了你不感谢银行,而一旦房价大跌了就要选择断供,这样就毫无诚信可言,而且自己也要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真的是没有这个必要。我建议这位购房者,你可以和贷款银行进行协商,根据你贷款的年限,看能不能再延长几年款的时间,或者向银行提出申请,暂时先还每月的利息,等贷款人度过难关后,再补交本金。相信银行会对购房者提供支持的。

如果与银行协商不成,购房者也不要选择弃房断供,可以将自己这套房产进行挂牌出售,如果能卖掉最好,实在卖不掉再走断供之路,因为业主自己出售掉名下房产,要比银行让法院拍卖要强一些,只要把房子卖掉,自己贴点钱,再把前面欠银行的房贷都给还了,这样就可以不用进入失信人和执行人名单。而且还不用承担银行起诉业主所形成的费用。

当然,实在不行也只能走断供之路,由银行向法院提出请求,将业主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委托当地法院进行拍卖,但是通过法院拍卖的房子,房价会跌得更惨。拿张家口购房的这位业主来说,房价从9000元/平米,跌到5000元/平米,如果通过法拍的话,起点只有现价的7成起拍,也就是3500元/平米起拍,这套房子能拍卖到4000多元/平米就算不错了,如果欠银行的钱还没有完全偿还清楚,那么银行与业主的贷款合同关系并没有结束,银行仍然有权向业主追索自己的权利。所以,房价下跌的损失,就算业主断供了,最终还是要由业主来还。

实际上,业主选择断供乃是下策,一旦个人征信系统信用出了问题,成为失信之人,那今后将永远无法继续在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了,除非你有资金实力不再贷款。问题是如果业主真有资金一次性购房的话,也不用选择房贷。而对于银行来说,未来国内一些城市房价下跌都会很普遍,将来手里面的法拍房会越来越多,如何能将断供者的房产顺利变现,避免出现过大的损失这才是关键。否则,银行持有大量房产不能变现,那风险也是有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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