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海丨大年初一话喝酒
大年初一话喝酒
作者:明海
最近几天,与人闲聊,总会扯到喝酒上去。
“喝酒,早晚会出事儿”,这个结论未免太绝对,逻辑上似乎也说不通。但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教训,让你不得不承认,这话是真理。特别是当事人,肠子都会悔青。
老B,我的初中同学,年近六旬,高级教师,某中心学校的工会主席。一直喜欢喝一杯,常常是不醉不归,不醉不尽兴。三月前曾约同学W某小酌几杯,中午,俩人喝一斤白酒,然后乘车回校。路途不远,回到学校时,正值学生中午休息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日期间是不能饮酒的,他不当回事儿。本来饮酒后,悄悄回家睡一觉,也就平安无事了。他却兴奋,到班级巡视,恰巧遇到六年级俩女发生纠纷,他劝架,拉女生,抱住女生胸部不放。后来女生家长报警,警察来了,学生亲眼看见,班级监控视频清楚,猥亵未成年女孩,证据确凿。面对警察,哭了,后悔了,可惜晚了!如今,在看守所里过牛年春节了,等待他的是刑期5到8年,双开!
Y君,还不到18岁吧,用他自己的话说“在Rj一带,没有我摆不平的事儿”!上次偶然机会在一起吃饭,中午喝酒时,他白的啤的都喝,我曾质疑:你还是未成年人,喝这些酒,受得了吗?他说:没事儿,我酒场多,几乎天天喝,今天晚上还有场呢。我当时感慨不已,唉,这孩子厉害!但也隐隐觉得这样下去,未必是什么好事。昨天,年三十,回家上坟,听说他遇到大麻烦了。几天前吧,他与几个小朋友喝酒,喝的特别多,白酒几瓶,啤酒几十瓶,喝过酒开车。不是他开的车,但开的是他家的车,出了车祸,把矿上一个下夜班的工人撞死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他不到18点岁,没驾照吧?他没驾照也开车,本身就埋下了交通安全隐患,又喜欢喝酒,出事不是早晚的事情吗?这下好了,等着赔钱吧。好在这次事故他没开车,开车还得判刑呢。
X某,带着一家三口,从淮北开车回杨柳老家,为舅舅祝寿。经不住劝酒,就喝了几杯,按他说法,就喝一点点,毛毛雨。本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他不怕,抱着侥幸心理,仍然开车回家。一路上,过杨柳,上快速通道,过濉溪、烈山,到淮北,没事儿,没遇到交警,也没出事儿。可以肯定的是,他酒驾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我想对他说:以前,都侥幸闯关,没遇到交警查酒驾,也没遇到交通事故,算你走运。以后,但愿有以后吧!他不会听劝的,因为他的妻子劝他无数次了,都无效。还有,就是多次酒驾都没有事,让他更加胆大妄为。还是那句话:出事儿,是早晚的事!不信,咱们就等着瞧吧。
还清楚记得前年在任楼矿医院看到的一幕,某家弟兄俩大年三十中午,因为酒喝多了,大打出手,双方都头破血流,惨不忍睹,棉袄都撕烂得不像样子。到了医院没有外科医生值班,急得俩人的妻子直哭。我送侄子回医院碰巧看到,侄媳妇是矿医院的医生,侄子帮着打电话找医生。他们的妻子都在埋怨自己的丈夫:不让你猫尿,非喝不可,打死算了……
酒不是不能喝,也不是不能劝,不喝不过瘾,不劝不热情,关键是什么时候能喝,喝多少,才算正好。自己的事,当然由自己把握。过节,本来是一家人团聚的日子,本来是阖家欢乐的时刻,不要因为喝酒,闹得鸡飞狗跳,乌烟瘴气。
文/任瑾
编辑/王孝付
作者近照
作者简介:任瑾,笔名明海,高级教师,教学之余写点诗文,有诗文600余篇(首)发表,出版诗文集《生命中有你》。系淮北市诗词学会会员,淮北市作家协会会员,宿州市赛珍珠研究会会员,安徽省诗词协会会员,安徽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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