峻峻:社会科学项目的研究成本究竟如何计量?如何评价?
1.项目成本的构成要素由哪些,需要尊重研究工作、研究行为的客观规律。对于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最大的资源耗费究竟是什么?真的是出差,开会,买设备么?还是作为研究专家的脑力劳动产生的资源耗费?作为研究者的劳动能否得到尊重并给予适当的补偿或奖励才是需要研究的。
2.人力资源耗费是不是仅通过工资得到体现,还是需要额外的补偿机制?如果人力资源耗费没有体现在项目成本中,是否存在“负面激励”,即干多干少一个样,研究不研究无所谓。
3.预算执行不力的根本原因是不是没有找到资源耗费的动因?财政补偿的行为并不是项目本身必须的。假定一个项目30万元,间接费用全部用于激励科研人员,最多也就9万元,那么课题剩余的21万元,都如何使用?其他费用都得用途是否恰当?在现有的监管态势下,存在激励不足与预算执行不力的尴尬情况。
4.如何评价社科类项目的绩效?
从可能的情况有:
一是资金投入的方向,并不能对科研人员产生有效的激励;
二是如果预算执行不力,可能会影响后续其他项目,由此可能会出现以拨代支,套取资金,假发票等违规行为的风险;
三是目前对于科研人员激励的因素主要是研究课题的管理层级以及课题的经费金额大小,至于课题本身的效益,则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
5.如何改进现在的尴尬状况?
一是从管资金全过程向事后直接补贴(或直接购买科研成果)转变。当前是通过立项,预付,验收,结算的程序,能否只要结果不问过程,前期由科研团队自行垫付资金,采取直接验收的方式。对于满足需要的课题成果,直接定额补贴给科研团队,不再纠缠细节。
二、从事前层层审批向事后科研成果公开转变。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对于公共财政资金支持的课题成果,能否完全公开,增强成果的应用型?
三、能否建立诚信档案及黑名单制度。目前会计人员有诚信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对于社科类的监督,能否提升违法违规的成本?比如建立信用评级及黑名单制度。
四、从短期项目合同制向建设“百年大计”的方向转变。很多社会科学的成果,完工一两年就评价其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实是有些急功近利,需要在中长期的实践中得到验证才能判断。不放让子弹再飞一阵,将社会科学类项目的资助考察周期延伸到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