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强化“三个引领”
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这既是落实“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顶层设计,也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指南》明确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题内容、载体形式、学段要求、学科安排等要求。依笔者之见,在具体落实中要强化“三个引领”。
首先,要强化价值引领。价值引领是开展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根”与“魂”。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体现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和人民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思想风貌及行为特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厚植中华文化底蕴、涵养家国情怀、增强社会关爱、提升人格修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学生的文化自信、价值自信。《指南》明确规定,中小学课程教材主要围绕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人文精神、中华传统美德三大主题,遴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因此价值引领是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根基与灵魂,核心是让广大中小学生了解、学习和掌握5000多年中华文明发展积淀中的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对中华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载体形式、精神底蕴等进行系统指导,以正确的价值引领导航,才能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系统化、长效化、制度化。
其次,要强化实践引领。实践引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小学落地生根的重要方式。强化实践引领,让学生在实践体验中产生思想共鸣和价值认同,深刻领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指南》中明确提出“持续开展体验活动、主题活动,强化学生实践体认”。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让中小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最好方式就是注重实践养成。在实践中结合新时代发展要求,衔接古今,体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达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从而树立起传承、弘扬、永续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坚定自信与强烈责任感。为此,需要以实践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等优秀传统文化场所的教育功能,因地制宜开展传统文化类、艺术类、科技类等的研学实践,通过亲眼看、亲耳听、亲手做,通过文化考察、专题探究、设计制作、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实践方式,使学生自觉践行中华传统美德,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中华人文精神与思想。
再其次,要强化评价引领。评价引领是确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指南》提出“建立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确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效果”。评价的首要功能是让学生及时获得关于学习传承弘扬文化过程的反馈,改进后续活动。我们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又要关注学习的过程;既要关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基本知识的掌握,又要关注技能、技艺与技巧,还要关注学生在学习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将传统文化素养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例如,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评价体系,注重引领学生体会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中反映出来的中华民族独特的表现方式、艺术特征、风格特点和文化内涵,使学生形成系统认识,对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突出传统文化艺术的经典性,全面提升学生感知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坚定中华文化立场,提升文化艺术传承能力与创新能力,增强民族自豪感,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研究员)
《中国教育报》2021年02月19日第2版
作者: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