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

非也

我发现人们老是喜欢“惊讶”,比如当听到“某某名人干了某件事,”人们便会惊讶般的说到:“他居然是这样一个人”;又比如人们听到“某某医生、某某教师”做了一些有悖于行业道德的事时,人们又会说:“简直无法想象”.....上到名人显贵,下到平民群众,类似的例子在生活中简直数不胜数,而当人们捕捉到类似的“新闻”后,便会大肆的加以渲染,然后和被渲染者一起发出大失所望的叹气。我不知道人们在看待这世间万物时是用以了怎样的智慧啊,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隐约的感觉到,由于某些因素的原因,世间万物在大部分人们脑海中的印象似乎都是大同小异的,也就是当人们看到某个人、某件事、某个物时,尽管对其还不了解,但首先就已经在脑海中对其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和轮廓。

多数人心中所愿的,四季一定是分明的,春天是鸟语花香,夏天是勃勃生机,秋天是一丛火红,冬天是白雪皑皑。
“政客”一定是身先士卒、一心为民的;“教师”一定是诲人不倦、春风化雨的;“医生”一定是救死扶伤、妙手仁心的;“律师”一定是据理力争、义正言辞的;“文人”一定是妙笔生花、浮白载笔的;“名人”一定是众星捧月 、光鲜亮丽的;社会下层的群众尤其是“工人和农民”一定是五大三粗、蓬头垢面的......
学历高的人一定是学富五车,知书达理,辍学早的人一定是胸无点墨、愚昧无知;正史一定是真实可信,野史一定是荒谬绝伦;法律规范内的爱情都是正义合理的,出轨的感情一定是人所不齿的;着装得体的人一定是文质彬彬的,身穿“奇装异服”、抽烟喝酒、甚至纹身的人一定是品质恶劣的;被害者一定是楚楚可怜的弱者,罪犯一定是恶贯满盈的坏人。
心理学上有一种叫做“刻板效应”的说法,它是指对某个群体产生一种固定的看法和评价,并对属于该群体中的绝大部分个人也给予这一看法和评价。刻板印象虽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判断,不用探索信息,迅速洞悉概况,节省时间与精力,但是往往可能会形成偏见,忽略个体差异性,人们往往把某个具体的人或事看作是某类人或事的典型代表,把对某类人或事的评价视为对某个人或事的评价,因而影响正确的判断。我想这就是人们为什么会时不时的会有“惊讶”的表现。
一种职业他有其自己行业特定的行规以及行业的特色,所以人们往往会把一种行业特色安放在从事这种行业的人。但亲爱的,要知道行业是稳定的,而人是善变的,从事行业的人自然也就是千奇百怪、无所不有的。有的政客一心为民,但有的政客又会贪污腐败;有的教师德高望重,有的教师却枉为师表;有的医生医者仁心,有的医生却唯利是图;有的律师惩恶扬善,有的律师却助纣为虐;有的文人脱俗典雅,有的文人却背地里荒淫无耻;有的名人表面白璧无瑕,有的名人暗地里却道貌安然;有些社会下层的人粗鲁蛮横,有些社会下层的人却彬彬有礼......
四季并非分明,在地球的热带和极地,一个是长年炎热无比,一个是终日冰天雪地,在那些地方,从来就不存在四季之分。
如此说来,一切都是人一厢情愿的以自我意识来评判事物,但是这种方法并不是完全合理。当我们在并不熟悉一个人、一件事时,我想不应该轻而易举的便对之做出评价和判断,就拿识人来说,人是多么复杂啊,就连朝夕相处的人也不一定能够完全了解对方,更何况是相交甚浅的普通朋友或是萍水相逢的过客。所以我们更应当辩证的看待和评判每一样事物。
学历高的人他在学习上所付出的努力是不可否认的,但在学校里他所学的内容主要是以本专业知识为主,而专业的种类又是五花八门的,所以一个人学历的高低和他本人文化涵养以及素质道德并不一定成正比。你能说即便是“清华、北大、哈佛、牛津”这些名校毕业的人都是“文化”高的人吗?文化的定义是什么?你又能说这些名校毕业的人都是“知书达理”的人吗?我想并不能吧。
正史看似都是公平正直,具有很高的公信度。但要知道所谓的史书往往都是由后朝记叙前朝,而后者的统治者往往都是想方设法的抹黑前朝统治者。就比如我们熟知的隋炀帝,他是个暴君,但你能说他完完全全是一个荒淫无耻的昏君吗?杨广继位后,除了开凿众所周知的大运河之外,还迅速废除了很多严刑苛法,其中就包括了臭名昭著的谋反连坐制度,这项举动是中国历代皇帝中独一无二的。杨广还礼贤下士,开科取士,延续了1000多年的科举制度便是他正式创立的,并且他还多次下旨降低税收,减轻百姓负担。当然他的罪过也不容忽视,但如果将隋朝灭亡的事归罪于他一人的荒淫残暴,我想这并不是最合适的理由吧,一个朝代的灭亡一定是有多个原因的。而野史在我看来姑且不论它的真实与否,它存在的更大意义是教我们学会用客观的眼光去看待史事。
爱情太过于神圣,几乎没有人能为其给予一个统一的理论和标准,所以很少有人能够评判。法律为爱情提供了一把稳定的保护伞,制度约束的必要性不容置疑,这对于社会的稳定和道德的制衡非常有必要。但制度能够约束的往往只有身体以及行为,却无法约束心灵的涣散,如果一对夫妻中其中任意一方的心早已变质,不管是为了家庭还是什么别的目的,他们之间却还是一如既往的一起生活,那你能说他们之间的还是爱情吗?而在我们的认知中,凡是婚姻以外的感情都是令人唾弃的,但如果我们思考一下,为何两颗陌生的心灵能够走到一起,他总是有一定原因的。我们可以用法律和道德来约束、抑制、鄙视这种情感,但你又不得不承认这种情感的客观存在。

同样的,如果仅仅以装扮和喜好来评判一个人的品行是不是更加过于草率。奇装异服、烟酒、纹身等等这些在我们大众看来都是恶习的事物,但他们本身的客观存在是没有好坏之分的。甚至连一部分毒品,在最初的时候人们看重是其药用价值,而之所以让这些事物蒙上了“有色光环”的,却是那些运用的人们。水浒里的梁山好汉们,身上布有纹身的也大有人在,但他们都是一群品行恶劣之辈吗?(他们手上的确血债累累,但你不能用今天的文明和法治去评判他们。)

前两年我曾看到过这么一个新闻,“两个放高利贷的上门催债,催债的对象便是当事人的母亲,而催债人当着其儿子的面毒打、谩骂、侮辱其母亲,当事人护母心切,意外致死了其中一个催债人。”我不是专业的律师,所以我姑且不论“放贷以及借贷”在法律上和道德上的对错,我只是以普通的人伦理念来评判这件事。催债人的方式是否过于激烈,而这位儿子的行为我个人是非常理解的,他有罪,但他只是想保护自己的母亲!而在上世纪有一则关于家暴的新闻,“当事人被其丈夫常年累月的家暴,最后一怒之下将其丈夫致死,”也许很多人会问这位当事人为什么不用法律的途径解决,我相信稍微有点生活阅历的人都会知道,法律有些时候是苍白无力的,这个受害者他所犯的错虽不致死,但因却是他自己种下的。我想在碰到类似的案件时,人们的同情心相信一定会不同于寻常。
我更愿意相信这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相生相成的,如同善恶美丑,那么人有多面性那也不足为奇。所以我们在看待这世间的事物时,是不是应该多用以一份眼光,这样的好处不仅是为了给自己的认知留一份余地,同样也有利于遏制流言蜚语的传播,在网络时代的今天尤为重要。我想到了那个时候,当人们再看到一些新闻、一些事物的时候,便不会再做出十分震惊的样子,更加不会大肆的对其渲染,人们只会淡淡的说一句:“都只是人而已!”

(文中第五段关于“刻板效应”的说法,参考于网络。)

(虽然我本人并不过情人节,但还是要祝大家情人节快乐,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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