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会白人遭亚裔前夫骚扰殴打报复, 当事人做对这件事反击!

两个人相处是一门高深的学问。曾经深深相爱的两个人,究竟最后会因为什么事情导致怒目相向,怒言以对呢?

近日英国就发生了一起有点令人震惊的争执。这是个关於一对亚裔前夫妇的故事。

51岁的赛义德(Syed Ahmad)是一名会计师,他和同样是51岁,身为地产中介经理的前妻帕尔文(Perveen Ahmad),在2015年的时候结束了长达21年的婚姻。

他俩在这21年间一共育有3个孩子。

一切都是要从2015年的父亲节开始说起……

原本父亲节应该是孩子报答父亲,一家人享受天伦之乐的日子。

然而对赛义德来说,却是他决定要离开自己家庭的日子。

赛义德当日毅然走出那个住了21年的家,正式和3个孩子的妈妈帕尔文离婚。

“这样的离婚令我很震惊。当他说要结束我们的婚姻时,我完全吓坏了。因为当天是父亲节,而我的孩子们却要在父亲节失去父亲,我为他们感到落寞。” 帕尔文回忆说。

不过帕尔文很快就重新振作起来,除了独自养大3个孩子外,她也交了一名54岁的男友沃尔弗(David Wallwork)。

但是赛义德却对帕尔文和沃尔弗的恋情十分不满。

也许是出於嫉妒的心态,也可能是出於对他们传统文化的冲击,赛义德曾多次辱骂帕尔文为“培根锥”(bacon basher)。

(注:“培根锥”(bacon basher)是一个针对穆斯林教徒的贬义称呼。培根(也就是猪肉),意味着穆斯林认为不洁净的东西。

“赛义德骂我是“培根锥”只因为我的新男友是白人。而且赛义德并不只叫我是“培根锥”,他还骂我是黑巫婆,说我在施展巫术!” 帕尔文说。

那天,帕尔文和沃尔弗在曼彻斯特的大卫劳埃德中心(David Lloyd centre)健身完后双双走出健身中心,准备开车各自离开。

怎料帕尔文看到自己的白色车子居然被喷上黑色涂鸦,于是她马上报警处理。

这时,赛义德突然出现,一手抓起帕尔文的手袋,大力地把她打倒在地上,然后作势要动手殴打她。

 “碰!一声巨响引起了沃尔弗的注意。

他回头一看,就看见赛义德用力地把帕尔文推到旁边的车子上,力度大的连该车身都凹陷了。

沃尔弗飞奔过去,把赛义德从帕尔文身上拉开,用尽一切办法阻止赛义德再伤害他的女朋友。

其后,帕尔文就带着一身瘀伤到医院治疗,并和警察说她担心赛义德会伤害自己的3个孩子。

这起争执最终演变上了斯托克波特(Stockport)的治安法院(Magistrates’Court)。

法庭上,法官指出赛义德之前已经因为不停地发照片给沃尔弗,以及在帕尔文家门外等她等骚扰行为,被警察警告过。

警察交出了一个从赛义德手机中复原的影片给法官,片中可以清晰地听到帕尔文骂赛义德,说他是个扭曲的人,更指责他在洗黑钱。

片中的赛义德就这样回应:“你(帕尔文)这个巫婆,又凶狠,又恶毒!你脸上的黑点都是因为你是个邪恶的女人!你绝对是邪恶的!

回到庭上,赛义德说:“我之所以会去找帕尔文,其实是因为她不停发一些裸露照片给我。

我曾经跟她说过,她不可以一直发这种照片给我,但她没理会。

她甚至会跟踪我!那天我原本已经正走向我自己的车,但她却一直跟着我。我叫她别再跟上来,她就踢我。我当时都算了,没再追究。

但是她还一直说我是什么扭曲了的男人什么的,我就生气。所以才还口说她脸上的黑斑是因为她在用黑巫术。

我觉得她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放开,她依然在执着於我。

赛义德还解释说自己会抢走帕尔文的手袋,是因为他以为自己的手机被她抢走后放在了里面。

我把袋子拉过来,她反抗。我更用力拉过来,她就跌落在地上。

当时我主要的忧虑就是我的手机。我试图把她推开,但由於空间太少的关系,她的头才撞到车上。

我只是在保护自己而已,我从来都不会向女人挥拳动武的!” 赛义德说。

赛义德的律师在庭上也替他求情说赛义德已经很后悔,并说他是一个在情感和经济上都很努力地支持家庭的男人,也希望成为孩子的榜样。

而且也说出:“赛义德曾经参与过慈善工作,会帮助流浪汉,也会协助社区建立食物银行。他绝对是一个一直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

现在却连孩子都无法和他见面,这的确是在摧残他。对他来说,他的孩子就是他的生命,而且经历了这么激烈的离婚,相信在这件事上唯一真正的输家就是他的3个孩子。

到最后,法官以殴打和刑事损害的罪名,判予赛义德要给帕尔文150镑的赔偿、12个月内不得和帕尔文见面的禁令、150小时无薪工作、12小时社区服务令,和要赔偿一共1153.32镑给被撞凹车子的车主。

→ 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最佳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从以上的故事来看,帕尔文被赛义德不停地出言污辱,不但骂她为“培根锥”,更说她在施展黑巫术。

而且在争吵之间,帕尔文还被赛义德殴打和推倒,车子也被恶意破坏。

以上种种的行为都是刑事罪,所以当事人选择报警基本上是正确并且最快速可以解决问题的决定。

因为警察可以及时控制现场,防止双方会有更进一步的损伤。

不过要注意的是,报警后一般都是会把案子列为刑事案件去处理,到刑事法庭审判。

但是刑事法庭所判给受害人的赔偿金额一般都是非常有限的。

所以对于受害人来说,一般律师都会建议受害人应该要再另外提出人身伤害的民事赔偿;因为民事法庭通常情况下能够判给受害人的赔偿金额,会比刑事法庭要高出很多的。

就以上帕尔文的例子来说,案件是在治安法院(Magistrates’ Court)审理的,该法院是英国最初级的刑事法院,一般是负责较为轻微的罪行。

帕尔文最后所获得的那150镑的赔偿金额其实是颇低,因为她不但被赛义德打伤,连车子也被弄脏了。

所以如果她把该案件再带到民事法院去审理的话,一般或许能够获得更高的赔偿。

→ 刑事赔偿不能代替民事索赔

很多当事人在成功获得刑事赔偿之后,就会认为自己的伤害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补偿,因此就没有权利再提出进一步的索赔了。这种理解其实是完全错误的。

因为当事人通过刑事法庭所获得的赔偿,是不能够取代他/她所应得到的民事赔偿的。

首先,刑事法庭的重点是审判刑事案件,刑事赔偿只是它的附带责任;其次,刑事法庭在处理人身伤害赔偿时,并没有民事法庭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因此,刑事赔偿的金额一般都是较为微小的,不能够完全补偿当事人所遭受的伤害。

这在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刑事案件中是最为明显的。在很多情况下,民事赔偿的金额可以索赔到几万,甚至几十万镑;而刑事索赔的金额一般也不过就是几千镑。

→ 不过,告上民事法院就一定是好的吗?

这要完全取决于事故的性质,并不能够直接断言说把案件告上民事法院就一定是最好。

首先要知道的是,如果是刑事案件,当事人是某项刑事罪行的受害者的话,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以警方的证人身份来出现的。

也就是说警察会代表当事人向法庭提出这类要求,当事人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的,而且整个审判的过程一般是较为快捷的。

但是一般在民事案件中,通常都是哪一方输了官司,输的那方就需要赔偿赢的那方的相关司法费用。

也就是说,假如当事人不幸在民事案件中败诉,他/她不但要为自己支付一笔司法费用,也必须为对方支付其费用。

虽然一般来说,在刑事法院中被判胜诉后,再把案件带到民事法院的话一般都是会赢的。

但是尽管当事人在最后有机会可以收回所有的律师费,和有可能得到更多的赔偿,当事人在打官司的时候也是需要先预支一笔费用。

而且民事案件的审判时间一般比较长,对某些当事人来说也可能会带来精神上的压力。

所以,对於要不要把案件带上民事法院,还是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做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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