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不下来也回不了家! 流浪过7个国家, 这是个无国籍人球被踢了31年的故事…

新的一周才开始,丽莎就读到了这样一则故事,它生动讲述了生活在社会边缘的“无国籍人士”,在被迫的情况下,既回不了自己的家乡,却也无法留在一个新的国家,仿佛自己的新生活,从未有开始的时候……

这则故事的主人翁,是一位来自巴勒斯坦的男子,今年36岁。

他的名字叫做阿-穆斯塔法(Mohammed Al-Mustafa),在5岁的小小年纪时就遭遇了亲手足惨遭杀害的悲剧。

后来,阿-穆斯塔法跟着父母逃离了巴勒斯坦。

逃走的时候,他们身上都没有身份证明文件。

直到2010年,他们一家人辗转居住过叙利亚,伊拉克,埃及,利比亚,意大利和法国,全都是以非法身份待在这些国家的。

后来,阿-穆斯塔法的父母相继去世。

在2010年,他决定踏入英国,并提出了难民申请。

不久后,阿-穆斯塔法的申请遭到移民局拒绝。

移民局认为,身为巴勒斯坦籍(巴勒斯坦自治政府,Palestinian Authority)的他,回到自己国家并不会遭受危险,应该要回去他原本的国家生活。

后来,阿-穆斯塔法分别在2010年和2015年,向伦敦的巴勒斯坦总代表办公室(Palestinian General Delegates Office)递交申请,希望能够回到巴勒斯坦。

然而,由于他早就遗失了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护照跟身份证),所以巴勒斯坦总代表办公室拒绝核发任何相关证件给他。

也因此,阿-穆斯塔法原本的所谓“巴勒斯坦籍”也是不被承认的。他回不去自己的祖国。

2016年6月,绝望的阿-穆斯塔法决定再次向英国移民局提出身份申请。

这一次,他不再提出难民申请。而是以“无国籍人士”的状况,向移民局提出“保护身份(Protection visa)”的申请。

丽莎备注:基于人道的角度出发,“无国籍人士”由于不具合法身份,他们将无法合法上学,工作,投票,甚至受到合法保护等,享受到一般合法公民能够有的基本权利。

因此,身为“无国籍人士”这样的少数族群,很可能受到来自外界的歧视与压力。

2013年6月,英国政府基于保护“无国籍人士”的前提,开启了“无国籍申请”的通道。如果申请人符合移民局的“无国籍”要求,将能获发2年半(不超过30个月)的“保护签证(Protection visa)”。

继续回到上面的故事。

不久后,阿-穆斯塔法的申请依旧遭到了移民局的拒绝。

而这次的拒绝原因,居然是因为“移民局不相信他是真正的巴勒斯坦人”!

移民局是这么说的:在针对阿-穆斯塔法的无籍申请的面试中,移民局问了他一些关于巴勒斯坦的国家文化和生活方面的问题。但是阿-穆斯塔法答出来的答案都是不正确的。

其中像是让阿-穆斯塔法画出巴勒斯坦的国旗,他无法完全正确地画出来;或者是问他关于巴勒斯坦的国菜,他也无法正确回答出来。

阿-穆斯塔法对此的说法是:他在年仅5岁时就离开了巴勒斯坦,因此对当地的生活实在是不甚了解;即便有,记忆也是相当模糊的。

阿-穆斯塔法的律师对于移民局的决定相当气愤。他表示:移民局这么做是非常“野蛮”且“不合逻辑”的!

他说:“在过去阿-穆斯塔法的所有难民申请中,移民局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的巴勒斯坦身份,甚至频频要求他回国。”

“然而现在却又故意在鸡蛋里挑骨头,说他不是巴勒斯坦人,这简直就是可耻!”

在过去几年来,由于阿-穆斯塔法在英国没有合法身份,他一直都没有可以安身的地方。

有时睡在街上,有时睡在警局,有时甚至睡在教堂墓地。

目前,阿-穆斯塔法虽然通过慈善机构的帮忙,暂时有了住的地方。

不过,他的案件正在行政复议(Administrative review)中;而移民局还会不会再出啥难题来刁难他,依旧不得而知。

数据显示,移民局虽然自2013年开启了“无国籍人士”的身份申请通道,然而成功获签率仅有5%。

对比于一般难民申请的30%至40%的获签率,这个所谓的“保护签证(Protection visa)”实在是难申请非常多。

对于无国籍人士来说,被当成人球这样踢来踢去,既回不了家,又呆不下来。惶惶生活在不见天日的社会边缘,终究是残忍的。

从人道主义出发,移民局实在是应该考虑给这样的当事人居留的权利。否则原先基于“保护”的立意,又该从何而来……

丽莎补充:根据移民法,“无国籍人士”申请居留,应该符合啥需求?

1.向移民局递交有效的有限居留申请,需使用FLR(S)表格

2.符合移民局“无国籍人士”的规定:

1)当事人根据原国家或原地区的法律,不被认定为该国家或该地区的公民(不被承认为该国或该地区的人民)

2)当事人目前必须身在英国境内

3)不在“例外情况”之内。所谓的“例外情况”为以下:

A)目前受到联合国(United Nations)的保护或协助

B)有权获得另一个国家(该国是当事人曾经居住过的国家)的国籍

C)曾犯下“破坏和平”的罪,像是战争犯罪,违反人权的犯罪等等

D)曾有过非常严重的犯罪纪录,且该纪录与政治犯罪无关

E)违反联合国的规定

3.不被任何一个国家,以及当事人所居住过的国家承认

4.递交所有申请所需的相关证据,用以证明自己确实是无国籍人士(并且成为无国籍必须是被迫的,不是主动的)

若申请成功,能拿到多久的签证?

可拿到不超过30个月(2年半)的身份。

签证到期后,如果仍然符合移民局“无国籍人士”的要求,能再获得另外2年半的身份。

合法呆满5年后,当事人便能向移民局申请永居。

需要注意的是:该“5年”不包含当事人任何非法居留的时间。

以故事中的阿-穆斯塔法来说,虽然他从2010年来就一直呆在英国,算起来也有约8年的时间。

但若是他将来拿到这类“保护签证(Protection visa)”,他的5年必须是“2年半 + 2年半”,也就是重新算起5年的时间。5年满了以后才能申请永居。

最后,如果莎粉们对于今天的文章有任何疑问,或者你的身边有任何类似的故事,都欢迎在《丽莎知道》留言与我们分享。

扫一扫,丽莎都知道!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