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种地的朋友,200元1亩租种邻居家的5亩地,种粮补助款归谁?

发小这几天遇到一件特别闹心的事:他去年以200元1亩的租地费用承包了邻居家的5亩水浇地种植小麦,现在种粮补助款下来了,邻居却说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本来就属于他,发小只是属于转包方,无权享有种粮补助款。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原本好端端的邻里关系也闹僵。

说句实在的,5亩地的种粮补助款本就没有几个钱,两家人(还是邻居关系)为这点蝇头小利争来争去,根本不值当。无奈发小和他的邻居都是“较真”之人,看样子不争个“你死我活”坚决不肯罢休,那我们这些局外人也只好就事论事帮他们分析下矛盾的根源所在,尽量用公平公正的态度来聊聊这笔种粮补助款最终的归属问题,并试图帮他们化解矛盾。

其实面对这件事情,大家无非就是持两种态度。一种声音认为:种粮补助款应该归发小邻居所拥有;另一种声音则认为:种粮补助款必须归我发小所拥有才是。

认为种粮补助款归发小邻居拥有的朋友给出理由:这5亩地的法定承包人属于发小邻居,当初白纸黑字签土地承包合同的也是他,他才是这5亩地的“正主”。而发小当初很可能和邻居连个土地转包合同都没签,只是达成了口头协议,只能算“偏房”,没有过多话语权,自然这笔种粮补助款只能归发小邻居所有。

认为种粮补助款必须归我发小拥有的朋友给出理由:现在土地的实际经营管理者是我的发小,本着“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无论如何这笔种粮补助款也应该由我的发小所有。再说,现在是我的发小对这5亩土地倾注了心血和感情,发小邻居要把这笔钱据为己有那就等于“捡白食”,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当前种粮补助款的实际拥有者

虽然双方给出了两种不同的理由,曾一度谁也未能说服谁,可是这笔种粮补助款现在的实际拥有者却是我发小的邻居。那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我们这里(大西北河西走廊农村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专门给种地农民发放了一个粮食直补款存折,而存折是以土地法定承包人的户名(也就是我发小的邻居)开的户,通俗说就是只有我发小的邻居才能通过农村信用社取到这笔钱,这样就让原本梳理不清的事件更加复杂化。

如何避免出现类似“扯皮”事件?

现在我发小和他的邻居互相“扯皮”,都想做这笔种粮补助款的“主人”,可是又没有这方面的具体条款和规定,只能看作一笔糊涂账。为了避免出现类似的“扯皮”事件发生,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在租种别人的土地之前和对方提前商量好种粮补助款的归属权限,并且一定要有书面的合同条款为证,口头协议不算。

我个人结合农村现状的一些看法

尽管这是我发小,但我还是更倾向于“种粮补助款归我发小邻居所有”这一观点。因为像我发小这种情况,在我们这边的农村已经屡见不鲜,大家约定俗成的规矩都是种粮补助款全部归土地的法定承包人所有,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总得照规矩办事吧?

何况,土地法定承包人是种粮补助款的实际拥有者,就算想要,也基本要不回来。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我发小的这种情况?欢迎朋友们讲讲你本人承包别人土地的真实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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