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规:满足这些条件,入境检疫可缩短至7天!

港府早前公布,若入境者已接种新冠疫苗,并持有3个月内抗体测试阳性结果,病毒检测是阴性,便可缩短检疫期至7天。市民可于离境前于本港接受获认可抗体测试,相关的结果证明,可于回港时用作实施强制检疫要求。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昨天(26日)公布获认可进行抗体测试的私营医疗检测机构名单,共有20间,当中包括私家医院、私营医疗机构等。

香港食卫局昨日公布获认可进行抗体测试的私营医疗检测机构名单,用作实施强制检疫要求的认可抗体测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测试为「新型冠状病毒刺突蛋白(spike protein)IgG或总抗体,或替代中和(surrogate neutralising)抗体测试」;

(2)测试由列于附件的获认可医务化验所进行;

(3)测试于三个月内进行(由样本採集当日起开始计算);

(4)A组别的化验室(具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HOKLAS)下「病毒学—血清」测试认可的私营医务化验所)可採用任何经验证的血清检测平台;

(5)B组别的化验室(获政府的化验所认可计划承认的认可私营医务化验所,但尚未获得「病毒学—血清」测试认证)则只可使用指定的抗体检测平台(现时包括医院管理局正使用的抗体检测平台);及

(6)测试结果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列印报告,或以政府将推出的电子系统上载至系统。

目前获认可的抗体测试将使用从静脉抽取的血液进行血清检测。接受血清检测纯属自愿性质并须自费进行。

根据当局最新公布的认可机构名单,20间合资格机构包括︰港怡医院、港安医院、金域检验、卓健医疗等。20间认可机构之中,9间属A组别的化验室,馀下11间属B组别的化验室。

以下为20间认可进行抗体测试的私营医疗检测机构名单:

局方指,第一阶段安排将于6月30日落实。市民可于离境前,于本港接受获认可抗体测试,相关的结果证明可于回港时用作实施强制检疫要求。视乎相关配套安排的落实进度及最新的疫情发展,政府将于7月内实施第二阶段安排,在机场为抵港人士提供自费的第二阶段抗体测试服务。有关措施的具体安排将于稍后公布。

现时尚未包含在附件清单内,但有意为旅客提供认可抗体测试的私营医务化验所,可在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的认可范围内,加入上述的抗体测试。食衞局表示,政府早前公布,符合3项条件的抵港人士,其强制检疫期可缩短至在指定检疫酒店隔离检疫7天,及后7天自行监察,并接受多次聚合酶连锁反应核酸检测。当局又指,检测抗体的目的是显示对疫苗接种反应的佐证。

缩短检疫期所须条件︰

(1)已完成疫苗接种并持接种疫苗纪录;
(2)于抵港「检测待行」的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及
(3)持有三个月内获认可的血清抗体测试阳性结果证明。

食卫局补充,港府将继续密切监察各地疫情发展、变种病毒流行情况、疫苗接种进度、跨境旅客的人数变化等,按情况需调整从不同地方登机及抵港人士的强制检疫要求。

至于完成疫苗接种,是指在抵港前的最少14天前,已按相关指引完成接种建议的疫苗剂量,而有关疫苗,属载列于就指明用途认可新冠疫苗列表上的疫苗。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并已康复的抵港人士,他们需接种一剂新冠疫苗,才可获视为已完成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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