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浙江杭州灵隐寺石塔经幢
杭州灵隐寺石塔经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寺内。距岳王庙西3.6公里。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杭州灵隐寺两经幢分别位于天王殿东西侧,据经幢所镌之《建幢记》及附记中所载:石幢由吴越国王建造于北宋开宝二年(969年),原立于钱氏家庙奉先寺,后吴越国纳土于宋,奉先寺毁,乃于景佑二年(1035年)由灵隐寺住持延珊迁建于今址,原为十二层,现已残损,为多层八面形,下部三层须弥座,幢身上刻“随求即得大自在陀罗尼”和“大佛顶陀罗尼”经文。
杭州灵隐寺两石塔始建于五代或北宋初,系钱弘俶重建灵隐寺时而立,当时立塔四,今唯存大雄宝殿前东西两侧之双塔。两石塔相距42米,皆为八面九层,仿木构楼阁式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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