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马哲课 | 记者马克思的第一个哲学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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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夏飞刀《趣读马克思》
第五课
记者马克思的第一个哲学发现
上一节课我们在夏莹教授的引领下深入到历史当中,尝试寻找了马克思丢失的一部手稿想要说的内容。
今天我们回到马克思的生活当中,去看看成为记者的马克思是如何继续他的哲学写作,以及这一时期他形成了哪些对日后产生深远影响的思想。
1842年3月,马克思当时的挚友鲍威尔因为他的非正统观点而被剥夺了教职。
这里所谓的“非正统观点”其实不过就是鲍威尔当时所持有的无神论思想。对于当时的德国来说,反宗教就等于反政府。马克思很郁闷。他去申请博士论文,原本就是想借助于鲍威尔在大学谋个教职,但现在这最后一点希望也破灭了。

-布鲁诺·鲍威尔-
于是,不得已,马克思转而开始投稿《德意志年鉴》,并在随后的两年里与编辑阿尔多诺德·卢格成为挚友。
记者马克思的生涯就此拉开了序幕。
但其实,马克思大部分的文章还是献给了创建于莱茵地区的一份叫做《莱茵报》的报纸,据说,这份报纸的全称是《莱茵政治、商业和工业日报》——很难理解德国人,为什么要把一份报纸的题目都搞得这么长。
不过从题目上可知,办报纸的人,原本并不想去做社会现实批判的,他们只是想争取一些有利于扩大工业和商业的措施,属于改良派,但事与愿违,因为赫斯和马克思的加入,这个初衷显然没有达到,那么它昙花一现的命运也就从草创之时就已被注定下来了。

-莱茵报-
记者马克思在当时最为重要的报道集中在对出版自由(也就是书报检查制度)的批判以及对有关林木盗窃法辩论会的记录之上。
马克思对此写过n篇不同的文章,这是马克思第一次真实地直面了社会现实,它让一个原本仅仅沉迷于康德、黑格尔的哲学博士突然发现现实的物质利益以及由于利益的分配不均而带来的压迫与剥削。
以上这样的话,大家在任何一本马克思哲学史的教程中都随处可见。
但今天我却想说点别的。其实从这个时候开始,马克思在不经意间将一个重要的概念引入到了哲学当中,从而成就了记者马克思的第一个哲学发现。
这个概念就是拜物教(fétichisme)。
它原本不过是法国人类学家德·布霍斯在其航海日记中用来描述异族人原始宗教的一个概念。
这一宗教保持着多神教的色彩,甚至遵守着某个被称作“第一次遇见”的法则,这个法则的意思是说,每天早上,当你出门遇到的第一物件,就是你今天需要崇拜的神,布霍斯将这种原始宗教称之为拜物教。所有的物,在这个语境下都似乎包含着转变为神的内在潜质。
但这个概念也仅仅是一个人类学的概念,后来它能够成为了哲学理论界的一个学术术语,则完全得益于马克思,以及随后的弗洛伊德。
如果我们回顾马克思哲学中的许多概念,比如生产力、生产关系、异化、共产主义等等,我们会发现,所有这些被打上马克思思想标签的概念,它们在理论界的运用都并非开始于马克思。它们都是马克思从此前的思想家那里借用来的。拜物教也是如此。
但,马克思对于这一概念之内涵的拓展演进却决定性地改变了这一概念被运用的可能方式。
以至于法国学者拉考农(A.-M. Iacono):(参见le fétichisme, Histoire d’un concept,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在他所撰写的《有关拜物教的概念演进史》中指出,只有马克思与弗洛伊德是研究这个概念之内涵无法绕过的两个人。
而马克思则成为了运用这一概念进行哲学分析的第一个人。
1842年开始记者生涯的马克思从未放弃读书的计划。在马克思的书单当中就有德·布霍斯的《神性物恋的崇拜》(Du culte des dieux fétiches)。正是在这部书中布霍斯较为详尽的讨论了拜物教的问题。而这个时候也正是马克思思考有关出版自由与林木盗窃法的时代。

这两件事在当时的德国都是热点话题。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占据“热搜”榜前列。
这两件事看似毫无关系,其实都隐性地表达了一种权力关系的滥用。
出版自由将原本普遍的理性所规定的自由转变为官方的理性规定下的自由,而林木盗窃法则更为赤裸裸地将所有人与自然界的物质交换的权利转变为仅仅对财产权保护。
因为当时的法官们竟然“一本正经”的论证“枯树枝”与“树木”之间的关系,从而将当时穷人上山捡枯树枝的行为“一本正经”的定性为“盗窃”。这种盗窃法的制定让马克思看到了林木所有者对于莱茵河两岸的穷苦人们赤裸裸的剥削。
他们所崇拜的“物”只是因为在私人利益的驱使之下才富有神性。林木所有者所具有的这种荒唐的逻辑,让马克思联想到了遵从拜物教的原始部族。这些原始人将神性赋予那些他们随意碰到的物件,这种看似愚昧的行为,恰恰是今天林木所有者对待“枯树枝”的基本态度。
当“捡枯树枝”成为了一种“盗窃”,那么“枯树枝”就被赋予了“财富”的意义,而这一意义对于作为一个物件的“枯树枝”来说,显然超出了它固有的自然属性。于是,理性已经成熟了的现代人在私利的驱使下,竟然退回到了原始的拜物教徒的思维方式当中。

马克思这样嘲笑制定林木盗窃法的法官们:
“古巴野人认为,黄金是西班牙人崇拜的偶像。他们庆祝黄金节,围绕着黄金歌唱,然后把它扔进大海。如果古巴野人出席莱茵省等级会议的话,难道他们不会认为林木是莱茵省人崇拜的偶像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0页)
在此,马克思的确认为拜物教不是什么高级的宗教形态。就这一点而言,他继承了德·布霍斯,略微带有些许人类中心主义的分析态度,但即便如此,马克思却极为精准地判定出这一原始宗教的特性,并将它们揭示了出来:
“现在谈谈'拜物教’吧!这完全是廉价读物上的学问,拜物教远不能使人超脱感性欲望,相反,它倒是’感性欲望的宗教’。欲望引起的幻想诱惑偶像崇拜者,使他以为'无生命的东西’为了满足偶像崇拜者的贪欲可以改变自己的自然特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2页。
基于这个界定,马克思所提出的拜物教理论就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人类学概念的借用,而是一个真正的哲学概念。在这个界定当中,马克思提出了两个极为宝贵的思想:
其一,拜物教是一个感性欲望的宗教,而非超感性的宗教。换言之,拜物教的原始性内涵本质上具有着世俗化的取向。
当马克思开始对于被资本所统治的世俗世界进行批判的时候,这种本就属于“感性欲望的宗教”显然成为新的资本崇拜的最好表达。想想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提出的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以及资本拜物教,哪一个不是一个个生动的“感性欲望的宗教”呢?
其二,记者马克思非常深刻的指出这个感性欲望的宗教,作为一种宗教形态的运行模式:
人们在欲望的驱使下,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幻象,它会为那些仅仅具有一些自然属性的物增添一些神性的光芒。
比如说,那摆放在LV店里的包包,就其材质(即它的自然属性)而言实在是平庸无奇,但由于人们被这一品牌所包含的奢华的诠释激发出的无限欲望,让人们眼中的这个包包变得富有了莫名的神性的光芒。对这一宗教运行方式的解释其实早已超出了作为原始宗教的拜物教的内涵。

-路易·威登-
马克思洞察到当时的德国私有财产已经发展成一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状态:连从树上落下的枯树枝都需要明确所有权,至此,人们将如同守财奴一样陷入对于“占有”的痴迷与追求。那么,这些人注定要被资本,这个每天都要求增值的强迫症所裹挟,现代人的异化存在就此拉开了序幕。
这个时候马克思,他所看到的其实仅仅是现象,但却已经借用拜物教这个概念的辨析提出了他未来可能的问题意识,那就是对于私有制的批判,以及对人的异化状态的分析。
这里我想多说两句。
拜物教对于马克思而言,严格说来,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种社会批判方法。他所揭示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在私有制遮蔽下,人正在变成为可被估价的“物”。这是人的一种非正常的生存状态。马克思虽然也将这看作是每个现代人都有一种病症,但却将病根视为外在于人的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度。
而另一位拜物教研究大师弗洛伊德却立足于心理学的角度,将拜物教看作一种恋物癖,将这一疾病的原因仅仅视为需求的匮乏所带来的心理阴影,而所谓一种匮乏性的需要,其实就是欲望。

-弗洛伊德-
就此而言,马克思与弗洛伊德在对拜物教的生成机制上有着一定的共识,两人都将“欲望”,而非“需要”视为拜物教产生的根源所在,只是对于马克思而言,拜物教的克服需要的是一场社会革命,而对于弗洛伊德而言则不过仅仅需要一个沙发和一个作为精神分析师的倾听者。
谁对谁错,本无定论。面对两者,我们或者应从这一相对整体的角度来看,将两位思想家视为由外(社会现实)到内(心理事实)所展开的对于现代性不断深化的一个完整批判。
·本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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