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江小译|论观念史和概念史的方法论
论观念史和概念史的方法论
文|阿克塞勒·霍耐特
本文选自霍耐特2021新书
《承认:欧洲观念史的一个篇章》的第一章
正如我在序言里说过,对于我们的民主文化来说,探索那些用来界定为我们今天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观念和概念的历史起源和发展十分重要。只有在历史反思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知道我们如何成为我们之所是,以及理解我们共同的自我理解所产生的规范性要求。“承认”的概念也能经得起这样的历史反思,毕竟,在过去几十年里,这个概念已经成为了我们政治和文化自我理解的关键概念,正如我们在彼此协作的共同体中的有资格的成员平等地彼此尊重时的要求所展现的那样,我们无条件地承认他人的特殊性或者在“承认政治学”背景下尊重少数族群。通过重构现代承认观念的历史,我希望梳理出各种各样的承认意思,并用来澄清我们当下政治和文化条件下的自我理解。不过,在我直接开展这个任务之前,我需要谈一下我的方法和我的目标,目的是为了揭示出我们当下承认理解的起源需要面对不断变化的复杂性和精细化的要求和预期。
出于一些原因,我关于承认概念的历史思考有两个严格限定:其一,或许会产生一种误解,即解释承认的起源仅仅只是关注于一个词。与其他同样重要的概念不同,如“国家”、“自由”、“权威”等等,对于我们所说的“承认”的意思,不止一个词来表示。相反,现代社会中可以用许多词汇来表达这个事实,即我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承认形式与他人相关:卢梭在论及法国道德论者的著作中,使用了“自尊”(amour porper)一词,亚当·斯密谈到了一个内部的“外来观察者”,直到费希特和黑格尔,才开始使用现代我们所熟悉的“承认”一词。因此,我们不可能仅仅通过考察历史上对这个词的用法来揭示当代承认观念的起源。这样,我们会失去太多相关线索,太多重要的资源和观念。所以,我并不想梳理狭义的承认的概念史,相反,我想通过研究这个词各种不同的含义来给出一种建构性的思想,这些与之相关的含义要么对它的修正,要么是对它的补充。这意味着我不得不从这样的难题入手,即我们是否可以找到一个关于承认概念的类似“大爆炸”一类的东西。
当然,我们有很多方式来做“承认”的“概念史”。我们举几个例子,罗宾·G·科林伍德(Robin G. Collingwoodd)、昆汀·斯金纳(Quentin Skinner)、米歇尔·福柯和莱因哈特·柯塞勒克(Reinhart Koselleck)之类的思想家已经用不同的方式概括了,重构某些特殊观念的历史意味着什么。不过,我对今天的“承认”观念起源的研究并不是按照科学学科的要求来进行观念史研究。我也不打算澄清同样的观念在历史上的复杂关联。借用达米特的话来说,对这个词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历史研究需要提出这样的证据,即一些思想家事实上受到另一些思想家的影响。为了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仔细考察出版日期,日记和个人通信,甚至也要看图书馆的编目,借此来发现某个个体读过或可能读过哪些东西。”我觉得仅凭我自己的学术修为,无法完成这样的任务。我从来没有进行过图书编目的研究,我也不熟悉如何从是历史文献中来把握某种知识上的影响力。所以,我不得不将自己限定在“概念史”的范围内,其标准远远低于这个学科通常设定的标准。接下来的研究反而要集中于某种思想,例如承认思想如何沿着不同的发展路径,也就是说,由于这个概念“悬而未决”,那么我们可以给出它的新的启发性的含义。无论这个概念后续研究者最终是否会达成一致,并向我们给出一个统一的概念,要么这个概念仍然四分五裂,这就是我的历史重构研究最终要解决的问题。无论如何,我打算给出关于这个观念的富有争议的发展史,而不是给出一个因果顺序来体现一个作者如何影响了下一个作者。不要指望我能发现什么新的知识星丛或影响力,你们顶多可以看到,我对于你们耳熟能详的那些材料给出了一个不同视角。
然而,我正是想在这里将大家熟知的现代观念史的结果向前推进一步:我会特别关注如下问题,即在某个特定国家中,特殊的社会文化条件是否会为承认观念染上特别的色彩。因为我们通常已经与承认有着某些关系,那么在现代思想中,承认观念用着各种不同的含义,在这个假设的基础上,我认为这些含义的区别与使用这个词的不同文化的民族特性有关系。由于做出了这个公认具有风险的假设,我显然不得不采用一种特殊的方法:我并不打算面向个别作者,关注他们各自作品的个人风格,相反,我将同一个民族国家下的几个作者看成是享有某种特殊理论信仰和伦理价值的典型代表。这样,我必须将个人作品看成是共同文化的范例,于是在后面的章节中,若我重点关注在使用“承认”一词时的诸多民族特性,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然,我注意到我因此有可能遇到一种传统,这个传统会有意无意地谈到一个民族的“精神”或“灵魂”。我们要注意(尤其我们这些来自于德国的人)一种很天真的带着全体人民的“民族”情怀的复兴。所以,我绝对指的不是集体“态度”,民族秉性之类的东西,对于承认观念的民族特性,我的意思是说,某个国家的社会文化条件会对那个国家之内的许多思想家产生影响,让他们对承认观念做出类似的理解。我要记住的是,在根本上要判断这样一个问题,即在某个国家的哲学传统中主流的思想动机、主体或风格是否来自于哪个国家不同的制度或社会条件。在这个假设基础上,我提出一个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民族特性决定了承认观念会具有何种特殊风格或色彩,取决于所关注的这个国家。
当然,我并没有首先看到,我们都依赖于他人的承认,在法国思想中,这个观念有一个消极的内涵。从卢梭开始,以及最近在萨特或拉康的著作中,社会对我们的尊重或他人对我们的肯定代表着我们自己丧失自我的危险,即失去了独一无二的个体性。无论怎样深入详细地阐述和证成这种思想,它仍然会在一些法国作家的作品中重新出现,我们可以认为,这种消极性的内涵在法国出现并不是巧合,法国的民族特性在其中扮演了极为主要的角色。这反过来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法国的社会和文化历史上特性或许让承认观念具有了这样消极的内涵。一旦我们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就可以理解在其他一些国家,在既定国家的社会文化条件和对承认的主流理解之间存在着类似的关联。从此开始,我们向如下假设迈出了一小步,即在过去的三个世纪里,不同哲学文化中的经验视野的差异会导致某个观念具有了不同的含义。
不过,这仍然无法解释我为什么选择关注法国、英国和德国。这首先是因为语用学的理由,在现代性发展过程中,这些国家政治思想上的转变已经得到了很好的研究。这些国家在过去三四个世纪里发生了政治和文化自我理解上的变化,比起欧洲大陆上其他国家发生的相关变化来说,我们更为熟悉一些。或许这三个国家在观念史上占据着中心地位,这也是因为人们认为只有这些国家的作者们才能产生“古典”政治思想。有几个例外,如斯宾诺莎,或许还有弗朗西斯科·苏亚雷斯,这些政治思想家的作品也进入了我们今天的教材,他们也来自于欧洲讲法语、英语或德语的地区。我们必定会问,这种主要地位是究竟是反应了三大国的理论帝国主义,还是反过来因为他们的作品而成就了三大国。
或许提出了这个问题,可以清楚地发现,语用学理由不足以证明我对这三个特殊国家的关注。倘若我这样说,有人必然会怀疑我不过是重复了主要的欧洲强权国家的哲学视角。为了消除这种怀疑,我不能只看近期研究或依从学科惯例。或许我引用一句我第一次读到莱因哈特·柯塞勒克以及后来他的其他研究时看到的一个看法。柯塞勒克相信在现代法国、英国和德国在17世纪之后的历史发展,反映了现代性发展过程中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的三个不同的发展模式。在这个三个国家的资产阶级不仅在理解自己的角色和历史地位方面有所不同,体现在法语的citoyen,德语的Bürger和英语的middle class有着不同的意思,而且这些语义上的差异也标明了它们如何发展新社会秩序在基本道路上的差别。杰罗德·西格尔(Jerrold Seigel)在他的《现代性和资产阶级生活》一书中也提出了同样的看法,他提出法国、英国、德国的资产阶级在自我理解上的差异,也是三个国家在现代化道路选择上的差异。和柯塞勒克一样,他有一个前提,说明这并不是三个随机的例子,而是现代欧洲的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不同范式。如果我们进一步升华这条线索,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让我可以合法地将我们的计划局限在这三个国家的观念史上。倘若如柯塞勒克和西格尔所说,在过去的三个世纪里法国、英国和德国的知识和社会变迁给向欧洲其他国家给出了发展的框架和模式,那么我对这三个国家的关注,就不仅仅是随意或语用学考察的结果。相反,在这三个国家里出现的承认观念在语义学上的色彩和声调,反映了欧洲意识水平所能够实现的各种形态。由于这种说法有点唐突,我想更谨慎地概括这个问题。倘若在法国、英国、德国的资产阶级的自我理解中可以找到资本主义社会的三种发展类型以及整个欧洲的范式变化,那么对这三个国家的承认观念的变迁和色彩的分析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明清楚这个词所具有的所有含义。
这个想法就是我计划期望的基础,接下来对现代欧洲承认观念起源和发展的研究,不仅仅反映了某种特殊的观点。尽管在欧洲其他语种区域中也可以找到十分有趣且具有启发性的承认观念,但那些观念并不具有持久的含义。我可以很快说明清楚其中的理由,我将从法语圈来开始我的分析。在这里,我们首先通过相互承认让我们彼此相关联,这个观念奠定了第一步,进而走向更特殊、更具有民族色彩的主体间性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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