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伤是一剂解药

今年的一开始,就听到非常伤感且难以置信的故事。主角是我的朋友,她曾是个热爱自由的人,在那个流行背包旅行的年代,她瘦弱的身影就走遍了世界各地。独立、隐忍、坚强、勇敢、自律,她身上所具备的坚韧品质曾数次鼓励过我,像一座灯塔矗立在前方。
可是女人终究会遇上让她甘愿放弃自由的男人,这也意味着要放弃她单身时所爱的山川湖海。当然视感情婚姻为信仰的女人,在遇到爱的那一刻,外面的世界对她来说都算不了什么。
她的人生轨迹被突然改变,投入结婚生子,辛苦抚养。五六年的婚姻中虽然也有磕磕绊绊,但整体看来一切正常。可是谁能想到,去美国出差的老公,和团队里的翻译好上了,一直到那女的把孩子生了出来,她才知道。
她是怎么知道的?
做梦梦到的。
就没有能包得住火的纸。
想在此说明一点,少部分女性自带女巫特质,这种特质又和第六感有差别。冥冥之中受到指引,她打开了家中一台几乎从来不用的台式电脑,不出三分钟就发现了无数照片和视频证据,还原了梦中的场景。
后来她跟我说,梦境就是直觉的一部分。
再看看她的老公,比她大七八岁。从外貌上来看,是我永远不会选择的那种类型。面相特老,也不大气,甚至有些贼眉鼠眼。朋友当初被他的才华所吸引,能写诗,浪漫的特质让她陷了进去。其他的,说不清。但就是这样一个人,自己做错事,还理直气壮地认为是对方的错,企图把责任推给对方。(大多数男人都这样吗?错永远是别人的。)但即使女方有错,比起如此恶劣的出轨情形,就是芝麻跟西瓜的差距好吗?
我的鼻子很酸。了解婚姻法的人都知道,即便是这样,也无法认定为是婚姻过错。首先是证据难取,不可能去美国调监控吧?朋友也不可能获得对方二人连续同居三十天的证据。其次在法律意义上,是不考虑这些的,也就是说“婚姻过错”这个名称就是个摆设。
我听着都这么痛苦了,更别说从中经历的人。悲伤吗?悲伤,但悲伤不止于此。
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上个月还听到过一个。在未领证只办过婚礼的同居关系中,一个刚满20岁的姑娘,结婚头一天,把男方家送过来的15万彩礼退了12万,只留了3万。退彩礼的时候,谁能想到会离婚呢?谁会多留个心眼拍下视频留作证据呢?
结婚时间不久,因为种种矛盾过不下去,女的离开男方家,男方将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补偿损失。
法官问:你们家收没收男方支付的15万彩礼?
女方回答:收了,但是当场就退了12万。
法官说:收是事实,承认了。退掉了一部分彩礼,请出示证据。
女方提供不出来。
男方:她家没退......
这一承认,就被书记员记录了下来,男方又是如此恬不知耻,最终判决结果是:女方退还男方九万元。
姑娘是单亲家庭,妈妈靠打零工抚养几个孩子。姑娘既没有工作也没有学历,执行法官追到她家时,看着她泪流满面也是于心不忍。但是,法不容情,拘留十五天。
没见过这个小姑娘,但是想对她说:九万块钱看起来是挺多的,就算他们拿去了,这不义之财也一定会折了坏人。人在做,天在看。做了亏心事,迟早都要还。
说回前面,我的朋友。她没有告诉两家老人事实,觉得老人无辜,接受不了,不该跟着受苦,就只是默默地带着孩子去了遥远的北疆。她曾经爱过那个地方,终是又回去了。任凭对方如何低头下话,她始终不愿意回头。提过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势必会牵扯孩子的抚养权,又不想输掉孩子,就这样僵持着。
“为了考虑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你会牺牲自己吗?”
“不会,太脏了。”
一个男人出轨,对女人而言就意味着这个,是致命的打击。
跟着伤心了一会儿之余,我感到疲惫。若是先前放弃自由是因为爱,那么如今努力重获自由,也还是因为爱。只不过,爱的对象发生了变化,先爱别人,后爱自己。爱的流动性贯穿于生生不息的生命洪流中,毫不意外,做任何选择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
幸好有余地,幸好有退路,这些解药都只有自己能给,也就不算是太糟糕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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