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论 | 中国历代印论选辑(十 四)
滄海巫山 (Live) 巫娜 - 天禪-3
印谈·节段
沈野
余尝见人以古铜印磨去其字,易以己名,所谓弃珠玉而得敝屣,深为可痛。有用本姓,古印取名字就之者,此虽穿凿焉,其好古之意不浅。
昔黄蘖禅师与一僧并行,遇断岸处,师不能渡,此僧解笠着水登之,遂行,顾谓师曰:“师兄不共行耶?”师怒曰:“这个鸟汉,早知如此,当断汝颈。”倏不见,是用尽神通,不及自然之妙。印章亦尔。
印章有增法,如 “澹如护军” 之章,全用增法,“朱象”,“象” 字加 “工” ,“常山漆园司马” ,“园” 字加 “草头” ,“裨将军张赛” “将” 字 ,“徐吴之印” “吴” 字之类是也。有损法,如 “部曲督印” “督”字 ,“晋归义夷王” “晋”字,“顺阳侯家印” 、“信阳侯家” 之类是也。不特有增损法,又有合法,如 “安武君” “武” 字,“魏率善氐伯长” “氏” 字之类是也。又有离法,如 “无当司马” “无” 字之类是也。又有衡法,如 “公孙弘印” “弘” 字之类是也。
又有反法,如 “故成平侯私印” “故成侯” 三字,“讐遂之印” “讐遂” 二字,“罗散印信” “罗散” 二字之类是也。又有代法,如 “广武将军章” ,“武” 字以 “山” 代 “止” 之类是也。又有复法,如 “关内侯印” ,“
” 字之类是也。操纵阖辟,纵横变化,为法甚多,各有妙用。或谓反法是误刻,可发一笑。至若 “冯虎” 、“王象” 之类,以形作字,恶甚。古人有 “山” 字、“丁” 字之类,多失之丑,不知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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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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