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解读二:中日贸易篇
背景
2020年11月15日,东盟10国以及中、日、韩、澳、新,共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标志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下一步待RCEP成员国完成各自国内审批程序后即可生效1。通过RCEP,中日自贸关系实现历史性突破,这也是我国首次与世界前十的经济体签署自贸协定。标志着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取得重大突破,我国与自贸伙伴贸易覆盖率增加至35%左右,大大提升我国自贸区网络的“含金量”。据此,毕马威针对RCEP可能对中日贸易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为广大经营者更好开展业务规划提供参考。
RCEP与其他自由贸易协定对比
除日本外,我国与RCEP成员国均签署了开放程度较高的自由贸易协定,如亚太自贸易协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等。主要汇总情况如下: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日本也在积极参与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或已经加入其他影响较大的自由贸易协定。主要包括: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具体情况如下:
毕马威观察
中日首次双边关税减让安排将释放税收红利
目前,中国对日本工业产品的零关税比例约为8%。根据RCEP约定,中国将在协定框架下分阶段对大约86%日本工业制品免除进口关税,主要涉及化工品、光学产品、橡胶制品、钢铁制品、发动机零件以及汽车零部件。相关情况如下4:
中日在RCEP框架下仍存在较大降税空间
毕马威建议
1
提前优化跨境供应链
此次RCEP涉及15个国家,其与多个自由贸易协定存在重叠的关系,特别是对从事中日贸易的企业而言,可以充分考虑RCEP与其他自由贸易协定之间的关系,巧妙利用原产地规则,特别是累积规则、“背对背”原产地证明制度等5对交易流程和物流安排进行规划,在亚太范围内优化产业和供应链布局。
2
重视海关估价和转让定价的结合
3
提高进出口产品HS code管理合规性
4
积极参与税政调研工作
毕马威协助
毕马威一直以来都密切关注RCEP谈判和签署进展,并及时为广大企业提供相关政策专业解读。同时,毕马威贸易和关务团队常年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特别是在自由贸易协定方面,毕马威为多家跨国企业提供过原产地管理系统开发和搭建,原产地政策咨询服务,自由贸易协定供应链优化建议服务等。基于毕马威专业团队的深入洞察和丰富经验,我们可以为广大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1
HS code审阅服务
基于毕马威开发专业KCCP系统(毕马威海关归类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日常和专项HS code审阅服务,提高企业HS code管理的专业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2
FTA管理系统搭建
结合广大企业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FTA管理系统咨询、开发、搭建、实施服务,提升广大企业原产地管理合规性同时,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3
供应链筹划咨询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RCEP以及其他自由贸易协定具体规定,为广大企业提供供应链设计、优化咨询服务,并结合毕马威强大全球网络提供实施协助服务。
4
税政调研协助
对企业进出口税收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对进出口产品进行梳理,寻求可能存在的节税空间,并协助企业与相关部委进行申请和沟通。
注释:
【1】根据RCEP规定:协定生效需15个成员中至少9个成员批准,其中要至少包括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至少3个国家。
【2】由于美国退出谈判,其他国家和地区重新谈判签署了新的自由贸易协定(即CPTPP),故TPP被搁置。
【3】我们同样汇总了相同产品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亚太自贸协定等其他自贸协定降税情况,请参考附表1。
【4】我们同样汇总了在RCEP项下,中国对其他RCEP成员国降税情况以及相关FTA降税情况对比,请参考附表2。
【5】见《RCEP解读-原产地规则篇》。
附表1 RCEP项下中日与其他自贸协定降税情况对比
附表2 汽车产品降税情况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