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建筑企业的科目设置 及核算内容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中国企业会计也进行重大改革,逐步与国际接轨,在此20多年的时间里,财政部颁布了一系列的准则、制度和办法。截止目前,我国有效的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三个:一是《企业会计准则》,二是《企业会计制度》,三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文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企业(即小企业):
(一)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
本准则所称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企业的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如上市公司和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准备上市的公司和准备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二是受托持有和管理财务资源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如非上市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基金等其他企业(或主体)。
(二)经营规模较小;
本准则所称经营规模较小,指符合国务院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标准或微型企业标准。
(三)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建筑企业可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数量统计
根据中建协官网发布《2019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报告,报告指出,截止到2019年年底,全国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达103814家,比去年同比增长8.82%,比上年增加0.5%,连续四年增加并达到了最高点,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量6927个,比上年增加47个,占建筑企业总数的6.67%,也就是说有93%即9.68万家私营或其他性质的建筑企业,这些企业中小企业占有比例非常大,因此在对企业会计制度的选择上,大部分的建筑企业可以选择执行相对较简单的《小企业准则》。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设置》脑图
为了帮助中小建筑企业财务同行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设置及科目使用,特整理出《小企业会计准则建筑企业会计科目设置及科目使用说明》脑图,希望对财务同行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