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西元前——《诗经》里的“情”与儒家的“礼”
本文为「腾讯情感」约稿,作者春梅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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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中国古代的爱情和婚姻,总是令人感到悲哀和寡淡,仿佛在几千年漫长的岁月里真正可歌可颂的部分除了小说家之言、戏曲之演义其余便乏善可陈了。即便是最炽热浪漫的诗人,也很少直面人类最原始最单纯的爱恋。如果将时间调到更早的时间,在礼教盛行之前,我们或许才能看到中国人为爱萌动的可爱模样。
在中国最早诗歌总集《诗经》与儒家经典“三礼”(《周礼》、《仪礼》、《礼记》)汇集过程中,正是中国婚姻制度重大转型的关口,我们可以从那些优美隐藏的诗句和严苛刻板的礼制交错之中,窥见爱情在那样的世界里是如何与婚姻发生着悲欢离合的故事。
婚姻制度的“婚”和“礼”
要解开几千年爱情消失之谜,就需要从中国古代婚礼制度的根源去找寻。
古人在黄昏的时候举行嫁娶仪式,故名“昏礼”,后来改写作了“婚礼”。从如今保留的为数不多的文献看,在日暮时分举办婚礼,应当在周代之前便通行的习俗,但为何要选在这样一个时间却众说纷纭,其中一个主流的说法认为这是“掠夺婚”的遗制。
所谓“掠夺婚”,也就是一些少数民族依然保留的“抢婚”,一般出现在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早期的“掠夺婚”是如其文字的表面意思一样,将女性视作生育和劳动的资源,甲骨文中“妻”“妾”等字的形态里女性地位都极为卑微,所以不少学者认为到商代“掠夺婚”依然十分盛行。不过从目前依然保留的少数“抢婚”风俗看来,后期的“掠夺婚”则更像是一种形式,男女双方往往已有感情基础,并且会约定“抢婚”的时间和地点,于是便有了黄昏成婚的延续了。
(彝族“抢婚”风俗)
而我们所熟悉的婚礼形式则被称作“聘娶婚”,又称作“媒妁婚”,需要按照“六礼”的程序,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完成“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缔结。“六礼”源自儒家经典三礼之中的《仪礼·士昏礼》,然而学者们对比《左传》等同时期的记载发现,在当时“六礼”并不完全通行,名称也有所不同。可以说“六礼”是儒家对于婚礼理想化程序的一种梳理,在后来的岁月里逐渐成为了一个规范。
(《仪礼》书影)
“六礼”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总称,与其说是婚礼程序,不如说更像是一个缔约的过程。首先由男方家庭发起缔约邀请,而后占卜吉凶,得到吉兆以后送礼定婚,择定良辰吉日,迎新妇入门。
将“聘娶婚”对比“掠夺婚”也会发现,它更多了“礼”这一层外皮。但是整个过程中,双方家庭的意愿非常重要,所以往往和婚姻中男女的意志相违背,所以也被批判为“包办婚姻”。这种婚姻制度极大地维护了宗法制度、家族利益,得以存续几千年,但也扼杀了爱情诞生的土壤,即便有也多以悲剧收场。
《诗经》里的爱情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诗经》开篇一首《关雎》便是扑面而来的浓烈之情:“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这样辗转反侧、思念成疾的爱慕,即便是早已被各种爱情故事、言情小说浸润得麻木的现代人看来,依然纯真诚挚。
最为难能可贵的是,《诗经》之中关于爱情的表达是不囿于性别的,有《关雎》这样的男求女,但是也有女求男、男女互求。
在最近被德云社张云雷唱红的清末民初北京小曲《探清水河》里有一句唱词是关于少女怀春、感叹年岁的“此鲜花无人采,琵琶断弦无人弹”。《诗经》里同样有一首《摽有梅》与此相似:“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是一个女子看着掉落的梅子,呼唤对她有爱慕之意的男子不要犹豫,快赶在最好的年华里求娶她。女子从梅子还有七成开始吟唱,第二段梅子只剩下三成,第三段梅子便落尽了,焦急而主动的形象完全打破了我们对古代女性的认知。
“聘娶婚”制度下,筑起的“男女无媒不交(《礼记》)”的高墙,男女之间需要媒人才可以交换姓名,《诗经》里关于男女聚会场面的描写则完全是保持着天然的不带邪念的相处。《郑风·溱洧》描写上巳节青年男女水边春游的场面:“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说的是在郑国的两条河边,男女水边春游。女子邀请男子去看看,男子说我虽然已经去过一次了,但是再去一次又何妨呢?男女结伴欢乐同游,赠送芍药作为礼物。这应该是青春最好的模样了!
(文征明《兰亭修褉图》)
但是《诗经》所处的时代决定,传统婚姻制度的压迫已经慢慢露出利爪,所以也可以看到那些痛苦而不甘的呐喊。
便如《探清水河》的爱情悲剧是源自两情相悦后的一次翻墙而入,《郑风·将仲子》里同样也是一段被父母兄长之“墙”所阻隔的爱情:“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女子在对着她心仪的男子说,请不要翻越我家的墙,我不是舍不得家里的绿植被损坏,而是害怕父母。《郑风·丰》更像是《将仲子》爱情悲剧的延续:“子之丰兮,俟我乎巷兮,悔予不送兮。”迎亲的队伍已经达到家门,女子却想要悔婚,后悔那一天没有跟随心仪的男子离去,让他在巷子中久久空等。
也许《鄘风·柏舟》里写下的便是后来所有青年男女的呼声:“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那个少年郎,是至死不渝的心爱之人呐!苍天呀,父母啊,为什么不相信我选中的情郎?!
消失的爱情去了哪里?
恐怕很多人会心生疑惑,《诗经》的流传时间并不短于儒家“三礼”,难道这些描写爱恋的诗句几千年里就被视而不见么?
当然不是,就像如今很多学者将《诗经》中一些不甚明朗的意象解读为爱情,如《卫风·木瓜》里的“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古代学者将明显爱恋的部分努力解读为政治,或者直接进行批判。
如《邶风·静女》写的是一次在城隅的男女约会:“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爱情萌动时的患得患失、捉弄戏谑在这首里表达得生动无比。但是这在宋代大儒朱熹看来却是“此淫奔期会之诗”。至于那些在我们看来,未被礼教压迫的爱情是多么奔放而质朴,而在朱熹的评点里“皆为淫声”,女性表达对爱情渴求的篇章更是“荡然无复羞愧悔悟之萌”。
(朱熹像)
一般解读传统婚姻制度的时候,很容易从女性被压迫的角度出发,认为在“聘娶婚”里男主女从,女性自此沦为附庸的角色。事实上,在那样的婚姻里失去爱情的是男女双方的,受到压迫的也是新人双方,男性同样失去择偶的主动性。只不过部分贵族男性,可以占据更多的女性资源,但也仅限于此。
当我们谈论男女出生比例失调会造成多少男性光棍的时候,忘记了在古代并不是所有男性都可以获得娶妻的资格和资本。同样的,当我们谈论婚姻的时候,也总是忘记了嫁娶和爱情是没有必然关系了,至少好几千年是这样子的了。我们为什么依然会被《诗经》里的情爱所触动,不仅仅是因为婚姻自由难得,还因为爱情本身也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