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征到行动---意向性的自然主义进路(续二)
【最初与吴老师认识就是在去苹果园的路上,谈了一路的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谈了一路的意识、感知、非存在的有...谈了一路的电影、艺术、文学...谈了一路的笑声、爽朗、清澈...谈了一路的酸甜苦辣咸...至今每每想起,总觉得那就是一种奢侈和幸福:找到了“我”的感觉】
康河泛舟:智能哲学家的失控
第二节 意向性问题争论不决的原因
意向性(intentionality)是现代哲学讨论的热门话题。为什么人们对这么常见的现象会争论不休?原因可能很多,比如意向性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人们常常忽略背景对意向心理的影响(我们将在第四章讨论这一点),等等。在此,我们仅从语言哲学的视角分析这种纷争产生的原因:是由于人们在讨论意向性问题时混淆了概念的使用,把讨论的对象和讨论的语词等同起来了。具体到意向性问题上,就是把意向性和内涵性等同起来,这是不正确的。因而我们在讨论意向性问题时有必要对这两个概念进行区分。
自从布伦塔诺重新提出意向性这个论题后,其讨论沿着现象学和分析哲学两条道路进行。肇始于逻辑学家弗雷格的分析哲学主要是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从事哲学活动的,在讨论意向性问题时也是如此。由于分析哲学的这种探讨方式不可避免地要涉及语言的内涵,因此人们常常将意向性与内涵性(intensionality)相联系,甚至混淆起来,认为只要分析了意向状态报道的逻辑特征就可以把握意向性的特征。摩尔悖论就是这种混淆的典型。维特根斯坦这样描述了这个悖论:“摩尔悖论可以写成这样:‘我相信情况就是这样’这个表达式的使用就和‘情况就是这样’这个断言的使用一样;然而,我相信情况就是这样一个假设的使用并不和情况就是这样这个假设的使用相同。”[1]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混淆呢?本节先从词源和逻辑两个方面指出这两个概念的区别,然后再分析造成错误的原因。最后指出意向性和内涵性是不能等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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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性概念的起源
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词来源于中世纪拉丁词“intentio”。经院哲学家们对概念的逻辑结构感兴趣,他们把这个概念当作技术性术语来使用。像许多经院哲学术语一样,这个词来源于亚里士多德哲学。亚里士多德用语词“noema”(概念)来指心智面对的事物。后来,这个词被翻译成阿拉伯词汇“intentio”、“intentiones”(复数)和“intentionale”(形容词)。“intentio”的字面意思是张力或拉伸(从动词intendere(拉伸)而来)。安斯康姆指出,人们选中“intention”这个词是因为在拉伸弓或把弓对准某物(intendere arcum in)与“把心智瞄准某物”(intendere anima in)之间具有类比关系。
一般而言,概念有两种涵义:逻辑涵义和心理学涵义。逻辑涵义是指一个概念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物、一个抽象实体。在心理学意义上,一个概念是心智状态的组成部分。著名哲学家阿奎那对心理学意义上的概念感兴趣。他发展了亚里士多德的感觉-知觉理论,根据这种理论,心智展示被观察对象的“形式”,而无需获得它的内容。阿奎那认为:使你有关山羊的思想成为思想的东西与那个使山羊成为山羊的东西是同一种东西,也就是山羊的形式。但山羊形式在心智中被例示的方式不同于实际山羊被例示的方式:在实际的山羊中,形式具有esse naturale(自然的存在),而思维中的山羊,形式具有esse intentionale(意向的存在)。
与intentio观念相关的是对象(object)的观念。笛卡尔在第三沉思中区分了“形式”实在(formal reality)与“客观”实在(objective reality)。形式实在是我们今天称之为实在的东西,客观实在是观念的内容。一条狗的客观实在在于这个事实,即它是关于狗的;因此一个观念的客观实在是它的意向性:它具有表征某物的特点。
在经院哲学之后,有关意向性的概念大多失传。不过,与其相关的逻辑流传下来了,逻辑学家引进了一些与这个术语非常相似的概念。在17世纪《逻辑或思想的艺术》这本书中,作者区分了词项的外延(extension)和理解(comprehension)。词项的外延是词项运用于事物的集或类——我们可以把它当作词项“扩展”到它的事物的集合。莱布尼茨使用了这种区分。但是,他把词项的“内涵”(intension)作为“理解”的变体加以引进,因此使“外延”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对应词。莱布尼茨明确指出这个逻辑规律:外延大,内涵小,反之亦然。
弗雷格著名的涵义和指称理论试图说明某种内涵文本的逻辑属性和语义属性。他区分了一个表述的指称及其涵义,指称是这个词所指的东西,涵义是指称的“表达式”(mode of presentation)。内涵语境的一般特征是它们的逻辑属性对描述事物的方式很敏感。而外延逻辑恰恰相反,对描述事物的方式不是很苛求。如果句子的真值以及它们的逻辑属性只是由所谈表述的外延来决定的,那么逻辑不需要考虑外延是用什么方式被找出的,不需要考虑这些表述的内涵。适用于表达内涵语境逻辑属性的逻辑是内涵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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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年,布伦塔诺在《经验立场上的心理学》中重新引进了意向性概念,他并没有提到内涵和外延。他在书中关注的是由生理学发展出的新生的心理学科学和哲学的区分,他不是根据这些学科的不同方法做出这样区分的,而是根据它们的题材进行区分。生理学的题材是身体,而哲学的题材包括灵魂不死等等问题。相反,心理学的题材是心理现象,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之间的区别是心理现象展示了中世纪经院哲学家称之为对象的“意向内存在”。心理现象是意向的,它们具有对象,因而使经院哲学的esse intentionale观点得到清晰的说明。胡塞尔发展了布伦塔诺对意向性的说明,重新引进noema(胡塞尔意指“意向对象”)这个词,试图说明它的结构,从而使意向性这个术语在现代哲学中突显出来。
布伦塔诺没有根据心理语境的内涵性来描述意向性。而有些奇怪的是,在上世纪50年代,当齐硕姆把布伦塔诺思想介绍进英语哲学界时,他根据内涵性的标准来定义意向性。[2] 1960年,蒯因在《语词与对象》中谈到“意向的不可还原性”的布伦塔诺论题,他谈论的是内涵语言不可还原为外延语言,而不是布伦塔诺的心理现象是不可还原的、内涵的这个主张。从上面分析可见,意向性和内涵性这两个概念区分是明显的,它们具有明确的起源。
如果按蒯因的“语义上行”方法,意向性和内涵性观念的融合也许是可以理解的,这种方法要求我们分析谈论现象的语言来研究现象。但事实上,这个融合很容易引起混淆,在我们研究和学习过程中要避免这种混淆。“因为很清楚,不管齐硕姆说了什么,内涵性不可能是意向性出现的标准或充分条件。不管意向性是否是心理的标志,存在与意向性没有任何关系的内涵性语境。”[3]
“意向性是许多心智状态和心理事件的特征,这些心智状态和事件指向、关于、涉及、或表征世界中的事物状态和对象。”[4]“内涵性是句子和语言项的一个特征。如果一个句子是非外延的那么它就是内涵的。当两个原则(替代原则和存在概括原则——引注)有一个或两个都不适合这个语句时,它是非外延的。”[5]内涵性是与外延性(extensionality)相对的概念,它是句子、陈述等语言实体的属性。一般看一个语言实体是否是外延的有两种检验方法:替代检验(substitution test通常称作莱布尼茨律)和存在概括检验(test of existentialgeneralization或存在推论检验test of existentialinference)。内涵性的语句不能通过外延性的这两种测验。
替代检验是根据莱布尼茨律,假设两个表述指称同一事物,则可以用一个表述替代另一个表述而不改变陈述的真值,形式为 [(a=b)&Fa]→Fb。比如:
(1)凯撒渡过卢比孔河。
(2)凯撒是马克·安瑟宁最好的朋友。
将(2)代入(1)就得到:
(3)马克·安瑟宁最好的朋友渡过卢比孔河。
经过替换后的(3),其真值与(1)的真值是相同的,因此语句(1)是外延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句子都可以作这样替换的。如:
(4)布鲁特相信凯撒渡过卢比孔河。
将(2)代入(4)我们不能有效推出:
(5)布鲁特相信马克·安瑟宁最好的朋友渡过卢比孔河。
因为布鲁特也许不知道凯撒就是马克·安瑟宁最好的朋友。
我们说(4)是内涵性句子,它不能满足替代性检验。
存在概括原则是说,如果A具有属性F,那么你就可以有效推出存在一个具有属性F的事物,形式为Fa→($x)(Fx)。比如,
(6)约翰居住在康萨斯城。
我们能从(6)有效推出:
(7)有一个X,使得约翰居住在X。
但是,有些句子不能这样有效推论,如:
(8)约翰正在寻找一座消失的城市。
不能推出
(9)有一个X使得约翰正在寻找X。
因为他正在寻找的城市根本不存在。因此,句子(8)是内涵性的,因为它不能满足存在概括检验。
通过分析内涵性的句子如(4)和(8),我们可以看出内涵性与意向性是相关的,它们是关于意向状态的。(4)表述的是布鲁特的信念(相信),(8)表述了约翰的一种心理状态(寻找)。这就使得一些哲学家错误地认为意向性在本质上是内涵的。确实的,有关意向性的句子常常是内涵性的句子,因为意向状态本身是它们满足条件的表征。但是,关于这些状态的句子不是那些满足条件的表征,而是它们表征的表征。因此这些句子的正误不依赖于实在世界中的事物(或事件)的表征,而是依赖于意向状态如何得到表征。如,(4)的真假不是由凯撒(或马克·安瑟宁最好的朋友)渡过卢比孔河这个事实来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布鲁特是否相信这个事实。意向状态的满足条件是内涵的还是外延的,严格说来,这种问法毫无意义,而应该问意向状态的说明是内涵的还是外延的。因此,“内涵性句子是表征的表征这一事实解释了意向性。”[6]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意向性和内涵性是明确区分的。但是,认为内涵和内涵性与心智没有关系,这种看法又走过了头,变成错误的了。毕竟,内涵涉及到概念之间的推理关系,而推理是思想者或推理者完成的事情,如果推理的成分不与思想成分发生关系,那是一件令人觉得奇怪的事情。
如果进一步分析意向性的两个特性——指向性和侧面形态,我们就容易看到内涵性和意向性之间的联系。一句话,简言之:推理成分的内涵性是指向性和侧面形态的逻辑表达。
曲径通幽
指向性是指意向状态具有对象。意向状态的对象通常称为“意向对象”(intentional object)。塞尔说:“意向对象只是像其他事物一样的对象,它根本没有特别的本体论地位。说某物是意向对象只是说它是意向状态关于的东西。”[7]他认为在思想者和事物之间没有“模糊的中介物”,意向对象只是意向状态关于的东西,这当然是很正确的。但是他认为意向对象与日常对象一样,这就值得进一步讨论了。我们至少可以就此提出两个问题。第一,在下面的两种说法之间存在矛盾:一是说意向对象只是“意向状态关于的东西”,一是说意向状态是日常意义的对象,就像房屋、桌子、椅子一样。因为有许多实体是我可以思考的,而它们可以不是日常意义中的对象。如,一战,它是事件而不是日常对象。第二,我们可以思考不存在的事物。如果人们思考不存在的事物,那么很明显,他们思想的意向对象就不存在。从塞尔的推论会得出他不愿看到的结论:日常对象不存在。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呢?最好的方法是承认一些意向对象是不存在的。我们可以同意塞尔意向对象等于意向状态的对象的观点,但要否认意向对象是日常对象这种说法。认为主体与意向对象之间不存在模糊的中介物,这并不意味着意向对象是日常意义的对象。
语词“对象”的通常用法是“物理对象”、“物质对象”,但在许多哲学语境中,有不同的用法,如数字是不是对象?有人说它是抽象对象,和物理对象一样是对象的实在概念。存在这类对象、具有这种性质是形而上学的理论。使抽象对象成为对象的是它们是殊相、单称词项的指称或一阶量词约束变量的值等等。其实,我们可以把日常对象和抽象对象统称为实在对象(substantial object)。对象的实质概念(具有某种性质的某类对象的概念)可以和对象的示意观念(schematic idea),如注意的对象相对比。但很显然,所有注意的东西都不需要有共同的东西,注意的对象没有“本质”。对象的示意观念的另一个例子是“语法观念”,一个语法对象是处于与及物动词相关的东西。句子的宾语是一个示意的对象而没有实质的含义。正因为如此,安斯康姆在语法对象与意向对象之间作了类比。
很显然,与抽象对象不同,意向对象没有它们的本质,意向对象是对象的示意观念而不是实质的观念,就像及物动词指向对象的语法观念是示意观念一样。我们可以在“物理对象”中把“对象”换成“事物”,而在“意向对象”、“经验对象”中不能做如此的替换。必须指出的是,尽管安斯康姆在语法对象与意向对象之间作了类比,意向对象和语法对象都是示意对象含义上的对象,我们还是不能根据语法对象来解释意向对象,因为意向对象是一个现象的观念而不是语法的观念。
认为意向对象不是一种实在对象的理由是:如果认真地思考一些意向对象不存在的命题,我们就可以发现这些命题蕴含了不存在意向对象的范畴,因为特定事物范畴的所有成员都可以说是存在的。这个结论与蒯因的存在概念是一致的,他认为事物的观念与存在的观念是一枚钱币的两面。这个观点提示了内涵性与意向性概念的联系。内涵性的一个标志是存在概括失效,从“Vladimir相信飞马存在”我们不能推出有个东西X,Vladimir相信X会飞。我们把这个逻辑特征看作是意向状态是关于不存在事物这个事实的结果。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特征不是所有意向报道不容争议的特征,如果意向性只是指向某物的话。因为有一些意向状态的报道确实允许存在概括。最简单的例子是知识这样的情形:如果我知道Vladimir,那么他一定存在。如果他只是一个我想象的虚构人物,我就不知道他。这里有争议的是,知识本身是否是一种心智状态,或者是涉及关于事物的思想加上其存在的一种组合状态。另外,在下面的情形中也是如此。人们可以认为“A看见B”确实蕴含“那里有个X使得A看见B”。另一个例子是具有对象指向情感的报道:“A爱B”蕴含“有一个X使得A爱B”;或者某种信念报道:“对于B,A相信他是一个侦探”蕴含有“一个X使得X被A认为是一个侦探”等等。
因此,人们可以说有两种意向状态,其中一种其归属允许存在概括,另一种其归属不允许存在概括;或换一种说法,存在两种指向性:内涵指向和外延指向。或者干脆说有两种指向性的报道方式:内涵的方式和外延的方式。人们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描述指向性现象,但这不要求区分指向性的种类。
与爱人在伊利大教堂
四、侧面形态(aspectual shape)和替换检验
意向性的第二个显著特征是侧面形态。它是指在意向状态中,心智指向的对象都以某种方式呈现出来。比如,你想起北京,你是以一定的方式想起它的:或者是看见图片或基于经验而在想象中呈现,或者是通过“北京”这个词而想起它。你把北京想成北京时,你思想的侧面形态不同于你把北京想成上海时的侧面形态。这跟你在视觉上看到北京时一样,你看到北京时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去观察它的,你处在它的某个侧面中,这时你的经验就具有某种侧面形态。
侧面形态的思想表达了一个简单的观念:人们思考某种事物总是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的。通过考察弗雷格的意义思想更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弗雷格区分了表述的指称及其涵义,他称涵义为指称的“表达式”,是指称被表达的方式。这种表达式是指称的侧面形态。他说道:“一个专名的涵义要由这样的人来理解,他对该专名所属的语言或标记整体有足够的认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意谓(即指称——引注),那么意谓总是只得到片面的说明。我们能够对每个给定的涵义马上说出它是否属于一个意谓,这有赖于我们对这个意谓的全面的认识。我们从未达到这样的认识。”[8]按这种观点,涵义是指称被思考的方式,指称是某些侧面的思想,说某物在一个侧面下呈现出来就是说这个侧面本身是被呈现的,尽管是片面的,但却是客观的、公共的。这犹如我们通过望远镜看月亮,望远镜里物镜上的图像是公共的、大家可察看的,而每个人视网膜上的图像却不一样。
弗雷格涵义理论表现出侧面形态思想与内涵性思想的清晰联系:一个心理状态具有侧面形态的东西,侧面形态是指称的表达式。对弗雷格而言,观念是主观的、私人的,而涵义是一个事物的部分呈现。因此,如果在报道一个意向状态时,我们想从主体的视角来报道事物是怎样的,我们就需要表达这种偏向性。如果我们相信拿破仑死于圣海伦,那么试图理解我的事物观念的报道就需要以这种方式报道。但反过来说,我相信曾经是约瑟芬的丈夫的那个人死于圣海伦或拿破仑死于地中海的一个岛屿,这样的报道也许就不能理解我看待事物的方式了。因为我也许相信拿破仑死于这个地方而不相信他与约瑟芬结过婚,或不相信圣海伦处于地中海。“因此,信念报道通常是内涵的:当目标是理解主体的视角时,信念报道是否是一个好的报道取决于它描述信念对象的方式。但并不是所有对象的描述都同样好地适于这个目的:信念报道中的共同指称替换并不总是保持报道的真值。这同样适合于其他信念状态的报道。”[9]由此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没有两种意向状态:内涵的和外延的。但有两种报道或描述意向状态的方式:内涵报道和外延报道。
意向性(我们主体)与内涵性(逻辑概念)的联系是复杂的,这种联系的核心可以这样表述:当心理状态的归属是内涵的时,这是它们意向性的表达、反思。存在概括检验失败是对这个事实的表达,即一些意向状态的对象不存在;替代检验的失败是意向状态侧面形态的表达。当然,并不是所有意向状态的归属是内涵的。这是因为:(1)意向状态的一些归属不能得出,除非这些状态的对象存在;(2)一些意向状态的归属作为目的而不是从主体的视角来理解事物是如何的。因此内涵性不是意向状态属性的必要条件。但要注意的一点是,我们不能由此得出意向状态不是侧面形态的。
与维特根斯坦的守墓人交流
五、内涵性不是意向性的标准
虽然意向性和内涵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有明确的起源,但是由于意向性所具有的特点,人们容易混淆它们。加之两者在英语中读音相同,这就更容易让人发生错误。以致塞尔要用冗赘的“带有t的意向性”(intentionality-with-a-t)和“带有s的内涵性”(intensionality-with-an-s)来做出区分。
正如前面指出,意向性和内涵性有一定的联系。我们用来表达意向性的句子是有关信念等心理状态的句子。此时替代检验不适合它,这看起来是很自然的,因为一个信念句子是否为真不仅依赖于信念者表征的对象,而且取决于对象被表征的方式。同样的,存在概括不适用于信念语句也似乎是很自然的,因为表征可以表征不存在的事物。因而,信念语句的内涵性似乎是信念本身意向性的一个结果。但是,我们仔细想想就会发现两者是不同的。原因很简单:一,没有意向性也可以有内涵性。也就是说,有些句子是内涵的而与心理表征没有关系。蒯因给出了典型的例子[10]:(1)9必然大于7。(2)行星的数目是9。从(1)和(2)我们不能推出(3)行星的数目必然大于7,因为古人知晓的行星可能小于7个。因此替代检验不适用于(1),(1)是内涵的,但很明显它不是心理表征的。二,意向性的描述也可以不表现内涵性。比如我们可以从“张三看见李四”这个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句子推出李四是存在的。(严格说来这一点存在争议,前面第三点已有分析。但即使没有这一点也不影响我们区分意向性和内涵性。)因此存在概括检验可以适用于它,但是“看见”是意向性的。由此看来,内涵性不是意向性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它的必要条件。意向性不等于内涵性,我们不能用内涵性当作意向性的标准。
智能哲学家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