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能源保供稳价措施落实落地、取得成效。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派出督导组,赴相关重点省份和企业、港口开展能源保供稳价工作督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联合开展能源保供稳价工作督导
督导工作以现场督导为主,重点督导有关省区、企业煤炭增产增供政策落实情况,核增和释放先进产能情况,有关项目建设投产手续办理情况,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落实情况,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煤炭生产、运输、交易、销售环节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价格机制落实情况。督导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相关地方、企业对照国家能源保供稳价政策措施自查自纠,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督促整改;对捏造、散布煤炭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及时查处,努力保障能源市场平稳运行,为能源保供稳价工作营造良好氛围。针对释放先进产能中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导工作将深入企业和相关部门,推动落实“放管服”各项要求,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影响产能释放的突出问题,通过采取并行办理相关手续等措施,努力增加煤炭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煤需求。国家发改委:东北采暖用煤
将100%实行中长期合同价
国家发改委22日发布消息,经过组织煤炭产运需各方反复衔接,东北地区采暖季发电供热用煤资源目前已得到落实,确保东北地区采暖季发电供热民生用煤需求和人民群众温暖过冬。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相关省区经济运行部门、面向东北区域主要煤炭生产企业、保供煤矿和东北地区重点发电供热企业,集中补签采暖季煤炭中长期合同,将发电供热企业中长期合同占用煤量的比重提高到100%。通过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集中签约,将使东北地区冬季采暖和供电用煤得到全额落实,保障企业煤源稳定。这项举措既坚守民生用煤底线,又充分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保供稳价的“压舱石”作用,将有效降低社会用煤成本。此外,为切实保障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能源保供稳价措施落实落地、取得成效,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派出督导组,重点督导煤炭增产增供政策落实、核增和释放先进产能、项目建设投产手续办理,以及煤炭生产、运输、交易、销售等各环节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努力增加煤炭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煤需求。记者22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为做好煤炭保供稳价工作,保障煤炭、煤电安全稳定供应,有关部门要求完善燃煤电厂安全存煤制度,降低旺季电厂存煤标准,守牢7天存煤安全底线。随着中长期合同等稳定煤炭供应和价格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煤炭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实行淡旺季差别化存煤制度,淡季鼓励多存煤,为生产企业均衡生产创造条件;旺季鼓励淡储旺用,适当减少高峰期间存煤,可以缓解电煤需求波动与煤炭均衡生产之间的矛盾,保持供需协调,促进电煤持续供应和价格稳定。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已建立电煤保供工作专班,将实行淡旺季差别化存煤制度的电厂纳入重点保障范围,确保牢牢守住电厂7天安全存煤底线。电厂运行过程中电煤库存可用天数低于7天时,立即启动重点保供机制,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将在煤源、运力等方面予以重点协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