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支付日常费用等不要发票的8个涉税风险!
最近很多财务人员或者企业老板对我抱怨,买东西、支付日常费用等若是索取发票的话,对方需要加收3-5个税点,导致进货成本太高,难以承受,因此好多企业的老板干脆不要发票了,但是却给公司留下来巨大的税务风险,那究竟有那些风险了,巧思益财税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
增值税
风险一:
首先带来的是增值税没法抵扣的风险。
风险二:
再者企业所得税没法税前扣除的风险。
风险三:
再就是可能造成账目利润虚高、账目不真实的假账风险。
风险四:
再就是可能造成多交分红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风险五:
再就是正常进货环节不要发票、却从第三方找票,产生虚开虚抵发票的风险。
风险六:
目前好多企业用不合格的白条入账,就是属于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带来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带来行政处罚的罚款风险。
风险七:
目前好多企业用不合格的白条入账,带来违反《会计法》的风险。
风险八:
进货环节不要发票,有可能税务后台产生“有销无进”的税务预警评估的风险。
参考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简称“不合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参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参考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四)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五)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七)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参考四: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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