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鲁迅先生诞生140周年:谷兴云:鲁镇苦人论——从孔乙己到祥林嫂

鲁镇苦人论

——从孔乙己到祥林嫂

鲁迅有五篇小说,故事发生在鲁镇,或者与鲁镇有关。最早是《孔乙己》,1919年4月问世。最后是《祝福》,刊发于5年后,1924年3月。主人公分别是孔乙己,祥林嫂,一为读书人,一是山村女人。二人身份虽不同,却都属于“不幸的人们”[1],也就是苦人,“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2]的苦人。在鲁镇,孔乙己和祥林嫂,怎么成了苦人?
根据鲁迅小说仿造的旅游景点鲁镇
 一、 苦人的生死场
(一) 鲁镇的不同形态
 
查阅《鲁迅全集》,“鲁镇”出现于7篇作品,共22见。分开说,在小说5篇中有20见: 《孔乙己》(1918)1见,《明天》(1920)3见,《风波》(1920)4见,《社戏》(1922)2见,祝福(1924)10见,另在《答〈戏〉周刊编者信》及《19190813致钱玄同》里,各出现1次。
鲁迅小说中的鲁镇,呈现不同形态。在《孔乙己》中,鲁镇是咸亨酒店所在地,故事发生的处所;文本开头,说“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如何,对鲁镇本身没说什么。《明天》的鲁镇,是单四嫂子和儿子居住地,其特点是僻静,有些古风: 关门睡觉早。《风波》的主人公七斤和家人,生活在鲁镇,他“早晨从鲁镇进城,傍晚又回到鲁镇”,干着帮人撑航船的营生;相比于城里,鲁镇比较闭塞,信息不灵通。《社戏》中的少年“我”系鲁镇人,他从鲁镇搭船,到外祖母家平桥村看社戏,而在平桥村人眼中,鲁镇是大市镇,在那里读过书的“我”才识货;文中又说,“我们鲁镇的戏比小村里的好得多”。以上几篇中的鲁镇,在文本中的情况虽然不同,却都是为适应写作需要而设置的地名。主要用意在于: 作者“鲁迅”写鲁镇的人和事,给读者以亲切、真实感,增加可信度。
《祝福》中的鲁镇不同——在文本中出现的次数,相等于前四篇之和。它不仅是一个地名,而且和篇中人物,他们的日常生活,为人处事,乃至生死存亡等,均息息相关。
比如,故事叙述人“我”,就和鲁镇关系密切。小说开始,“我”以返乡游子的身份,“回到我的故乡鲁镇”。“我”最关注的是故乡人。“我”看到:“在鲁镇所见的人们中,改变之大,可以说无过于她的了”,此人就是故事主人公祥林嫂。至于其他人,包括鲁四老爷在内,“都没有什么大改变,单是老了些”。“我”大失所望,因此定下心,“明天要离开鲁镇”,而且要探究: 鲁镇如何“改变”了祥林嫂,于是,将其“半生事迹的断片……联成一片”,追述种种往事。由此而引出一个使人纠结,发人深思的故事,即祥林嫂的半生遭际,悲惨命运。
(二) 酒店的“别人”和“全镇的人们”
 
孔乙己与祥林嫂都生存、活动于鲁镇,但所处特定空间及人文环境不同。孔乙己活动范围小,仅限于咸亨酒店,店内店外。祥林嫂的活动空间大,不只局限在做工的主人(鲁四老爷)家,如,她要到门外河边淘米、洗菜,此时能观察对岸出现什么人,她可以在镇上,“和大家讲她自己日夜不忘的故事”,另外还有,去镇东头的河边,盼望遇见回到故乡的“我”[3],到镇西头土地庙,用十二元鹰洋捐门槛,等等。
在鲁镇,孔乙己和祥林嫂更大的不同,在于所接触的鲁镇人迥然相异。
孔乙己在酒店,“品行却比别人都好”——此所谓“别人”,第一是所有买酒喝的人,即诸多顾客。这些顾客区别为两类,一类是短衣帮,他们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一类为穿长衫的,他们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第二是卖酒的人,含酒店掌柜,酒店伙计,包括小伙计“我”,他们属于店方。另外就是店内外的其他人,这些人与顾客、掌柜等合而为众人,再就是有时聚集来的“几个人”,即邻居、路人等等。以上各类人组成“别人”,孔乙己到酒店喝酒时,处于被“别人”围看的境地,发生种种交集与纠葛。
祥林嫂置身于鲁镇,主要时间是在鲁四老爷的宅子里,干各种各样费体力的活,受鲁四老爷监视,听从女主人四婶使唤,扫尘,洗地,洗菜,淘米,等等,还要坐在灶下烧火。在宅子里,祥林嫂接触的就是这些人。除去在宅子里干活,祥林嫂还要跑街,到外面活动,接触的人就多了。如鲁镇的男人,女人们,“特意寻来,要听她这一段悲惨的故事”的老女人,以及“最慈悲的念佛的老太太们”,等等。祥林嫂在外面时,对所遇见的鲁镇人,反复讲自己的故事,以致“全镇的人们几乎都能背诵她的话……”。
两篇小说的两个主人公,生存于鲁镇不同的人群圈。这不同的人群圈,影响乃至决定了二人的生存状态,连同他们的生命结局。
(三) 无法逃离的生死场
 
从个人与鲁镇的关系看,孔乙己和祥林嫂有所不同。孔乙己,文本没说他是哪里人,品读人物关系和情节,可以看出他是鲁镇人。祥林嫂则不然,“我”在追述祥林嫂故事时,首句说:“她不是鲁镇人。”此语显示其特殊性: 她属于外来户。但两人在鲁镇的处境与遭遇,大致相同或说近似: 都苟活在鲁镇边缘,同为饱受凉薄的苦人,差异只在凉薄的形式,在具体事由和情节。
孔乙己承受凉薄,主要是在到酒店喝酒的时候,而“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即离不开杯中物。他必得常到酒店,以满足生理、心理所需,从而屡受凉薄。孔乙己之于鲁镇,就是带给“别人”一点快活:“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祥林嫂两次到鲁镇,都是为远离险境,在山村活不下去而异地求生。两次的遭遇却不同: 前一次,因为“安分耐劳”,“简直抵得过一个男子”,所以被四婶留下做佣人,鲁镇人的舆论是,“人们都说鲁四老爷家里雇着了女工,实在比勤快的男人还勤快”;后一次,“她的境遇却改变得非常大”“镇上的人们也仍然叫她祥林嫂,但音调和先前很不同;也还和她讲话,但笑容却冷冷的了。”祥林嫂的感受是:“从他们的笑容和声调上,也知道是在嘲笑她”。
在鲁镇,两人各自结束了卑微的人生,结束得悲惨凄凉。
孔乙己生为鲁镇人,死为鲁镇鬼,竟不知所终。按“我”的叙述,最后在酒店看到的孔乙己:“黑而且瘦”“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随后是,“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祥林嫂为寻活路而到鲁镇,鲁镇却夺走她的性命。故事叙述者“我”记述,他回到鲁镇所见祥林嫂:“五年前的花白的头发,即今已经全白,全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 她分明已经纯乎是一个乞丐了。”嗣后,就在鲁镇人准备举行祝福大典中,祥林嫂“老了”——即“死了”的替代隐语,鲁镇人忌讳极多。至于是什么时候死的,则“说不清”,“昨天夜里,或者就是今天罢。”问“怎么死的?”回答曰:“还不是穷死的?”即饥寒交迫,冻饿而死于街头或路边。祥林嫂死了还受诅咒:“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
二、 苦人之苦
 
(一) 读书人之苦
 
孔乙己遭遇之苦,与他的读书人身份相关联,表现形式是几种不同的笑。
最多、最经常的,是来自那些喝酒人的嘲笑。参与嘲笑者,不分短衣帮或者穿长衫的(长衫主顾)。据文本,“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为什么笑?——孔乙己带来快活,增加酒兴。笑他什么?——“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等等。即笑他身体所受伤害,笑他的痛苦。这是群体性(合众)嘲笑,在场喝酒的人统统加入。酒客的嘲笑,还具有连续性,即不停地嘲笑:“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何以如此?——原因是,他们不愿意看到,孔乙己平静地把一碗酒喝完。
其次,是来自酒店掌柜的取笑。对酒客们肆意嘲笑孔乙己,酒店主人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如此这般,活跃了酒店气氛,可吸引并留住顾客;他自己也这样做:“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比如,当孔乙己“用这手走来”,最后一次到酒店喝酒时,“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孔乙己虽然以“不要取笑!”回绝,掌柜的取笑却没有停止,反而继续下去:“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以“跌断,跌,跌……”解释,用眼色恳求掌柜,不要再提,而面对孔乙己的窘急,“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掌柜这种取笑,是对酒客嘲笑的补充,发生在生意清淡,没有酒客嘲笑的时候。
第三,是来自众人的哄笑,以及“旁人”的说笑。这两种笑,是上述嘲笑、取笑的延伸,即引发的效果。先说众人的哄笑。这由酒客的嘲笑引起,文本中写有两次。前一次是: 当一酒客出面证实,亲见孔乙己因偷何家的书,被吊着打。孔乙己以“窃书不能算偷……”进行争辩,接着“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 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后一次是,酒客们问孔乙己:“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 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两次哄笑发自于“众人”,即所有在场的人,除店内的酒客、掌柜、伙计等之外,还包括其他一些鲁镇人,他们既不买酒、也不卖酒,只是站在店内或店外,欣赏酒客嘲笑孔乙己,也分享一点快活。再说“旁人”的说笑。这发生在掌柜取笑孔乙己之时: 当掌柜取笑孔乙己被打断腿,“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嗣后,孔乙己“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应关注的是,面对酒客嘲笑、掌柜取笑、众人哄笑、“旁人”说笑,等等,孔乙己作何反应。据文本显示,其反应有“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有“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有“很颓唐”,等等。要之,他们笑孔乙己身体所受伤害,实则是对孔乙己进行精神伤害;他们笑孔乙己的痛苦,给予孔乙己的是更大、更深的痛苦。
如上文所引:“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些“别人”,因笑孔乙己而获得的快活,是短暂的,一时的,而施加给孔乙己的痛苦,却是长久,乃至终生的。
(二) 山村女人之苦
 
祥林嫂之苦,源于她的山村女人身世和不幸遭遇。
祥林嫂从第一次到鲁镇,至最后“老了”,共十多年。其间有过两次舒心日子: 一次是,初在鲁四老爷家做工,迎接新年时虽活多活重,“然而她反满足,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一次是,再嫁贺老六后,据卫老婆子说,“看见他们娘儿俩,母亲也胖,儿子也胖;上头又没有婆婆;男人所有的是力气,会做活;房子是自家的。——唉唉,她真是交了好运了。”但为时均不长,而灭顶之灾却接二连三地降临。其苦,文本显示有:
  1. 暴力逼嫁
 
祥林嫂第一次逃到鲁镇,做工仅三个半月,就被婆婆绑架回卫家山,强迫再嫁。其间,两度遭受暴力胁迫。
待到祥林嫂出来淘米,刚刚要跪下去,那船里便突然跳出两个男人来,像是山里人,一个抱住她,一个帮着,拖进船去了。祥林嫂还哭喊了几声,此后便再没有什么声息,大约给用什么堵住了罢。
“祥林嫂可是异乎寻常,他们说她一路只是嚎,骂,抬到贺家墺,喉咙已经全哑了。拉出轿来,两个男人和她的小叔子使劲的擒住她也还拜不成天地。他们一不小心,一松手,阿呀,阿弥陀佛,她就一头撞在香案角上,头上碰了一个大窟窿,鲜血直流,用了两把香灰,包上两块红布还止不住血呢。直到七手八脚的将她和男人反关在新房里,还是骂,阿呀呀,这真是……。”
2. 痛失爱子
 
祥林嫂第二次失去丈夫,接着失去最后的亲人和后半生依靠——爱子阿毛,对她来说,这是深入骨髓的哀伤。为此,她椎心泣血地向鲁镇人哭诉——
“我真傻,真的,”祥林嫂抬起她没有神采的眼睛来,接着说。“我单知道下雪的时候野兽在山墺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我一清早起来就开了门,拿小篮盛了一篮豆,叫我们的阿毛坐在门槛上剥豆去。他是很听话的,我的话句句听;他出去了。我就在屋后劈柴,淘米,米下了锅,要蒸豆。我叫阿毛,没有应,出去一看,只见豆撒得一地,没有我们的阿毛了。他是不到别家去玩的;各处去一问,果然没有。我急了,央人出去寻。直到下半天,寻来寻去寻到山墺里,看见刺柴上挂着一只他的小鞋。大家都说,糟了,怕是遭了狼了。再进去;他果然躺在草窠里,肚里的五脏已经都给吃空了,手上还紧紧的捏着那只小篮呢。……”她接着但是呜咽,说不出成句的话来。
祥林嫂之向众人倾诉,本意在舒缓郁积在胸的悲痛,希望得到一点同情和安慰,可事实相反,她遭到的是烦厌和唾弃——
她就只是反复的向人说她悲惨的故事,常常引住了三五个人来听她。但不久,大家也都听得纯熟了,便是最慈悲的念佛的老太太们,眼里也再不见有一点泪的痕迹。后来全镇的人们几乎都能背诵她的话,一听到就烦厌得头痛。
她未必知道她的悲哀经大家咀嚼赏鉴了许多天,早已成为渣滓,只值得烦厌和唾弃;但从人们的笑影上,也仿佛觉得这又冷又尖,自己再没有开口的必要了。她单是一瞥他们,并不回答一句话。
3. 地狱恐怖
 
因为“败坏风俗”,鲁四老爷家祭祀时候,不许祥林嫂沾手。这对祥林嫂是沉重打击。在失落和疑惑中,柳妈又以关于地狱的迷信邪说,教训并警告祥林嫂:
“祥林嫂,你实在不合算。”柳妈诡秘的说。“再一强,或者索性撞一个死,就好了。现在呢,你和你的第二个男人过活不到两年,倒落了一件大罪名。你想,你将来到阴司去,那两个死鬼的男人还要争,你给了谁好呢?阎罗大王只好把你锯开来,分给他们。我想,这真是……。”
“我想,你不如及早抵当。你到土地庙里去捐一条门槛,当作你的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赎了这一世的罪名,免得死了去受苦。”
祥林嫂听后反应:
她脸上就显出恐怖的神色来,这是在山村里所未曾知道的。
她当时并不回答什么话,但大约非常苦闷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两眼上便都围着大黑圈。
 
4. 罪不可赎
 
遵照柳妈警示的赎罪方法,祥林嫂以十二元鹰洋,到土地庙里捐了门槛。她因此而神气舒畅,眼光分外有神,高兴地对四婶说,已经在土地庙捐了门槛,自认为可以参与祭祀了,于是“坦然的去拿酒杯和筷子。”但四婶依旧按鲁四老爷的告诫:“这种人虽然似乎很可怜,但是败坏风俗的,用她帮忙还可以,祭祀时候可用不着她沾手,一切饭菜,只好自己做,否则,不干不净,祖宗是不吃的。”立即制止:“你放着罢,祥林嫂!”这是对祥林嫂的当头棒喝,致命一击:
她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也不再去取烛台,只是失神的站着。直到四叔上香的时候,教她走开,她才走开。这一回她的变化非常大,第二天,不但眼睛窈陷下去,连精神也更不济了。而且很胆怯,不独怕暗夜,怕黑影,即使看见人,虽是自己的主人,也总惴惴的,有如在白天出穴游行的小鼠;否则呆坐着,直是一个木偶人。不半年,头发也花白起来了,记性尤其坏,甚而至于常常忘却了去淘米。
一声“你放着罢,祥林嫂!”等于对祥林嫂的最后宣判: 再嫁是一宗大罪,不可饶恕。人间无活路,到阴间也赎不了罪,祥林嫂彻底崩溃了。
   三、苦人之死
 
鲁镇(即鲁镇人)在长时间里,以凉薄施于孔乙己和祥林嫂,最终夺去二人生命,但他们的直接死因并不相同。
  (一) 孔乙己之死
 
在咸亨酒店,形形色色的“别人”(酒客、掌柜等),以各种不同的笑(嘲笑、取笑等),协同配合伤害孔乙己,使其饱受痛苦。对此,孔乙己均应之以抗拒: 或者立即还击,“凭空污人清白”,或者以“不回答”“不屑置辩”,作无言抗争。他活得顽强,鲁镇人的凉薄,只是影响他的精神与感情,并未危及生命。他最后的死另有原因: 暴力摧残。
在饱受精神伤害的同时,孔乙己一直遭受躯体摧残。文本显示有,(1)经常性的,表现于颜面的:“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2)何家的毒打,一酒客说:“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3)最致命的暴力伤害,来自丁举人。相关情节是: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
 
丁举人的阴毒,在于“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而并未干脆打死。此举,一方面发狠折磨孔乙己,使之活受罪,一方面避免承担人命案,不留后遗症(吃官司)。掌柜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实际他是在“长久”养伤。嗣后,他只能“盘着两腿”,“用这手走来”,“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至于无法生存而死。
(二) 祥林嫂之死
 
和孔乙己(暴力摧残致死)不同,祥林嫂在十几年里,只有卫家山人,受其婆婆指使,曾两次使用暴力手段胁迫她再嫁;鲁镇人从未对祥林嫂使用暴力,从未伤害过她的躯体,他们仅限于实施凉薄,从而置其于死地。对此致死案的性质和内容、特点和意义,应怎样认知?
1. 性质和内容
其性质,属于非正常死亡·他杀·精神虐杀,即语言暴力致死,软刀子杀人。
内容包含三个方面: 理学和禁忌(代表人物是鲁四老爷);迷信邪说(代表人物是柳妈);冷酷的人性(表现于鲁镇人)。关于迷信邪说,上文已引述,兹不赘述。以下略谈理学和禁忌,冷酷的人性。
(1) 理学和禁忌。
关于理学,文本开头说,“我”寄住在本家鲁四老爷宅子里,这位四叔年纪不怎么大(没到留胡子的年龄),却是讲理学的老监生;两人见面后就对“我”大骂其新党(所骂的还是康有为): 显示他是一个介于遗老和遗少之间的顽固派。书房的案头,摆着理学经典《近思录集注》和《四书衬》,表明其倡导理学教条,如“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宣称女子应从一而终,夫死要做节妇烈女,等等,因此,视祥林嫂被逼再嫁为“败坏风俗”。鲁四老爷作为鲁镇乡绅,以理学观念影响鲁镇人。如,柳妈说祥林嫂再嫁,是“一件大罪名”“一世的罪名”,其他人态度一致,因祥林嫂“失节”“克夫克子”而鄙视她。
关于禁忌,鲁四老爷虽然读过“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可忌讳极多。比如,临近祝福时候,不可提起死亡疾病之类的话;祥林嫂死在祝福之时,被他咒骂为“谬种”;他虽然认可四婶收留祥林嫂(原因是,祥林嫂干活“抵得过一个男子”),但讨厌她是一个寡妇,两次为此皱眉;他叮嘱四婶,祭祀时候不许祥林嫂沾手,“否则,不干不净,祖宗是不吃的”……
鲁四老爷因自己的尊贵,而不屑于直接和用人(何况还是寡妇)说话,其信条和禁忌,通过四婶施之于祥林嫂。
    (2 冷酷的人性

鲁镇人对待祥林嫂的态度,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最初是欣赏: 祥林嫂前一次来鲁镇,因为在鲁四老爷家干活好,都夸她“比勤快的男人还勤快”。当第二个丈夫和孩子先后死去,祥林嫂再来鲁镇,人们“也还和她讲话,但笑容却冷冷的了”。对祥林嫂哭诉丧子之痛,他们曾有所同情,但为时不久,后来是“一听到就烦厌得头痛”,最后发展为主动挑逗和嘲笑:
  她久已不和人们交口,因为阿毛的故事是早被大家厌弃了的;但自从和柳妈谈了天,似乎又即传扬开去,许多人都发生了新趣味,又来逗她说话了。至于题目,那自然是换了一个新样,专在她额上的伤疤。
    “祥林嫂,我问你:你那时怎么竟肯了?”一个说。
    “唉,可惜,白撞了这一下。”一个看着她的疤,应和道。
她大约从他们的笑容和声调上,也知道是在嘲笑她,所以总是瞪着眼睛,不说一句话,后来连头也不回了。她整日紧闭了嘴唇,头上带着大家以为耻辱的记号的那伤痕,默默的跑街,扫地,洗菜,淘米。
 
鲁镇人的冷酷,是导致祥林嫂惨死的重要推力。
2. 特点和意义
 
特点可概括为三: 隐蔽性,群体性,持续性。
隐蔽性,即罪案无形无影,没有确切证据,没有直接凶手。一切事实和情节,均发生在日常生活,在言谈话语中。即使直接的挑逗与嘲笑(如上引“一个说”“一个看着她的疤,应和道”云云),也只能说态度恶劣,不怀好意;等于致命一击的“你放着罢,祥林嫂!”仅为四婶一句制止语言(不许拿酒杯和筷子),构不成刑责。但这一切,无不与致死有关联。
群体性,即社会犯罪,群体犯罪,任何个体均非凶手。文本中,“大家”一词频繁出现,如,“她的悲哀经大家咀嚼赏鉴了许多天,早已成为渣滓”“阿毛的故事是早被大家厌弃了的”“她整日紧闭了嘴唇,头上带着大家以为耻辱的记号的那伤痕”……由此显示,站在祥林嫂对面的是“大家”,伤害祥林嫂而致其死的也是“大家”: 何谓“大家”?乃“全镇的人们”之谓也。
持续性,鲁镇(人)置祥林嫂于死地,不是一蹴而就,瞬间完成的。即致死有一个时间,属慢性杀害。祥林嫂二十六七岁到鲁镇,四十上下惨死,由“抵得过一个男子”的壮硕村妇,变为“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的乞丐,这十几年时间,就是她一步步走向死亡的十几年。其中,直接致其惨死的过程,始于柳妈以迷信邪说警示祥林嫂,使之陷于恐怖状态,后来,鲁镇人的冷酷嘲讽,四婶不允许赎罪,等等,都在推进这一过程。祥林嫂之死的深层原因,是精神崩溃,是对生的绝望。
意义在于,祥林嫂之死可警示世人: 施以凉薄(软刀子)亦可致死他人,杀人手段并非只有暴力摧残一种。
四、苦人余论
 
《孔乙己》写于1919年,5年后《祝福》刊布。在这期间,鲁迅亲历五四运动的潮起潮落,社会现实和政治、经济、文化等的种种变动,他的生活、思想、创作随之发生诸多变化。单就小说书写而言,其三篇代表性作品中的前两篇,《孔乙己》和《阿Q正传》,已经问世且产生广泛影响,至1924年创作《祝福》,塑造新的文学典型祥林嫂,在取材、立意、艺术表现等方面,相比于首篇《孔乙己》,已有明显不同。
 
    (一) 苦人典型: 从男性到女性
 
1923年8月,鲁迅第一本小说集《呐喊》,由北京新潮社出版。其中作品,以女性人物为主人公的,只有《明天》一篇(单四嫂子),其他各篇的中心人物,均为不同身份的男性。次年,由《祝福》开始,陆续完成《彷徨》中诸篇作品的写作。从《呐喊》到《彷徨》,一个明显变化是,女性问题受到更多关注,以女性为主人公的,除《祝福》外,另有第9篇《伤逝》(子君),以及末篇《离婚》(爱姑)。就典型塑造而言,《祝福》将已有的男性典型,一改而为女性典型。
鲁迅关注国家、国人和国民性,为“不幸的人们”发声,自然包括女性在内。1918年8月揭载的《我之节烈观》,是他为女性发出的一声强音,可谓振聋发聩。《祝福》和祥林嫂,是新文学首篇描写苦命女人的小说,女性苦人典型的第一个,其影响深刻而久远,对20世纪中国文学创作,对我国文艺事业(影剧、音乐、美术等)的发展和进步,在涉及女性命运方面,具有开创和引领作用。
(二) 拷问施害者: 从某些人到所有人
陀思妥也夫斯基“他布置了精神上的苦刑,一个个拉了不幸的人来,拷问给我们看。”[4]鲁迅反其意而用之,在《孔乙己》《祝福》等小说中,要拷问的是那些制造不幸的人,揭示施凉薄者的恶行和丑陋人性。
比较《孔乙己》和《祝福》,两者不同之一在于——前者拷问的对象,是活跃于咸亨酒店的人。他们主要出现在店内: 不同身份的酒客,还有掌柜,伙计等;此外,那些店外邻居、路人,看热闹的人,等等,也是施凉薄的参与者,分享快活者。以上人群合起来,只是鲁镇的部分人。全鲁镇其他人,如何对待苦人?
《祝福》显示: 施凉薄于祥林嫂的,既有“我”本家的宅子中人,贵人鲁四老爷、四婶,还有临时雇来,做帮手的善女人柳妈等,更多是在宅子外,那些身份不同、年龄相异、无姓无名的平民百姓,男男女女,即全镇的人们。
从拷问某些人,到拷问所有人,鲁迅是向全体国人发问: 你怎样面对不幸的人?你是否对苦人施加凉薄?
 
(三) 表现生活: 从社会一角到社会整体
 
《孔乙己》以一家酒店为叙事空间,关注和描写的重心是店内日常情景,人物间的交集与纠葛。出场人物既有限,事件和情节也止于买酒、卖酒、喝酒之类酒事,以及酒客、掌柜等的话语纷争。发生于酒店外的事,如何家、丁举人等的残暴行径,均在暗场处理。在短约2600字的篇幅中,读者从小镇一角,可推想全鲁镇状况,但全镇面貌,社会风气,人群关系,等等,无法见于文本,只由读者想象和推断。
《祝福》的视野在整个鲁镇,展示全镇情形。篇中既有对鲁四老爷宅子内生活的描写,如,“我”与四叔的会面寒暄,书房所见,晚饭前谈话,饭中沉闷等;祥林嫂两次被四婶许诺做用人,两次不同境遇,和柳妈灶下对话;而更多是展现在宅子外,全鲁镇各种景象,如,“我”在镇东头河边,与祥林嫂相遇,有问有答,祥林嫂去河边淘米,被捆被掳,到镇西头土地庙捐门槛,尤其是: 她在所到之处,反复向鲁镇男女哭诉,被他们嘲笑、摒弃……
揭示全鲁镇,就是展现更大范围旧中国的社会生活,启发人们关注全国、全社会、全局,分析和认识社会整体面貌,种种问题。
注释
[1]鲁迅: 《我怎么做起小说来》,《鲁迅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下同),第512页。
[2]孙伏园、孙福熙: 《孙氏兄弟谈鲁迅》,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72页。
[3]此处参阅了郜元宝的新见:“这五年里祥林嫂一直在等待一个人。这个人,就是第一人称叙述者'我’。”见《鲁迅研究月刊》2020年第1期: 《“连自己也烧在这里面”——读〈祝福〉》。
[4]鲁迅: 《忆韦素园君》,《鲁迅全集》第六卷,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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