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是一朵玫瑰,一滴滴红都为着春光乍泄
是夜读张爱玲小说《连环套》,感慨于霓喜的命运,如许颠沛流离,在一个个男人间兜兜转转,在每一个人身上获得一部分短暂的温暖,所谓的情爱火花,却承受更深远持久的冷寂与荒寒,十分唏嘘。
每一个人,取走她一部分的光辉,最终,她成了一蛹空壳,一具被岁月掏空,透支殆尽的一个蚕蛹。
那精彩绝艳的青春往昔,死在岁月的屏风上,飞不出来。
张爱玲笔下千疮百孔的女人多得是。
骄矜而潦倒,不讨人喜的曹七巧;爱恨不由己,闷着头颅往情爱路上撞的葛薇龙;还有白流苏,这个带着三分中国传统女子美德的玲珑女子,将婚姻作为赌局,自己便是一决胜负的棋子,一场爱里,五分是欣赏,两分是时世造人,更有三分是赌气;更不必说霓喜,她是亦舒笔下所谓的,被人试过又试的,从前金碧辉煌,明艳动人,而今皱皱巴巴,斑驳陈旧的衣裳,五折抛售,都不知可有几人染指……
张爱玲的小说里,有一口流泄不止,吞吐不出的,氤氲不休的浊气,遮天蔽日的,使男男女女的表情,荒唐而模糊,末日般不真实。
她把女人当作一件艺术品,冷藏在豪华厅堂里,高高挂着的一幅画般,却是久已无人问津的豪宅,藤蔓森森的,美是美的,美里不知透着多少凄酸。
她把女人从彩彻区明里一个苍凉的手势扯下来,来吞咽这尘世的灰,来流这流不出的心酸泪,来披上梦魇般的暗影,来知这人间的春夏秋冬,乐不胜悲。
她是狠心的,她对谁都不同情,包括她自己。她看着她们在荒唐的世界里分崩离析,一寸寸的碎裂,她笑不出来,泪也是流干了,她躲在二楼的窗帘缝后面,偷窥着这一切,眼神是冷冷的,生着爬墙虎的。
她看着别人的命运,一步步走向她既定的真实。
然而,她又不能是王佳芝,牺牲自己,来求全爱情,或者委身于性。
伟大在她这里是不入眼的。她辛辛劳劳作了茧,自己缚了自己。
是有这样一些女人,一生中,离不了男人。
流金岁月里,仰赖三分姿色,行走欢场,十分吃香,衣香鬓影,眉眼衣角,欢声笑语,举手投足,都有人买账,流光溢彩。过了那几年,便只能识趣退场,苟延残喘,便叫人耻笑。
有幸者攀附了婚姻,在密室里终老此生,一生照顾着一个男人,三两子孙的喜怒哀乐,细水流长,逐渐淡忘旧时风光,仿佛前世轮回中的奇闻秘史,与己无关。
不幸的人,一生走不出金丝帐,流连不尽的纸醉金迷,扛不住的年老色衰,透支了男人的最后一点欢心,终于是橱窗里那件被看客试了又试的衣裳,珠光宝气是有的,嫌太老气,过时的,是上世纪的辉煌,人们忌惮付出代价认领。
一生在一个角落蒙尘落垢,无限凄凉。抱着回忆过活,惦念着昔日荣华,唱着老上海的金曲,或者法国的《La vie en rose》。嘴角荡漾着一分若隐若现,似有还无的冷清的笑。也许不是笑,只是一个恶意为之的弧度。
回想着命里的男人,形形色色的,黏黏扯扯的,萍水雾露的,总之喋喋不休,数不尽。
不是他牵扯她,便是她沾惹他,两下不消停,彼此是彼此的水蒸气,烟糊糊,雾蒙蒙的一团,剪不断却理还乱。
成也男人,败也男人。不知是幸,抑或不幸。
做张爱玲,她的人生如传奇,光怪陆离,却叫人唏嘘而生畏的,也只适合在故事里活色生香,落实到谁身上,都是叶公好龙的心悸,似萧红,长的是苦难,短的是人生。
做杜拉斯,抽烟酗酒,纵情任性,谈一场白发苍苍的恋爱,爱一个年纪轻轻的男孩,写毒品一般叫人黯淡又发光的小说,她遇见扬·安得列亚,因为她是杜拉斯。我们平凡人,渴望重蹈覆辙,过分不切实际,她的人生如文字一般,是一场梦,梦醒了,她的灵与肉,还活在她的文字里。
做梦露,因其色相叫整个世界为她折腰,不用顾及她有没有精致而优雅的灵魂,但是你我必为之倾国且倾城;做褒姒,一笑弥天,做西施,做美人,讲资本,讲天分,没有就是没有,上辈子修为太浅,呼天抢地也没用。
做亦舒,几分世故,透着更多是精明利落,她这样的女子,出门买菜也许会得讨价还价,不烟不酒,勤恳苦干,劳力至上,离世俗较近,通透极了,却是人人修得几世也不定能修到的智慧。
荡来荡去,熙来攘往,分花拂柳,柳暗花明,发现精彩绝艳的女人都被一一霸占做尽,剩下给普罗大众的,只剩一点点余星,还得人人分担,有的多一点,有的少一点,有的更可怜,索性没有,便只能甘于平凡。
爱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走一段平平凡凡的漫漫长路。过后,有回忆,无回忆,都是不能载入史册的,是注定被淹没的,不悲不喜,流水一生。
惋惜里,只能是自欺欺人的死而无憾,看着命途在女辈孙女辈上重现,或许是将苦难传承下去,并无许多人家里都有丰厚妆奁等候有人继承,那也是身后事了。
女人如一朵玫瑰,爱她而欣赏她的人,看到她娇艳的蓓蕾,闻着她芳馨的香味,那岁月不会长久,但此刻,他勇于沉醉,并且执意相信天长地久。
不爱她的人,看到她花叶下的刺,荆棘丛生,咄咄逼人,遗世独立,不愿伸出手指,怕鲜血淋漓,怕毒穿肺腑,怕付出代价,他起先便看到了代价,看到了自己可能背负的付出,看到了牺牲,他害怕牺牲,所以畏首畏尾,所以顿足不前。
还有一部分人,他索性分不出玫瑰,芙蓉,百合,或者猪笼草,还是鸢尾。他没有那时间,精力,没有心情。他的心,枯死成一片荒原。
他忘记了,女人是一朵玫瑰,一滴滴红都是为着春光乍泄。
台湾女作家简禎写过一部短篇小说集,叫做《女儿红》,一壶酒的名字,一滴血的名字,华丽,颓靡,哀艳,令人午夜梦回,一醉又一醉,书里的女人,大多自我,孤独,寂寞,渴望,在红尘里起伏跌宕,许多不如意。
是梅艳芳的花,是张艺谋的红灯笼,是亦舒的胭脂,到头来,最是曹霑的千红万艳,可叹可怜。
辛辛苦苦走一遭,不过是盼望被一个人细细妥帖收藏好,然而这样简单的愿景却也至为仰之弥高,所以最终恍然梦醒,不如哽咽经营自身,将自己织成一块锦,至于那人来不来添花,总之自己已然华华丽丽走过人世,暮暮朝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