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作家】程金顺:父亲的地边
中州作家,从文学到美学【No.793】
父亲的地边
河南邓州 程金顺
父亲挥动着镢头,身体随着身边的麦浪一起一伏,晶亮的汗珠布满他的额头,新开垦的泥土散发着一种特殊的气味儿,顺着父亲的鼻孔直达脑际。“真冲!”父亲低语道。
这是麦田边的一块荒地,父亲是个惜土如金的人,上茬油菜刚收获罢,父亲要赶在麦收前将它开垦出来,种上绿豆、红豆和棉花。这片荒地与他的麦田隔着一道暗渠,沿着麦田自北向南伸开,只有两米宽窄,行不得犁,过不得耙,只能用镢头开挖。他的身后已出现一长溜新翻的泥土,可见,老人已在这里开挖已经有些时日了。
父亲已是八十多岁的人了,身板依然硬朗,儿女们都在城里生活,几次接他进城去养老,遭到他的拒绝,他说,农民是不能离开自己的土地的,一旦离开了自己的土地,他的根就没有了,魂也跟着没有了,剩下一个躯壳,活着就只有等死了。何况自己才过八十岁,还能自己养活自己,何必要麻烦儿女们呢?
父亲种了三亩地,三亩地都种的是麦子。今年雨水足,看着沉甸甸的麦穗,心里乐开了花——今年又是好收成,娃们又能吃上他种的新麦面了。
父亲常说,女人鞋边,男人地边。意思是看一个女人手工好不好,看看她沿的鞋边就知道了;看一个男人庄稼种的好不好,看看他的地边也知道了。可惜,现在的女人大部分已不再做鞋子,也不再考究鞋边光不光了;许多男人连地都不想种,更别说用心去收拾自己的地边了。在意鞋边、地边的只有像父亲这样的老人了。母亲做鞋,鞋边永远整整齐齐,光光堂堂;父亲种地,地边也永远是光光堂堂、清清爽爽。这两米宽的荒地在父亲的麦田边,自然就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这不仅可以额外增加一份收入,而且还可以为父亲增加一份自豪。
父亲垦荒,更多的是为了守望他的麦田。他说,麦子熟了,最先知道的是鸟雀。它们的鼻子比人更灵敏,能预先闻到麦熟的香气。喜鹊在麦田上空喳喳喳叫那不是在报喜,那是在谈论哪块地的麦子熟了,该去那里啄食了。他发现有几只喜鹊经常站在麦田边,偷食他的麦穗,他心疼极了,正好麦田边的这片荒地到了该播种的时候,他从早到晚深翻着荒地,守护着自己的麦田。
父亲挖地挖累的时候,就坐在麦田边,顺手揪一个麦穗,在手心里揉开,数一数麦粒,看一看麦粒的成色,自言自语道,麦穗黄了,麦粒硬了,应该磨镰刀割麦了。我这个老麦穗也熟了,老天爷也开始磨他的镰刀,也要收割我这棵麦呢。忽然他又自嘲地笑了起来,现在收麦已不用镰刀了,用上收割机了,那家伙真厉害,三亩地的麦,眨眼就变成一堆麦粒了。该不会,老天爷收人,也不用镰刀了,也用上收割机了?那太可怕了,我这棵麦子,不用他老人家那么夸张吧?
太阳升起来了,阳光撒在麦田上,撒在父亲开垦的地边上,也撒在父亲的身上。地边金晃晃的环镶着麦田,麦田因有了父亲的存在,霎时生动起来,美成了五月最动人的风景。
远处轻轻地吹来一阵风,拭去了父亲额头的汗水,吹过麦田,麦子随风摇摆,掀起层层金色的麦浪,引领着父亲的目光随着麦浪起伏,向前,向前……父亲感觉麦田里的一颗颗麦粒化作一个个金色的娃娃,他们身披着霞光,口喊着爷爷向他拥来…
父亲站在地边,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