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人:用生命守护党的“一号机密”
□本报记者 万珂铭 通讯员 李荣喜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20世纪20年代,一股研究学习马克思主义和俄国革命经验的热潮在我国蔚然兴起,大批青年精英赴苏留学,回国后成长为革命的骨干。陈为人就是其中的一员。
1921年,陈为人在莫斯科东方大学加入中国共产党。回国后,他曾担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等职。其间,他两次被捕入狱。
1931年底,陈为人获释出狱,中央决定派陈为人管理“一号机密”。一个深夜,周恩来离沪赴苏前,亲自到陈为人的住所交待了任务。虽然在狱中备受折磨,身体十分虚弱,但陈为人立下誓言:“定以生命相护,宁可放火烧楼,与文件俱焚”。
为避免引起敌人注意,陈为人与妻子韩慧英伪装成富商家庭,将文件保存在家中。根据保密要求,文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秘密工作纪律,独址居住,独立活动,不参加党的会议,不参加示威游行、撒传单等公开活动,以免敌人盯梢、破坏。
此后,陈为人便不再参加党的任何活动。白天,夫妻两人分别做生意;晚上,则紧闭家门,通宵达旦地整理文件。他们把厚纸文件抄到薄纸上,把大字抄成小字,把文件四边无字的空白裁去,以尽量缩小文件体积,便于妥善保管和随时转移。
经过一段时间的紧张工作,所有文件均按时间、地区、部门、问题等分类整理完毕,并重新装箱。文件的运进调出,完全由韩慧英负责对外单线联系,这也是夫妇两人与党的唯一联系。
当时,上海的斗争形势异常严峻,一旦情况有变,必须立即转移文库。为此,陈为人夫妇在几年中多次转移住处。每次转移,最担心的就是一箱箱文件,所幸几次都顺利完成任务。
1935年2月,韩慧英外出接头时不幸被捕。得知此事,陈为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马上转移文库。党的秘密条例规定,存放档案之处必须是独幢房屋,可要马上找到既安全又合适的地方实在不易,何况租赁单幢房子还得有人担保。陈为人想尽办法,才找到小沙渡路合兴坊15号(今西康路560弄15号)的一幢二层楼房,对方竟然开价月租30 块银元。尽管异常昂贵,陈为人还是咬牙租了下来,以木材行老板的身份入住,安全转移了中央文库。
此时,陈为人已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断绝了经费来源。为了保护文库,他还不能出去工作,只能靠典当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当时,全家每天以山芋稀粥为食,烧饭的煤球都要数着用。他先是变卖了二楼的家具,又卖了能卖的衣服,最后甚至连铁皮罐头之类的零星物品都卖光,只保留了一楼的摆设,维持着一个“老板”的门面。
最后实在迫不得已,陈为人写信向远在河北的妻妹韩慧如求助。韩慧如接到信件,想都没想就带着自己积攒的300块银元,火速赶往上海,帮助陈为人一起保护文库、照顾孩子。
300块银元也不过杯水车薪,陈为人却总是先付房租,再安排一家的伙食。为维持生计又不被人看穿,他趁着天黑出门买山芋,回来后悄悄堆在亭子间。最困难的时候,一家人一天只能吃两顿山芋。
生活上的艰辛没有压倒陈为人,他内心最焦虑的是与党失去了联系。由于忍饥挨饿、缺医少药,陈为人之前所患的肺病加重,可又无钱医治,只好吃生萝卜。即使如此,他白天挨饿,晚上还是拖着病体继续整理文件,或者到外面奔走寻找组织联系。
1935年底,韩慧英出狱回家,给这个家庭带来一缕温暖与阳光。1936年下半年,他们终于找到了党组织。中央特科负责人徐强回想起当时接头的情景,至今难以忘怀:“我见到为人,他脸色苍白,身体十分瘦弱,正在吐血。他不敢借钱,又不敢找朋友帮忙,肩上的担子重啊!”在与徐强交谈期间,陈为人始终保持警惕,徐强多次问到他的住址,陈为人都没有讲。
考虑到陈为人的身体状况,党组织决定将文库移交他人保管。卸下几年的重担,陈为人一回到家就大口吐血昏倒在地,半年之后病重不起,于1937年3月病逝,年仅38岁。1945年中共“七大”追认陈为人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