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 “不举子”的典故竟然和鄂州有关
“不举子”是宋朝时期的社会现象,也叫“生子不举”,即生了孩子不养育,把婴溺死或扔掉。宋朝的沉重税负是宋朝出现广泛的杀婴现象、杀婴习俗的原因之一。“不举子”现象,古代社会一般发生在极少数极端贫困的家庭之中,或发生在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的民不聊生时期。但是在宋朝,即使是没有灾害与战争动乱的阶段,宋朝仍然出现广泛的“不举子”现象,并演变成一种社会习俗——杀婴习俗。
“不举子”是宋朝时期的社会现象,也叫“生子不举”,即生了孩子不养育,把婴溺死或扔掉。宋朝的沉重税负是宋朝出现广泛的杀婴现象、杀婴习俗的原因之一。“不举子”现象,古代社会一般发生在极少数极端贫困的家庭之中,或发生在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的民不聊生时期。但是在宋朝,即使是没有灾害与战争动乱的阶段,宋朝仍然出现广泛的“不举子”现象,并演变成一种社会习俗——杀婴习俗。
苏轼《与朱鄂州书》中提到:荆湖北路(今湖北一带),“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 东坡被贬黄州(今湖北黄冈县),见“黄州小民,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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