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说 || 孙茂

 我为什么写作
写作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是生命和灵魂的需要,写作于我就像空气和阳光,不能离开。写作照亮了我的生活,使我有勇气面对艰难困苦和悲观孤独……有时候你回过头仔细看,在人的一生中,只有文字最忠实,文字不会出轨,不会欺骗,它在你的笔端下流淌出来,像一股清泉,有时细腻,有时粗矿,有时酸涩,有时甘甜。文字是最好的倾听者,它永远不会嫌弃一个人烦。文字是最好的解药,可解万毒。
陶纯在《写作的意义》一文末尾说:“写作与创作不是一个概念,写作与创作的区别在于写作是物理反应,而创作是化学反应。真正的创作是创新——塑造新的人物,描写新的生活,发掘新的细节,抒发新的情感。” 所以,从某种程度来说,我写的东西首先不能称其为文章,只能为文字;其次,我写东西的过程,不能叫创作,创作我是够不上格的。
人生短短数载,走一段路,有人与你见证每一步走过的艰难印痕,这算是幸福的。而写作,就是要把这些东西记录下来,有朝一日,给相同经历的人以更多启发和感悟,让他们少走弯路,至少让那些饱受煎熬的人心灵上稍微有点慰藉。爱文学的人都爱生活,我想把生活给我们的温暖、欢乐、关怀通过文学反馈给社会。我喜作散文,我的散文是故土类散文,我散文里的场景和人物都能在故乡找到原型。比如某座山,山上某个洞,洞里的石头;某棵松树,我总觉得家乡山上的松树与其他地方的松树不一样;某条河,河里的鱼鸭;某个人,坐在大柳树下乘凉的老叟;某段经历,好的或者坏的,都能在故乡里清晰见到纹痕。
关于写作,我的理解是。写作就是用自己的语言尽可能把一件事写透,把一个人物写出味来,这当然是一种文学范式,需要学习,我的写作纯粹是野路子,没有基本功,写到哪算哪,有时不能称其为一篇文章,而是把文字罗列和堆积,全是口水话。
我喜欢用碎片化文字怀念乡情,喜欢用文字折射出当下人们存在的困境与荒谬,喜欢剖析当下。在笔下,这个世界是彩色的,而不是非黑即白。这个世界再也不是非黑即白的世界,它还有许多种颜色,比如空气是甜的,云是黑的,闪电是紫的。
写作能使人的思想深邃,完满,可以提升眼界,保持睿智,使人充实和淡雅。在一次一次自我救赎和自我解剖中,你个人的思想和境界也在逐步提升,我完全相信写作可以使一个人成长、成熟。
写作需要毅力,那些写作成功的人,不一定是最初就很优秀的人,但一定都是坚持写到最后的人。人生很多时候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言,坚持写,就意味着一切。世上哪一份工作容易呢?我想没有什么是容易的,写作也不容易,耗尽人的脑汁才可以写出经典作品。
我从小在泥土里滚爬,别的小孩在被各种培训班填满人生时,我在故乡这片泥土上放牛玩耍,每天经历许多好玩的事,看眼前突然飘过的蜻蜓和蝴蝶,看村子袅袅升起的炊烟,在更深入的接触自然后,我会对一草一木产生许多无端的想法,这也造就了我后来在写文字时多爱写故乡,故乡的云,故乡的风,故乡的河和我在故乡的种种经历,说到底,故乡是我的素材库,是我写作的“根据地”,我文学的灵感来自于故乡。
我们的生活中,几乎干什么都要花钱,大概只有三样东西不要钱:一是阳光,二是空气,三是文字。我觉得自己这辈子很幸运很幸福,把三样东西都占了。所以我为什么写作?写作能使我心情愉悦,迄今为止,我已经把写作当成一项乐趣,很长时间不写点什么就浑身痒痒难受。
就像青春作家饶雪漫说的,“青春时代,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发泄口,我很幸运,遇到了文学,通过文字去表达,排泄自己” ,因为写作,因为文学,生命中多了许多浪漫与奇遇。写作就是我的情感排泄口,写作是写作者情感的喷薄与婉约,写作在泥土里找根,在故乡这片大地下扎根,把村子的形态,风貌,人情世故,统统展现出来。
我为什么写作?因为热爱,所以坚持写。
 
故乡说
“我住的地方叫蝙蝠洞”一个同学这么说。我的家乡是普瓦,“普瓦”是宣威的一个村子,走在新农村的建设前沿。蝙蝠洞和普瓦同属于普瓦村委会,只不过蝙蝠洞是分出去单住的孩子。从蝙蝠洞往西延伸几十公里就是新店子,新店子又是羊场镇的另一个村,我外婆家就在新店子。往东推是河以头,河以头也同属于普瓦村委会,只是分开定居。再往北看,就是我家普瓦。
蝙蝠洞不是洞,是一个村,先祖取名“蝙蝠洞”。当然,据我实地考察,那个地方确有蝙蝠居住的山洞,山洞里黑压压的,洞底全是蝙蝠粪便,当地村民会挖出来做庄稼肥料,用它种庄稼,好的很,不仅长势喜人,结的玉米粒,也是浆水饱满,谷粒繁多。还有一类人,会把蝙蝠粪便淘洗干净后晾干,可以做药引。
从普瓦去蝙蝠洞,要爬山,有小路和大路,小路是一条陡峭的石山小道;大路呢?以前是牛车路,那种窄窄的泥土路,一下雨,泥浆便盖了整条路。再后来,新农村建设,路做了大变样,还是土路,不过推得更宽更平,坡度做了调整,一到雨天,依旧泥泞。小时候,我常去两村之间的山坡放羊放牛。那山上的草,长得十分茂盛,牛一嘴咬下去,能绽出绿汁。
普瓦村,我对它的熟悉,像对自己的家和亲人一般,为什么不说它像自己对自己一样熟悉,因为人一般对自己其实是最难把握,能够清晰认知自我的人,也极少极少,但是对于家,家的每一寸土地,每一棵树,每一只鸡和鸭,每一片瓦,我都极熟悉。村子东南面有一座高山,大山的脉络,大山的骨骼,大山的血管,全是花白的石头组成,像被漂白过一样。从普瓦去蝙蝠洞,必经这座山,山上有一洞,名曰“豹子洞”,小时候经常去爬,那山洞里有许多好看的石头,有的似猫,有的像兔,最好看的那个像一尊活佛,栩栩如生,我常在梦里会梦见这尊石像和这座山。这座山也是儿时陪伴我长大的,我常去爬。小学六年级,我家养一只黑狗,淘起气来,十分可爱,我没事常带它溜达,晚上吃完饭,我领着小狗从山脚攀爬至山顶,稍作歇息,仔细打量村庄一番,尾随村庄的炊烟,目光游弋,天熟睡下来后,小狗在我身边跳跃,预示该回家了,人站在山尖像站在天上,仙飘飘的,在苍茫的天穹里,小黑狗领着我下山,在狭窄的山路上蹿腾起来,它下山的速度极快,有时跑到前面草地,盘踞在绿油油的草上,又回头看看我,歪扭着脑袋,我上前想抱它在怀里,它一蹦,顽皮的跑入荆棘丛里。
夏天捡拾菌子,去往蝙蝠洞的路上,两边山坡有许多树林,菌子最爱生长,夏天雨后,树叶缝隙的阳光打在草叶的脉络上,松树针尖上,再落到地上,阳光变得如绿纱一样飘浮了,温温暖暖的光洒在黑土上,菌菇开始竞相冒头。雨后的山是新的,睁大两颗黑珠子,眼前一亮,树木的枝条开始抽出鲜亮的活色,暖洋洋亮光光。
为什么要把“蝙蝠洞”跟“河以头”写进故乡,因为我对这两个村的熟悉不亚于普瓦,其次是这两个村像两个孩子,同属于普瓦村委会,普瓦永远是她们的娘家。我们那个村,石山遍布,都是白花花的大白石山,只有靠北的方向是林木,从镇上进村的路就是走的北面的山,回来时,翻过一个山顶,就是普瓦,出村口有一道闸门,门面年代感久远,一年四季,沟水哗哗自闸门淌下,有水的地方就有灵性,闸门像一座神,静静地护佑着村庄。闸门有一条岔沟,我们叫“上沟”,稀稀疏疏的小河,一年四季流淌不止,水草丰茂,遇见石坎,水瀑像一席帘子,直直垂下,打在水潭,我放牛常去潭子洗澡,憨憨的泡在水里,整个人都舒畅了。沟岸是一片台级分明的山坡,坡上长满草,再往上是一条高高耸起的山梁,一般情况是牛在山坡山梁自顾自地的吃草,人在沟潭里洗澡玩,牛不用管,晚些时候,它自己就下来了。骑在牛脊背欢快的回家。
东面是“河以头”,村子人家安放在一条宽宽的河床里,那条河,我也是洗过澡的,夏天燥热,无事便睡进去打水。河两岸栽满杨柳,夏天柳条趿拉着延伸到河水里,涤荡着晃过来摇过去,河岸住满人家,鸭鹅也常去河里玩耍,小时候常去河里摸鱼,一天能抓到好多。我有一次去河边玩,看到一个放绵羊的老汉,正忙碌着在河里给羊洗澡,那羊也乖,不动弹,安分的让主人洗身子。朝远远的山梁眺望,一山的果树,红的桃,黄的李,叫人垂涎欲滴。
我是故乡的细胞,乱窜在故乡的山山水水,树林草木,攀爬在石山,河沟,闸门,我在故乡的云天里变换,并一辈子熟记它的面貌,轮廓。在闲暇想念的日子,在脑子回放故乡的点点滴滴,会觉得心安。
个人简介:孙茂,文学青年。笔名舒心,曾获“野草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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