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八字杀印(杀印相生)格
《三命通会》中云“有制谓之偏官,无制谓之七杀”。有杀先论杀,七杀猛如虎,善于攻身,必须将杀制化才获安全。
《渊海子平·论七杀》一章中所举之命例:辛丑 乙未 乙卯 丙子。原书解释说:“此命身旺,生于六月之中,岁干透出辛丑为七杀,喜得丙子合辛丑之杀,乃贵而有权。”这例子是告诉我们,身旺的七杀也要有制为好。当七杀处于病弱状态时,虽然要好吃好喝地把它喂养雄壮起来,但不能因其病弱便任其酣睡于卧榻之侧。所以无论八字身强身弱,杀刃枭伤四凶神都要有制化,除从格外。七杀为四凶之首,无制则为害最大,轻则损人贵气,重则伤人性命。
八字中对付凶猛的七杀,有三种方法:一是以印化;二是以食伤制;三是以劫刃合。以印化杀是以德服人,化敌为友;用食伤制杀是以力伏敌,为我所用;以劫刃合杀是借助他人牵制七杀,使之不能伤我。因此诀曰“合杀不如制杀高,制杀不如化杀妙。”但制与化,又不宜互碍,互碍则会让七杀无制而攻身,便致破格。只要制与化不相互妨碍,则制化可以兼用。
凡取格都要首重月令,七杀更不例外。月令无杀,再看年日时三柱,年日时有杀也要先看是否与月令配合成格,与月令成格时先论此格,与月令不成格时,若七杀另行成格,则可弃月令不用。若七杀不能另行成格,则此杀为破格之物,务必弃之为宜。
逢杀看印,七杀若有印化,则贵而有权。《四言独步》中曰:“杀不离印,印不离杀,杀印相生,功名显达。”《妙选赋》中云:“杀为武艺印为文采,有杀无印欠文采,有印无杀欠威风。”
八字里构成杀印(杀印相生)格的条件如下:一、七杀当令,有印化杀,且无财坏印;二、无官混杀,或有官混杀时而有字合;三、无字冲杀,或有字冲杀时而另有字合杀解冲;四、月令为财或比劫时,七杀居于年柱、时柱,并有印星直接化杀生身,无财坏印,无比劫食伤合印者,亦成此格。
基于上述四条总则,简单来说就是,杀印格一不要混官,二不要冲杀,三不要印多,四不要印被财坏,五不要制化两立,方能成格。杀重有制化者格高,杀轻有制化者格低,杀重无制化者贫夭。故杀需财生印化,而印要有根,不被财坏,则格成而高。印星常常还要有比劫护卫,否则容易被岁运财星损坏。有官星混杀时,则宜有食伤或比劫清格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