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头迎来“强监管”时代
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两项与网络服务有关的法案:聚焦不正当竞争的《数字市场法案》和聚焦线上非法有害内容的《数字服务法案》,目标是被称为“看门人”的大型科技公司。
事实上,除欧盟外,近年来全球不少政府监管机构都在加强对科技巨头的约束。
一
15日提交的两部法案,是欧盟近20年来在数字领域的首次重大立法。有德国媒体称之为欧盟的“数字宪法”。
根据《数字服务法》,“看门人”企业需要提高网络广告的透明度,并加强对极端言论的监管。
根据《数字市场法》,“看门人”企业不得使自营产品在自有平台上的排名凌驾于竞争对手,不能使用竞争对手的数据与他们竞争,“看门人”企业需要向监管机构告知较小规模的收购交易。
两项法案界定“看门人”企业的标准是:公司在至少三个国家开展业务,在欧洲市场收入超过65亿欧元,至少有4500万月度活跃用户。
尽管欧盟并未点名特定企业,但外界普遍认为,这两项法案将适用于几家美国科技巨头,比如谷歌、亚马逊、苹果和Facebook等公司。而在目前的欧盟境内,还没有能达到上述标准的大型科技企业。
待这两项法案通过后,欧盟监管机构将有权对违反有关法律的企业处以巨额罚款,最高可达其全球年收入的10%。
对于那些5年内被罚款3次、依然系统性地违反相关法律的企业,在没有其他补救办法可用时,欧盟将迫使其卖掉旗下部分业务,通过拆分、实施资产剥离的手段禁止不正当竞争。
目前,两项法案刚刚进入讨论细则的环节。欧盟委员会主管竞争事务的专员玛格丽特·韦斯塔格表示,她希望两项法案可以尽快通过,但可能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得到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的批准。
二
多年来,与其他全球大型经济体相比,欧盟一直较为关注科技巨头公司过于庞大、遏制小公司市场竞争的问题。不过,此次欧盟数字新规的出台,却可以称得上是乘了某种全球性趋势的“东风”。
就在欧盟委员会提交两项法案的同一天,英国政府发布了酝酿已久的《在线安全立法》计划,要求大型科技企业所拥有的在线平台加强对非法内容的管控。
除此之外,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上周公布了另一项针对数字市场高科技企业的立法提案,根据该法案,违反英国数字市场竞争规则的科技企业巨头,可能被处以数十亿英镑的罚款。
多年来,美国对大型科技企业的监管一直较为松弛,与欧盟形成鲜明对比。而随着科技公司对国家与社会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监管者和立法者对此也越来越担心。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12月14日宣布,要求九家大型科技公司共享有关如何收集和使用其用户数据的信息。
不久前,FTC和来自48个州及地区的总检察长联合提交了两份针对脸书的独立反垄断诉讼。今年10月,美国司法部曾起诉谷歌,称其涉嫌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压竞争对手,这成为20多年来针对科技巨头的最大反垄断诉讼。
据了解,FTC从2019年开始便已对亚马逊、苹果、谷歌、脸书进行反垄断调查。
此外,加拿大、日本等国,也于近期针对大型科技企业推出了类似的监管措施。而除欧盟整体层面外,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还制定了本国的相关规定。
三
出于触发了各国政府与民众对其社会责任与经营垄断的担忧,大型科技企业正在进入“艰难时刻”。
数据显示,自2017年至2020年8月10日,亚马逊、苹果、谷歌、脸书四家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共遭遇了17个国家和地区的84起反垄断调查。
牵头欧盟数字新规立法工作的韦斯塔格此前称,两项法案传达的信息很明确:不能让几个公司的商业和政治利益决定欧洲的未来,欧洲必须建立起自己的条款和标准。
“不对称监管”是欧盟两项法案共同的监管思路。欧盟监管机构认为,相较于中小型企业,大型平台需要承担与其平台规模相符的义务。有欧盟官员称,法案的最终目标不是施加巨额罚款,而是采取补救措施、改变现状。
有评论认为,欧洲一直没有自己的互联网巨头企业。因此,欧盟试图在数字经济中开拓空间,成为隐私权和数据保护的引领者。
此外,多数欧洲科技公司正处于成长期,加强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管控,将使欧洲科技公司在本地竞争和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从全球范围看,过去几十年中,法律更新的速度远远不及科技巨头崛起的速度,公共机构对其的监管普遍难称到位。由于巨头垄断会影响中小企业存活、创新,在经济下行背景下,各国强化反垄断措施更有充足的动机。
另外,随着“数字主权”越来越得到重视,没有国家希望自己的信息市场被外国巨头完全支配,这让抵制国际互联网巨头成了一种新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