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平视点:区分政治经济学与经济学
当前,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化,互联网的经济问题,越来越从经济学问题,转为政治经济学问题。无论是华为的问题,还是阿里巴巴的问题,只考虑经济,不考虑前面那个“政治”,越来越行不通。今天,我不谈具体事情,只谈具体事情背后绕不开的思考框架。架子搭歪了,想问题自然想不正;反之,架子搭得正,才能“思无邪”。
数字经济的基本问题可以分为利益分配与资源配置两个方面。利益分配是指分蛋糕,资源配置是指做蛋糕。前者涉及的主要是社会关系,要分清敌我友;后者主要涉及的是技术关系,要分清大小轻重。中国互联网发展到现在,做大蛋糕比较有心得,但出问题,往往是在分蛋糕方面。分蛋糕,也就是政治经济学中那个“政治”的含义。本文只探索思考这类问题,如何从业余拍脑门变得深入、专业。
设置制度经济的议题,与如何看待利益的性质有关。认为利益是物,方法就会倾向于经济“物理”学(接近自然科学的科学主义方法),把利益视为单纯的资源配置问题;如果认为利益是社会关系,方法就会倾向于经济“分配”学(接近社会科学中的以人为本方法)。后者倾向于把利益理解为人与人之间权利互动的结果,把经济理解为争夺利益份额的斗争。心物一元的观点进而认为,人与人的社会互动(分配蛋糕)与资源配置(做大蛋糕),二者将在相互转化中统一于广义均衡(内生利益相互作用的均衡)。
在政治经济学的传统中(包括古典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旧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新政治经济学,甚至新古典政治经济学),无论左右,在这一点上都相对一致。例如,科斯的新制度经济学,从根上否定效用函数这一概念。理由与传统政治经济学一样,都在诟病效用函数表现不出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往轻里说叫利益博弈,往重里说叫阶级斗争)。因为效用最大化,没指明生产方中哪个要素主体获得利益多,哪个获得利益少。新古典理论预设其中没有利益矛盾(即零摩擦条件下不合“理”的利益相互抵消,因此不发生我们有所特指的“相互作用”),其实矛盾是有的,经济中的刚性客观存在,很大部分就来源于此。分享,表面上是资源分配,背后却是利益分配。
从利益关系角度认识制度经济,首先应回到这个问题的理论出发点,即李嘉图问题。李嘉图认为,利益分配是政治经济学(有别于斯密)的核心问题。李嘉图说:“确定支配这种分配的法则是政治经济学的首要问题”。工业化时代,利益相互作用表现为利益在土地所有者、资本拥有者和劳动者“这三个社会阶级之间”的分配。
李嘉图的剩余概念,不仅是产出减去成本这样简单。一方面,它与熊彼特对剩余的解释一样,含有“创造新价值”之意。是相对于“谁创造了新价值,是自然,还是人”而提出问题的。另一方面,李嘉图的剩余概念,是在回答“谁创造了新价值”而提出问题的。针对的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例如,是资本还是劳动,是活劳动还是死劳动,是固定资本还是可变资本,在创造剩余。
我们这样提出问题,有着现实依据。对利益的改变,如果没有一个基础理论上的说法,遇到实际问题,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甚至上层建筑,都会出现自相矛盾的不适应现象。
当前,我们思考这类问题不到位,是全方位的。表现在中美利益博弈中,是看不出从自由贸易向公平贸易转向中,“公平”的含义与基准,而陷入片面性。例如,有的国家以美国优先为公平的标准,就是单边主义的,甚至可能发展为经济恐怖主义。对互联网发展来说,我们难以回答“信息生产力到底代表什么人的利益”这样的问题,因此无法回答富可敌国的平台,到底是敌,是我,是友。很多现实中的乱象,是从脑子不清楚开始的。
利益分配问题在展开研究之前,首先需要对元问题进行如下设问:利益问题应该如何提出,或者说制度经济理论的利益论的议题应如何设置,这本身就是一个很成问题的问题。
如果不提出这样的问题,人们本能的反应很可能是提出如下见解,比如,通过分享,人们会得到出行方便、消费便利、物尽其能等等好处。深入一点想,也无非想到,分享使生产要素更为有效配置,有利于创造新的就业等等。
实际上,解析利益问题在理论经济学的根部,有两个重大的分岔,在制度经济研究上都会表现出来,一是从新古典主义的边际生产要素分配论角度,一是从古典经济学包括政治经济学的利益相互作用(社会关系)的角度。
标准经济学假定人的利益是围绕最大化(实质是两权一体化下以支配权为中心)而达成一致的,而政治经济学(包括制度经济学)认为这种最大化中存在利益冲突这种利益相互作用,这种冲突导致最大化需要付出额外的成本(社会关系冲突导致摩擦),需要用适当的制度设计,在付出一定交易费用后平衡这种矛盾。
制度经济特殊在拥有与使用两权分离,“使用而非拥有”。需要通过支配权的利益与使用权的利益相互作用达成合约解决矛盾。此前,在工业化中,两权冲突不明显,经理人与工人享有的都不是充分的使用权(只是受雇者;受雇者不具有与独立使用权对应的分成收益权),而未来的制度经济的利益关系更象历史上地主与佃农的关系(各自拥有部分生产资料,双方分成),当一线劳动者的“资本”(知本)比重超过拥有者时(例如C2B),危机发生。平台“垄断”租金(假设不仅是闲置而是无限可复用)与双创的分成比例应如何确定,成为制度经济亟待研究的问题。
当前,我们对这类问题的认识,不缺乏观点,而缺乏基础理论支持。例如,发展数字经济是会加剧两极分化,还是优化利益分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依据的往往是眼前局部的经验,而缺乏多样性红利这样的深度思考,政策也容易出现把自动化当作当然选项、无视活劳动通过创新分享剩余的偏颇。
这样的问题,超出了原有的理论的最大边界,无论是古典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还是新古典经济学,对制度经济的解释力都会骤然下降。为了在制度经济问题上提高经济学的解释力,这才提出经济学大思路调整的问题。
这一大思路的出发点是,由于当前的制度经济对理论经济学的突破,主要是突破了隐含的生产力假定(原有理论未明言地预设了工业化技术与工业化生产力),为了更替生产力上的前提假设条件,因此有必要注入技术经济学分析的新鲜血液;同时,由于制度经济涉及的利益问题,集中暴露出以往利益相互作用理论解释框架不统一,为了对于利益分配给出“统一场”式的解释,在新的综合中,利益、分配、交易费用、制度、创新、垄断……等诸多分散概念,统统被统一在代表复杂性的异质性这一概念中,用租值计量,简化博弈论为双层规划数学方法,对利益相互作用理论进行数学化处理。
在现实中,“科技向善”的提出,对我们这个行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技术出身的人,不要动不动就认为技术就是好的。有了这种单纯技术观点,就会在政策上表现出幼稚的一面,觉得我姓“创新”我怕谁,打击我就是打击创新,从而把自己与政策、法律乃至公共利益对立起来。要学会社会关系分析,把中性(不分敌我好坏)的技术关系,与非中性(分敌我好坏)的社会关系结合起来,得出科技要用来做好事的认识。当然还要分清这个好事,相对于谁(美国还是中国,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才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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