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领域反洗钱个案研究
有组织的犯罪集团先是用大量非法所得的现金买入黄金。在不少国家,对于现金购买贵金属并没有严格的限制,这使得洗钱分子有空子可钻。在这个交易的另一端,他们在卖出黄金的时候,黄金的耐磨损性和高流动性这时发挥了作用,只要纯度和质量达到标准,回收方也没法让卖出者提供黄金来源的证明。
当有组织犯罪集团手里掌握大量的小分量金条时,更增加了监管方识别的难度,因为这类金条投资品也正是受到个人投资者欢迎的产品,市场上销量巨大。反观1公斤以上的金条,甚至300盎司或者400盎司的金砖,由于单位价值大——目标太明显——反而在市场上的流动性不佳。
回收业本身就具有隐秘性强的半灰色特质,不仅是黄金回收,绝大部分回收业,从废金属到旧衣服,由于分散化的行业形态,因此在标准化和规范化方面都有改进余地,匿名的现金交易在这个行业,尤其是产业链底端大行其道。而且在现金流很大的回收领域,在商品买卖的环节很少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这使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扮演“影子钱庄”的角色。
而且就黄金回收生意来说,利润率高,但所需的启动资本并不高,因此一旦建立了渠道后,出于业务前端的“门面公司”反而显得不怎么重要,经营者甚至可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根据业务需要随时开办或者关闭公司,这无疑进一步增大了洗钱监管的难度。
2014年初,法国警方破获了一起跨国洗钱网络,犯罪分子通过在巴黎地区贩卖大麻敛财,然后再通过黄金渠道将非法收入洗白。摩纳哥的毒贩用车辆将大麻走私进法国境内,然后通过销售网络在街头卖给瘾君子。在这个网络中,有人从事运输,有人从事分销,还有人专门从事金钱的往来。这个网络的金钱流量巨大,每年的收入达2000万欧元。
贩毒集团将大量的现金从法国运往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在那里购买大量的黄金和珠宝首饰。具体操作方式是将钱存到黄金交易商的不同关联账户中,然后用这些账户直接与批发商做交易买入黄金。如果有官方对这些金条和金币的所有权进行问询,他们还会出示伪造的购买凭证和黄金鉴定书。
犯罪集团的下一步是将买入的黄金运往国外进行销售,他们通过两条渠道达成这一目的。第一个途径是利用伪造的购买凭证,以及在阿联酋注册的皮包公司,将黄金先运到迪拜。由于有伪造的凭证,因此这些黄金算是摇身一变,成为合法的进口,而非走私货。在迪拜的黄金市场上,这些黄金能够在阳光下被销售一空。每年该网络出售的黄金在200公斤左右,洗钱集团能就此收回大约600万欧元。
当这些黄金在迪拜变现洗白后,又会通过受控制的开户交易商将这笔钱汇到摩纳哥的毒贩手中,在摩纳哥—巴黎—布鲁塞尔—迪拜的这样一个洗钱链条的运作下,贩毒的资金通过黄金市场被洗白,成为卖金的收入。
此外,该集团还在印度控制着一家旅行社,他们能够提供机票和运金者,让他们将一些带有伪造购买凭证的黄金从迪拜运往印度。每运一次黄金,该网络付给运金者大约200欧元的劳务费。有很多印度人为了这笔劳务费而自愿为走私者携带黄金。
据统计,该贩毒网络在2008年到2014年间,以这种方式将超过200批的黄金从法国运往阿联酋和印度,这意味着每个月都有两到三次。
犯罪网络将黄金从比利时运往他国的第二条路径是雇佣专业走私者,通过曼谷或者新加坡的国际机场,将黄金运往缅甸或者印度销售,从而将其变成现金。
无论走哪条洗钱的路径,这支专业化的队伍运作都堪称高效,一般来说从毒品被从摩纳哥运出,到被洗白的外汇打入摩纳哥的账户中,大约需要5天时间。
印度人在这个洗钱组织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印度人甚至能够在洗钱的同时,将黄金以很有竞争力的价格在当地市场卖出去,从而获得一部分额外的利润。由于本地市场往往存在金价的升水,他们能将在比利时以每克30欧元买入的黄金,以35欧元的价格卖出。正是由于走私黄金本身就利润丰厚,因此又是印度人会为此放弃洗钱过程中所需的2.25%的“手续费”,而吸引更多的毒贩为其提供黄金,从而得到稳定的供应。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为摩纳哥的毒贩免费洗钱,各取所需。
不止欧洲的毒贩钟爱黄金,美国的毒贩同样如此。并不是所有的毒贩都会像美剧《绝命毒师》里那样用开家洗车店的方式将钱洗白,因为那样的现金流毕竟有限,而采用黄金交易的方式则可以让多得多的钱洗白。据美国国土安全部称,美国有的贩毒组织会从不同的贵金属零售商手中买入大量黄金,然后再通过中间商,将这些黄金卖给国外的客户。而国外的第三方客户,其实也是贩毒组织控制的公司,他们在拿到黄金后在当地卖出。正是通过这样的流向完成洗钱。黄金的买卖大都是匿名的,因此司法机构难以鉴别黄金的来源和流向。
通过对犯罪网络利用黄金的反洗钱个案,能够看出黄金在这一流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针对其发挥的作用有的放矢,这样才能在国际反洗钱合作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作者:王亚宏
资深媒体人,《中国黄金报》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