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子女户口迁到城里,家里的宅基地和房子还能继承吗?
随着城市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增大,很多农民工及子女都进了城,条件较好的会选择在城市安家落户。可能父母还是在农村老家,由于生活习惯的因素留住了农村,那么老人百年以后,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子还能够被子女继承吗?
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情况,很多人认为父母的“财产”都是能够由子女继承的,不过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子都是不能够被继承的。因为土地都是归村经济集体所有的,耕地、宅基地以及山地都不能够被户籍迁移的“城市人口”继承和使用,房子是农民的私人财产这是受到保护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子也是会倒塌而成为危房。
一、为什么户口迁移会无法继承宅基地和房子?
这个是很明确的,城市房产有房产证、农村房屋有宅基地使用证,但是土地都不属于个人所有。农村的宅基地原则是“一户一宅”,并且只是针对本村经济集体成员而言,一旦选择了城市落户,户籍就会发生变更,就不再属于这个村子的成员,所以也就无法享有村经济集体成员的权益。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土地被收回,也就更不存在继承父母宅基地的说法了。
二、亲生子女也不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吗?
农村房屋基本上不存在继承的关系,如果子女的户籍还是在本村经济集体,父母离世以后就默认变更为子农所有;且很多地方是直接默认为儿子所有,如果儿子比较多的,可以向村集体再申请宅基地兴建房屋。但是子女都迁出了村集体,就无法申请和对房屋进行修葺的,房子老化以后也就意外在子女对房屋失去了所有权,对应的宅基地也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三、土地确权之后是否会对子女的户口有影响?
目前为止大多数的农村都已经完成了土地确权,农民也陆续拿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宅基地使用证》。其中家庭成员就包括了子女的信息,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子女还享有相应的权益呢?不一定,身份证和户口簿才是证明户籍的主要证件,只要不再是村集体成员就不能使用和继承宅基地。所以也提醒大家,如果户籍发生变化、而父母还在农村的,应该及时向村集体反映并更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宅基地使用证》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