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研究生考教师被取消资格,是否涉及“学历歧视”?

前不久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海南中学在2020年教师公开招聘中,以当事人不符合招聘条件为由,取消了某非全研究生的应聘资格。
这件事发生的时间可追溯到今年的三四月份,当事人通过网络留言板反映自己参加海南中学2020年教师招考,并进入到体检环节,却被无缘无故取消了应聘资格。海南中学在回复中明确表示,学校招聘公告明确规定招录“全日制教育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当事人不符合招聘条件,学校是按规定予以取消资格的。同时该校还表示前期审核报考资质的工作人员因答复不够严谨,存在工作失误,已对其进行了处分。
海南中学早在1959年就被确定为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1988年海南建省后被确定为海南省重点中学,是一所公认的知名中学。该校取消非全研究生资格,看似合理,但仍有藏不住的偏见。不过,这个偏见与海南中学无关,而是整个社会大环境使然。且不说单位招录员工会设置“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条件,一些地区在发布人才支持政策时,也很自觉地排斥了非全日制研究生。
比如南昌市今年6月份发布的《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前后共有十余次提到了“全日制”,却未提及“非全日制”学历。这种明显的区别对待“非全日制”学历,让很多非全研究生感到心寒,他们认为这就是“赤裸裸的歧视”。
事实上,很多人喜欢带着有色眼镜看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因为他们把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非统招的在职研究生、非全日制的成教、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相混淆,认为它们的招生模式都是“非统招”。其实不然,2017年之后诞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属统招统分计划,学历类型都是普通高等教育,非全研究生毕业,也与全日制研究生一样,既有毕业证,又有学位证。简而言之,非全日制研究生中的“非全日制”,仅指学习方式,与学历类型无关。
2020年2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强调:“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提出:“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鉴于此,作为事业单位的公办中学,海南中学在招录教师时设置“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条件,有没有涉及“学历歧视”呢?如果涉及“学历歧视”,那每年公务员招考中要求报考者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岗位要求,是否也有相似的嫌疑呢?
在是否涉及“学历歧视”这个问题上,人们基本不可能达成共识。不过,我们需要承认,人们对非全研究生“另眼相看”,与很多高校不重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以及降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考核等方面的标准有很大关系。所以我们不应把“排除非全研究生”的责任全部归到招聘单位身上。要想真正实现“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平起平坐”,不仅要通过国家政策改变人们的意识和立场,也需要改进高校培养体系。
而非全研究生在社会上遭遇的种种不平等对待,逼着众多考研生努力避开“成为非全研究生”。于是我们看到这样一个现象:很少有考研生主动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少非全日制研究生都是报考全日制研究生没被录取调剂过去的。因此,同一所大学,存在非全日制研究生整体水平低于全日制研究生的现象,这也是人们不太认可“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原因之一。
好在近些年越来越多的高校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许多高校开始要求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同质量进,同质量出。部分院校甚至为了达到教育部同质量的要求,要求双证非全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一样进行全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上课期间采用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的考勤考核方式,每天严格刷脸、打卡、签到和签退,不定时抽查学生的实时学习情况。另外它们还为非全日制研究生配备与全日制研究生一样的教师队伍,设置一样的专业课程,按照一样的标准进行毕业论文审核、答辩。
因此,高校应该将非全研究生的招生流程、培养流程和重视程度提升至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地位。这样的话,随着非全研究生质量的整体提升,人们对非全研究生的偏见一定会越来越小。倘若这种正向影响的趋势保持不变,未来某一时刻,非全研究生一定会与全日制研究生一样,被人们看重。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