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天理、灭人欲”的歧义与扬弃

“存天理、灭人欲”的歧义与扬弃

|黄饮冰

    近来在大同思想网微信群爆发了一场关于“存天理、灭人欲”的争论,程朱理学的信徒们极力维护这一理论的权威性和正确性,这些程朱理学的信徒们却被另一群反对者视作了“卫道士”,引起了他们的极力反对。那么问题的分歧在哪里呢?问题的分歧就在于对“天理”和“人欲”的理解不同上,只是争论的双方都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根源在哪里而已。

一、程朱理学中的“天理”和“人欲”的概念和歧义

“存天理灭人欲”的儒家理论并不是朱熹最早提出来的,这个理论的雏形在《礼记·乐记》中已经出现。《礼记·乐记》中说:“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这里所谓“灭天理而穷人欲者”,就是指“泯灭天理而放纵人欲者”。“天理”和“人欲”在这里是对立而存的,不过,“灭”和“穷”两个字,“灭”是指“泯灭”,“穷”是指“放纵”,也不至于让“天理”和“人欲”的理解发生混乱。

北宋程颢和程颐对“存天理灭人欲”也进行了论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这里所谓“灭私欲则天理明”,就是原始版的“存天理、灭人欲”。不过,二程的理论中,是“私欲”和“天理”相对立,也不至于让人的理解发生混乱。

问题在于朱熹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把“天理”和“人欲”直接对立起来,就让人的理解发生了混乱,因为大众心中的“天理”和“人欲”的概念与朱熹或者儒家的“天理”和“人欲”的概念不同。

我们仔细要看南宋朱熹自己的论述:“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为学”(《朱子语类》卷四)。这里朱熹直接提出的是“明天理、灭人欲”。“明”和“存”,实际上也没多大的差异,也不会引起歧义。但歧义的确是朱熹的理论缺陷带来的,因为朱熹在这里直接把“天理”和“人欲”相对立。

那么朱熹所说的“天理”和“人欲”到底是什么呢?《朱子语类》卷十三有一个问答:“问:‘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在朱老夫子看来,“饮食是天理”,“美味是人欲”。站在朱老夫子的角度上理解,饮食是人的基本需求,是天性,所以是天理;要求美味是超越于基本需求的,非天性,所以是人欲。

站在众生的角度上讲,饮食和美味都是人欲。

歧义产生的原因明白了吗?当然明白了。把人的基本需求排除在人欲之外,不是众生无知,而是朱老夫子迂腐。

儒家把天理看作本然之性,即天理即本性,所以儒家从根本上来讲,是尊重人的本性的。程朱理学把“天理”引申为“天理之性”,是“仁、义、礼、智”的总和,即皇权时期的伦理纲常。凭心而论,朱熹所说的“人欲”实际是指“那些超出了正常要求以及违反了社会规范的欲望”,所以朱熹并不一概反对人的欲望。问题是朱熹把普遍价值的“天理”与朱氏“人欲”概念相对立,在社会实践中,使“存天理、灭人欲”滑落成为了一种禁欲主义的主张,几百年来压抑了中国人的人性,是中国人必须打碎的枷锁。

二、朱熹的独家“人欲”概念与普遍的“人欲”概念的冲突

1、普遍的人欲概念

什么是人欲呢?人欲就是人的欲望。人欲有食欲、有暖欲、有性欲、有过好生活欲。人欲无外乎常欲、贪欲、淫欲、纵欲等等吧。人人都有欲望,没有欲望的人是不存在的。所以人欲是人的本然之性。

推而广之,所有的生命体都有欲望,这就是自然法则即天道。生命体的欲望对于生命体自身来说,根本目的是要维持和继续生命,所以无所谓善恶,也无所谓仁和不仁。狼是吃人还是吃羊,这要根据狼觅食的环境决定,是人容易获得还是羊容易获得,本身并不存在善恶的问题。

2、人欲的善恶划分是人的社会性的需要,目的是建立和维系社会秩序

我们说人的欲望有善也有恶,有仁也有不仁,是站在人的社会性上说的。我们说狼吃人是恶,是因为我们认为狼不应该吃人,但狼并不这样认为。我们评价一个人的欲望的善恶,也是站在这个人的欲望产生的社会影响上来说的,这个人的行为有益于社会和他人,我们认为其行为是善;这个人的行为不利于或者妨碍了社会和他人,我们就会认为这个人的欲望是恶。

所以站在人的社会性的角度上讲,人欲有善恶的区分。在单个人的身上,人欲往往也是善恶一体的。人的常欲(满足生存的基本欲望)是天性,是善和仁;人的悖欲(超越于常欲之外的欲望,违背常理的欲望)是违反天性的,是恶和不仁。常欲和悖欲共存于同一个人体。

3、人有权力满足自己的常欲,灭常欲违反人的天性

必须承认的是,只要是正常人都具备欲望。只要人的生命体一旦形成,他就有要把他的生命继续下去和延续下去的欲望,他必须要吃、要喝、要穿暖、要有居所、要行周公之礼。为了自己的存在或为了自己能够更好地存在,他会根据自己存在的状态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他也会创造条件满去足自己的欲望。

所以人的常欲灭不了,灭人的常欲违反人的天性。

4、朱熹提出“灭人欲”是保全种族和应对佛家理论挑战的需要,可以理解

朱熹提出“灭人欲”与佛教的影响有着深刻的联系。佛教讲“三毒”。“三毒”指世间众生所染的三种根本毒害,即贪、嗔、痴。佛教认为世间众生之所以沦入苦海,受诸烦恼,不得解脱,皆因后天习染“三毒”所致。朱熹一类的儒生受佛教“三毒”理论的影响,站在儒家的角度对“三毒”进行了萃取,认为“人欲”是佛教“三毒”产生的根本原因,所以提出了儒家的“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论应对佛教“三毒”理论的挑战。王阳明也向他的弟子提出过“存天理,去人欲”的理论。可见宋明儒生的“天理人欲”怪论的确是为了应对佛教“三毒”理论的挑战,而且是为了抢占理论的制高点。

朱熹提出“灭人欲”与当时的国际环境有深刻的联系。有宋一朝,一直被北方民族压得踹不过气来。北方民族经常南下略宋,几百年中原板荡,南宋小朝廷偏安一偶,全无北伐意志。在这样的背景下,大汉民族的血性逐渐丧失,儒家理论也就失去了扩张力和阳刚之气,只能是玩起了阉割自己的“存天理、灭人欲”,要大家都来当顺民。北方民族南下,掠夺的除了江山财物之外,还有女人。这个“存天理、灭人欲”在很大程度上也起到了控制女人的作用。宋代的男人不去保国争地盘,却用“贞节牌坊”和“三寸金莲”来强化女人的忠贞,以保自己的颜面和保全种族。在男性衰弱的情况下,这是无奈之举。

5、笼统的“灭人欲”理论必须纠正

为什么“灭人欲”不对呢?我们拿人的性欲来分析。性欲有正常的性欲和超常的性欲。超常的性欲,就是悖欲(在性上可以用“淫欲”概念)了。“万恶淫为首”指的是“淫欲”而不是“常欲”。为了防止淫欲就要灭人欲,就很过分了。如果正常的性欲也不要,人类就绝种了。正常的性欲是人类繁衍的需要,任何人都灭不得人的正常的性欲,否则就是违背常伦,就是反人类。

三、世俗天理概念和儒家天理概念的冲突

1、自然天理和社会天理概念

什么是天理呢?天理主要有自然天理、社会天理。

自然天理就是天地万物运行的规律,即自然法则,也就是所谓的“天文地理”。《庄子.天运》:“夫至乐者,先应之以人事,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然后调理四时,太和万物。”这个天理概念,是接近自然天理概念。自然天理是超越于人的意志而存在的。自然天理不因为善而存在,也不因为恶而不存在,所以自然天理本身无所谓善恶之分,也可以说,自然天理是善恶一体的。

天地有损益。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如天塌地陷,谁能阻止?天塌地陷等自然现象,并不因为人不喜欢而不来。遭受天塌地陷的也不一定都是恶人。

人也是一种自然现象。人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即人是心物一体的,只有人才具有感受这个世界、理解这个世界、改造这个世界的能力。诚然,自然天理并不因为人的存在而存在,自然天理在人存在之前就已经存在,但是,只有在人类出现之后,这个自然天理的存在才真正有价值,因为人认识到自然天理的价值并会赋予自然天理很多的意义。这些很多的意义,就会引发出社会天理的概念来。

社会天理概念,代表性的是儒家天理概念和世俗天理概念。

儒家把天理看作本然之性。天理即本性。

世俗天理就是天道。世俗的认识就是“天能主持公道”。

2、传统文化中的社会天理是神化和美化后的天理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我们说到天理,实际就是社会天理,而不是自然天理。社会天理是神化和美化自然天理后树立起来的,人树立社会天理的过程就是“神道设教”的过程。神道设教是早期人类社会有序化的需要,是建立早期社会秩序的理论创造。

中国的神道设教是从法天地开始的,所谓“道法自然”。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法”和“象”是建立“道”的原始手段。“法”和“象”的对象,就是大自然,即自然天理。

天理何在呢?没有人,天理就是存在也没有智慧物去理会他,只有人才认识天理和需要天理。所以天理的存在是人认识和需要的结果,直接说,天理是人设立的。人为了人自身的需要,设立了人类社会的诸多准则,要求人人做到。如何保证和维护这些社会准则的权威性呢?用天理来维护,这就需要通过“神道设教”来树立一个至高无上的天。

自然的天本身就是“善恶一体”的。要建立至高无上的天,就要对天进行神化和美化。如天之善是仁,天之恶也要想办法转化成仁。怎样转化?把天之恶当作对人类的警示和惩罚,即天不轻易行恶,行恶的目的是给好人或正在变坏的人以警示、给恶人以处罚。上天以异常灾害来示警,也用异常灾害来惩罚恶人。上天在人的需要下全能化了,成了公平和正义的化身,是裁决人类诸事的最高权威。

3、儒家天理和世俗天理的矛盾

世俗天理的概念起源很早,也就是说,天理的权威性在人类文明的起源阶段就可能已经形成了。在《尚书》中,天是至高无上的上天或上帝,天拥有统治人类的最高权威。无人能逃脱天理的审判,因为“人在做、天在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世俗天理中,天理是至高无上的普遍价值观。

儒家把天理看作本然之性。儒家天理理论的问题在于,天理是本源之性,但不能把所有的本然之性都当做是天理,否则天理就失去了公平和正义的权威性了。原因在于,儒家是把天理当“扬善惩恶”的工具,这就要求天理必须是至善至美的,而本然之性本身就是“善恶一体”的,不是儒家所谓“性本善”。弘扬本源之性,是弘扬善还是弘扬恶?这是儒家天理理论本身不圆通的地方。

4、现代社会中天理理论已经崩溃了

在现代社会中,“存天理灭人欲”很难有市场,因为现代社会的人,其天理的概念一般是自然天理的概念,世俗天理被当作“迷信”,而儒家的天理概念没有多少人知道和理解。用天理灭人欲会导致大部分人的抵制和嘲笑。儒家理论适应现代社会,必须有新的理论创造,专门守故纸堆肯定是不行的,儒家复兴真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并不是自封一个“大师”或当一个“卫道士”就能复兴儒家。

四、“讲公理、去悖欲”

从儒家天理理论出发,“存天理”就是“存本源之性”,这是从最低处出发,与世俗天理不是一致的。“存天理灭人欲”在儒家理论框架中理解,就是“保持人的基本需求消除人的过分欲望”,这实际是修身养性的最低要求。但“存天理灭人欲”实践于世俗社会,矛盾就来了,世俗社会的天理是至高无上的天理,世俗社会的人欲观念是全部的人的欲望,“存天理灭人欲”就变成了禁欲主义了。其实朱熹本人就不是禁欲主义者。

从一定程度上讲,天理和人欲并不相悖,人欲即是天理。我们要认识到,人欲是人类发展和进步的原动力。笼统的提灭人欲,最终的结果是千方百计地灭了人欲,社会发展也失去了原动力,南宋到满清的历史,就是一部逐渐停滞的历史。“存天理去人欲”实际上成为了中国人的精神枷锁。

如果我们从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理论的初衷出发,这个理论在儒家复兴中还是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所以这个理论抛弃不得,但需要扬弃。

现代人已经不相信“天”了,神道设教的“天”难以恢复,顽固坚守天理观很迂腐。但是从天理理论的整个发展看,天理实际上就是人们接受的普遍价值观,所以天理实际就是现代人说的公理(普世价值)。天理与公理都具有神圣的地位,不同在于天理具有神性,公理具有人性。

儒家的“人欲”实际上指的是“超越于基本需求的欲望”,即贪欲、淫欲和纵欲。二程所谓的“私欲”比朱熹和王明阳的“人欲”要好,但“私欲”并不一定就是不好的或者是超越于基本需求的,也太狭隘。贪欲、淫欲和纵欲也只是对一种过分的欲望的一种界定,不具有普遍性。

基于以上,我提出一个“悖”字,形成“悖欲”的概念代替“人欲”。另外,我觉得“讲”比“存”好,“去”比“灭”好,所以把“存天理灭人欲”修改成“明公理、去悖欲”,作为人最基本的修身养性的座右铭。

“明公理、去悖欲”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也符合儒家理论发展的逻辑。

黄饮冰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于孝感。

作者简介:黄饮冰,本名黄祥文,湖北省孝感市肖港镇人,以研究华夏文明起源史为己任,从1989年开始研究华夏起源史,是华夏文明起源史的独立研究者和中国中心论的倡导者。首倡人类起源于中国说和中国是世界人种和文明的起源中心和传播中心,即中国中心论,并把中国中心论系统化和理论化。研究成果汇集成《皇皇者华——华夏文明流源史谈》一书(未出版)。黄饮冰在网易、凤凰、新浪均开有博客,在大同思想网和博客中国开有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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