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办公义务实施细则

星期三,联邦劳工部长Hubertus Heil向内阁提交了所谓的《新冠职业安全与卫生条例》,目的是“通过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降低工作场所中的感染风险,而不必停止或限制经济活动”,该草案已经可以在联邦政府的网站上阅读。其中就规定了哪些员工必须居家办公,以及具体如何监控等细则。

《新冠职业安全与卫生条例》的产生是总理与政府首脑本周二新冠峰会新决定的直接结果。但是,作为一项法令,其作用还是有限的。条例规定了每个企业和员工应尽的义务,仅在3月15日之前有效。也就是联邦议院并未在正式的立法程序中讨论和通过这些条例。

新规定对谁有影响?

联邦劳工部长Heil颁布的新法令规定,所有雇主必须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家庭办公室。此外,他们必须为现场工作的员工提供适当的保护措施。这意味着,除非有运营方面的理由,否则员工可以并且应该始终在家工作。

为了尽可能减少社交联系,公司应把员工分配成固定小组,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交错轮班,万一发生感染,有助迅速跟踪感染链。在不可避免接触的情况下,雇主还必须提供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提供快速病毒测试。

雇主有义务为其雇员提供家庭办公室,该项义务由当地的职业安全与卫生办公室进行监管,如果雇主违反该义务,可能面临最高5000欧的罚款。但是,员工并没有居家办公义务,也就是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即使专家认为办公室是一个潜在的危险污染场所。因为,对员工来说,“居家办公的义务干扰了私有房屋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 由于私有公寓的不可侵犯性,通常不允许雇主进入。

居家办公在抗疫中的作用

罗伯特·科赫研究所(Robert Koch Institute)的一项评估显示,去年夏天,工作场所仍然是最危险的感染场所,但冬季这一数字却有所下降。这主要是由于增加了家庭办公室的使用。

居家办公义务还减轻了当地公共交通的压力,因为公共汽车和火车上也是危险的感染场所。在家工作的人越多,潜在的联系就越少,感染的数量也应该越少。这是《新冠职业安全与健康条例》的主要目标,即使该条例不能强迫任何人在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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