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毛钱的表扬信
山东济南某区食药监局领导:
今天听说一件事,替您气不公,忍不住写封信,表扬您一下。
从澎湃新闻上知道,贵局去年曾作出一个处罚决定,罚了一家出售过期食品的超市5万元,奖励了举报的市民贾某某0.2元。举报者贾某某不服,把贵局告了。一审认为,贵局处理没有不妥。但今年1月2日,济南中法二审审理认为,该案至少应该奖2000元,责令贵局重新奖励。
从两毛到两千,金额差了一万倍。
这太吓人了,比过期食品还吓人。
不过,两毛有两毛的法律依据,两千有两千的法律支撑。
两毛的依据是2016年1月1日发布的《济南市奖励办法》,该办法中有“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0%给予奖励”的规定,涉案商品货值2.02元,奖两毛完全正确。
两千的支撑是2017年8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财政部公布并实施了67号《奖励办法》,其中规定“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6%(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给予2000元奖励”。
2.02元的商品,属于不足2000元的,应给予2000元奖励。
在二审的时候,贵局辩解,举报者贾某某是个刁民——职业打假者,存在涉嫌敲诈勒索、扰乱行政机关办公秩序等行为。
非常可惜的是,济南中法并未采纳。
我最为贵局气不公的,就是这一点。
大家知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更是每一个有良心的老百姓的应尽职责。
像贾某某,不过举报了2.02元的过期食品,尽了一个公民应尽的小小义务,就盼着上千元的奖励,真是太过份了。
贵局的上上下下,哪一位不是为了食品安全,哪一位不是拿着数千元工资,谁要过两毛钱的奖励?
贾某某的行为,背离了做人友善的原则,你们想想,家门口的超市,一天能卖多少货,只不过售价2.02元的东西,一不小心过期了,有什么了不起,他非揪着不放,显然是存心不良。
贵局说他涉嫌敲诈,我觉得非常对。
我觉得更加正确的是,贵局罚超市5万元。
罚这5万元,体现了贵局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让这个小小超市,狠狠地痛一下,用血的教训,告诉超市老板,身边不都是好邻居,身边都有不怀好意的告密者、举报人。
这5万元,肯定要让超市老板痛好几年了,肯定能让他记住这个教训好些年了。
吃一堑、长一智的目的,就达到了。
反过来,对于暗藏祸心的贾某某,贵局奖励其两毛钱,实在是妙,妙不可言!
妙处一,师出有名,执法有依,让人挑不出毛病。
妙处二,对举报邻居的人,就给两毛,羞辱一把,让他没有打假的动力,没有敲诈售假商人的决心。
妙处三,不让职业打假人起来,市场上肯定有假冒伪劣商品存在,贵局就有了存在的理由。
没有老鼠,就没有了猫。老鼠在,猫就有价值。
养鼠自重,这里面的权术,深着呢,一般人哪里看得懂。
5万的重锤和两毛的羽毛,这里面,满满是贵局对社会的善良之心,对市场的维护之意。
唉,都说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
在我看来,是知音难得,曲高和寡。
如果贵局是千里马,我就是伯乐。
假若贵局是伯牙,我就是钟子期。
可惜,济南中法不识其中妙意,煮鹤焚琴,食花断弦,非要给贾某某奖2000元。
算了,不要和他们计较,反正扣除2000元,贵局此案的罚款还净剩48000元,也不是什么赔本的买卖,就含泪忍了吧。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只是此例一开,职业打假人如果群起,贵局就有了竞争者了,那些卖过期商品、倒腾假货的小老板们,日子就难过了。
你看,我和您一样,总是先天下之忧而忧。
再次向您表示敬意,举报奖两毛,奖轻臭味重!
箫十三郎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