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写作要体现时代性和人民性

这些年来,诗歌活动非常活跃,诗歌文本也是蜂拥出现。但不可否认,诗歌的读者并没有因此变得更多。这当然与我们这个时代的文艺产品多样化、传播媒介多元化的背景有关。但是,我们也要反思诗歌创作本身存在的问题。诗人和学者们在谈论诗歌的时候,大多是从诗歌的结构、技巧、语言等微观视角进行探讨。诗歌的时代性和人民性,强调得不大够。

我认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阻碍诗歌艺术发展、造成诗歌艺术受众面窄的最根本问题,就是诗人在诗歌创作过程中,大多没有处理好诗歌写作的个性与共性的问题,也就是没有更多地关注诗歌的社会性、人民性问题。一些诗人在写作中多局限于自我的个性体验,割断了诗歌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联系。有些诗人只考虑怎么写的问题,较少去考虑写什么的问题,甚至有的诗人把诗歌写作当成一种词语的游戏。试想,这样写出来的诗歌作品,有什么实在的意义,广大读者还有什么阅读的必要呢?

诗歌创作既要表现诗人独有的情怀,也要走出个体的小世界,表现更为广阔的社会人生。诗人应当有社会良知,有一颗对故乡、祖国、人民的炽热的爱心,保持对时代、社会、人类的关注。当然,我们不能只注意社会生活化的表象,我们要多注意社会精神与民众道德,避免诗歌写作的社会性被庸俗化、浅显化。

每一个诗人都应该不断探索怎样才能写好诗,让诗歌成为照亮社会、照亮人们心灵的神灯。在创作中,要把“写什么”和“怎么写”结合起来进行考虑。当前的一些诗歌,强调个人的体验,忽视社会大生活。其实,这个问题的解决之道,在杜甫、白居易等古代诗人和艾青、穆旦等现代诗人的诗歌实践中,早就为我们提供了范例。诗人们既要在个性化的语言和个性化的体验上下功夫,更要努力使自己的诗歌写作保持介入社会生活的深度和广度,使之产生更加广泛的社会影响。倘若诗人懂得把锚抛在人的心坎上,便永远不会与人性脱离,诗歌就能像迅捷的向导一样,毫不费力地穿越人类所有的边界。

诗歌写作的个性与共性问题,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个性强调的是独有的个性体验,共性强调的是诗歌的社会性、人民性。优秀的诗歌作品,总是能够用个性化的体验和语言,去表现具有社会性的对象与内涵。诗人在创作实践中应时刻保持自省,在自己的矢志追求中不断改正自己的不足。当前的一些诗人要么缺钙,写出来的东西总是轻飘飘的,远离生活的本质;要么玩“捉迷藏”,把神圣的诗歌艺术当作玩弄语言文字的游戏,故意让人读不懂,孤芳自赏。这样的诗人缺乏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是在一种自己酿造的怪圈里玩弄所谓的诗歌艺术,诗人们照亮的只是自己,其结果是人们把他们遗忘。小说家何立伟的中篇小说《一个诗人的世俗生活》中,主人公哑马写有一首诗叫《遗忘》:“我将被黑暗带走/就像深沉的夜带走它的流星/由此我不会被人提起/我的脸在时间中模糊,犹如岁月/那些将我遗忘的人/会记住我写下的诗行:/我行走之时,通体发光/但我只是照亮了自己”。我读完这部小说后,很自然地想到:诗人的创作不应该只照亮自己。诗歌艺术的本质是反映生活、提炼生活,同时又高于生活。违背了这一本质,就是违背了诗歌艺术规律。

回顾新诗发展的历程,我们清晰地看到,优秀的诗歌作品总是与时代同频共振的,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无论是五四时期的呼唤自由之诗,还是抗战时期的反映抗争之诗,亦或是新时期的歌颂理想之作,都深刻地反映了时代的气象。近40年来,不少诗人还坚持着对现实生活的抒写和反映,体现了很好的责任感。他们的作品对时代进行了深刻的记录,成为时代和社会的心灵信史。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些诗歌作品虽然反映了现实,但只是表现了生活的表象,是简单的事项罗列,还上升不到诗歌的层面。因此,我们应该注意到,关注诗歌的时代性、社会性、人民性,与注重诗歌的艺术性,是合二为一的事情,不能顾此失彼。

总之,诗人有以诗歌照亮社会、照亮人生的责任。诗人要在创作中反映火热的新时代生活,用诗歌艺术的光芒去照亮时代和人民。也就是说,诗人们要以充满独特个性体验的诗作,去反映具有共性的时代精神和社会生活,在社会公共空间中彰显诗性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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