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案迷案:新加坡高文双尸案,车厂老板身中多刀惨死,儿子血肉模糊遭拖尸一公里!
死者和凶手无冤无仇,只因为凶手一时贪念,死者无辜命丧黄泉。
高文是一个地铁站的名字。这个案件发生在这个地铁站附近,所以以此命名。
2013年7月11日傍晚,路过实龙岗路上段的司机目睹了恐怖的一幕:一辆银色汽车车底下拖着一名男子在路上驰行。经过的车辆见状都猛按车笛,但银色汽车司机仿佛没有听到,置之不理,没有减速也没有停车。
车下的男子一路被拖行到高文地铁站外才脱离车底,他面部朝下地瘫在路上,全身是血,脖子几乎被折断。
肇祸车子没有停下,直接离开现场。轮胎滑过之处留下一条的血迹,长约两三百公尺。一辆车这样拖着一个人行使在闹市之中,如此招摇行凶,令人震惊。
警方来到之后立刻封锁了周围的道路,沿着血迹来到一处住宅区。这是一片洋房区,离高文地铁站有约1.2公里的距离。
警方在其中一间屋子发现另外一具尸体,证实这是命案的第一现场。
这间屋子的门牌号是14J,而肇事车子的车牌也是14J。也就是说凶手要么是这间屋子和车子的主人,要么就是凶手闯进屋里杀人夺车。
随着两名死者身份的揭晓,第一个可能性被排除了。死者是一对父子,死在家里的是66岁的父亲陈文新,被车拖了1公里的是陈文新42岁的长子陈志雄。
陈文新身上有20道刀伤,多数集中在脸部和颈部。而陈志雄中了11刀,分布在脸上,颈项和手臂。两人的死因都是颈部伤口急性出血。
法医初步分析,陈文新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中刀,而陈志雄则和凶手对抗了一阵子,他被砍伤后被拖在车底下,失血过多而亡。
陈文新生前是修车厂的老板,中国福建兴化人,年轻时候飘洋过海到新加坡打拼,每年都会回去探亲1-2次。
陈文新爱好钓鱼,是员工眼里啰嗦但是和善的老板。陈志雄子承父业,也是个老好人,经常请员工吃饭。他们父子俩骤然离世,家人与员工一时间都难以接受。
因为证人一抓一大把,所以这个案子其实并不难破。许多路过的司机和行人都看到了凶手的样子,而且电眼也拍到了凶手在陈家门口作案还有用车倒拖陈志雄的整个行凶过程。
那辆被凶手开走的车子也在一处工业区被找到。警方在这辆被血迹斑斑遗弃的车上找到凶手的指纹,掌握了凶手的身份。
命案发生后56个小时,凶手在新山落网了,被捕时正在一家餐厅吃饭。
让人跌破眼镜的是,凶手竟然是一个警察。这名34岁的马来人依斯干达在警界服务多年,表现良好,已经升到了高级曹长的位置,相当于企业里的经理吧。
凶手达达和陈家父子又什么恩怨情仇呢?根据他的口供,其实这是完全一场见财起意的抢劫。
达达在1999年加入警界服役,在2007年升做探员。由于表现出色,警局还出钱赞助让他考了一个文凭。一直到2013年,达达都是一个前途一片光明的大好青年。
可是达达的私生活却很不如意。他在2000年初有过一个短暂的婚姻,在结婚的这几年中,达达向银行贷款买了房子和车子,甚至连装修房子的钱都是向银行借的。
万恶的资本主义才不管你是不是为民服务的警察,想尽法子要把你的钱变成它的钱。
于是,达达由于借贷了超过他的薪水可以负担得数额,一直都为被债务困扰着。2012年的时候,达达还欠银行6万多元,以达达微薄的薪水,还清债务的那天似乎遥遥无期。
这点钱拖了超过10年,银行非常生气,于是在2012年10月把达达告上法庭,以法院宣判达达破产告终。这样的结局当然也影响了达达的事业。
他借贷超过自己3倍的薪水,这在法律界叫做“financially embarrassed”。警局感到面上无光,所以把达达从光荣的刑侦部调到了没有前途的后勤部,达达的配枪也被没收了。
囊中羞涩的达达和陈家父子又是什么关系呢?
2012年,陈文新因为放在保安公司的保险柜遭窃到警局报案,接待他的正是达达。达达从陈文新那里得知,虽然保险柜了少了4万5000元,但是保险柜里剩下的钱仍是一笔可观的数额。
达达利用职位从警局带了一份含有陈文新私人信息的相关资料回家,日夜研究,精心谋划生财之道。
要知道,达达虽然破产了,但是该还的还是要还,总不可能一辈子都破产吧。那个时候,达达眼看又要偿还下一笔分期,所以陈文新保险柜里的钱成了可以解救达达的灵丹妙药。
这时候的达达已经风光不再,只是个文员,没有权利参与调查行动。
不过按照达达的计划,他先伪装成调查员,骗陈文新在保险柜里面安装一个监视镜头,明着说是抓小偷,实际上是用趁安装镜头的这个借口抢钱。
案发当天,他穿着以前做探员时候的服装,租了一辆车(探员都是有配车的),在陈文新家附近的加油站和陈文新见面。
达达把一个摄像机交给陈文新,要他去把保险柜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放入这个摄像机。陈文新不疑有它,接过摄像机就开车前往保安公司,达达则在原地等后。
趁陈文新离去的当儿,达达把租来的车子停到一个偏僻的工业区,准备等会逃亡用,然后步行了10分钟回到加油站。
陈文新放好像机后,带着保险柜里的现金回到加油站。达达装出一幅担忧的样子,坐上陈文新的银色Camry,“护送”陈文新回家。
那么达达自己本来应该在现场但是被偷偷转移的的租来撑场面的车子呢?达达说他的“同僚”会开车载后面跟着他们。
以上这些都是有证人有电眼录像的事实,以下事件都是发生在陈文新家中,所以都是达达的片面之词,在法庭上也遭遇到了控方的质疑:
有筒子问为什么要把保险箱里的东西取出来。
可能楼主没有说清楚。
达达的打算是这样的:陈文新我怀疑你的案子是保安公司的人监守自盗,你去把保箱柜里的东西偷偷拿出来,然后把这个摄像机放进去,下次有人想要偷你保险箱里的东西时就会被拍到。
记得,这是个秘密,别让保安公司的人知道保险箱里的钱已经被偷龙转凤了。
总之,达达的计划就是骗陈文新把钱从保险箱拿出来,然后自己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走。这样子你们懂了吗?
回说达达跟着陈文新来到他家,陈文新招呼达达坐下,就去厨房给达达拿饮料。达达的注意力始终集中在那个装现金的橙色口袋。
达达看着陈文新把它和一堆袋子放在一起。达达计划着,先假装上厕所,然后趁陈文新不注意拿了袋子就走。结果等他出来时,却找不到袋子了。
他同时听见陈文新在厨房里用福建话打了两通电话。达达虽然听不懂,却还是留神,以为自己已经露馅,陈文新在打电话喊帮手。
当陈文新从厨房出来时,手上果然多了一把刀。陈文新一边表示自己已经知道摄像机是假的,被达达骗了,一边挥刀朝达达砍来。
混乱之中,达达被砍伤手,却成功躲刀。达达过度紧张。所以自卫变成了杀人,就在脑袋一片空白中,乱刀刺死了陈文新。
忽然达达灵光闪现,发现自己手里还握着刀,于是一刀刺向陈志雄的颈项。
陈志雄中刀到地,却顽强地站起来继续和达达撕逼。打了一阵,陈志雄终于发现原来他还有一个选择,就是逃。于是陈志雄跑了出去,留下达达一个人收拾现场。
达达尽量不留痕迹,然后捡起陈文新掉在身旁的车钥匙,走出外面劫持他的车。达达虽然注意到车上有血,但是一时鬼遮眼的他并没有看到陈志雄。他以为陈志雄已经逃之夭夭了嘛。
达达发动车子,扬长而去。一路上,有许多汽车对他鸣笛,但他以为只是因为他车上的血迹,所以没有理会,一心只想逃离现场。
他来到停放租来的车子那里,换车然后开到东海岸公园,把凶器和血衣等证物丢进海里。达达最后回到租车行,换回了自己的摩托车,一路逃到马来西亚。
达达要强调的是,自己无心杀人。本来只是想伪装身份,不露痕迹地捞一笔钱,绝对没有想过会演变成一场杀戮。杀人实在是无奈地出于自卫。
故事说到这里。你们怎么看达达的证词?反正楼主是频频翻白眼。
楼主发现这些案件里面的凶手大半智商都有问题,编故事都不考虑逻辑是否顺畅。首先,如果楼主是陈文新,发现被骗了,肯定是先报警,然后稳住骗子等警察来。
要不然就找借口到邻居家求助。总之肯定不会拿刀去惹骗子,吃饱了撑的。
其次,陈志雄的行为也太不符合常识了。
你看到你老爸浑身是血被人放到在地你的第一反应难道是过去打那个人?
楼主肯定是先跑出去求救的。
然后如果楼主被刺伤了肯定也是先想着逃,干嘛要挣扎起来找凶徒打架?
最后就是达达说车子底下拖着人没有感觉那肯定就是睁眼瞎话。别说陈文新这么大的人了,就是后备箱没有关好都会有异想。
据说达达请了三个律师,竟然编故事都不利索。差评!
达达那么弱智的证词在控方眼里当然是站不住脚的。控方有大把的证人给达达打脸。
首先,验尸过程中,法医发现两个死者的伤口很深,刀刀致命。陈文新膝盖退化严重,预计要做换膝手术,案发时连行动都困难,根本不可能带刀攻击别人。
陈文新不但没有能力,也没有想要攻击达达。达达说陈文新打电话让达达以为陈文新是在叫帮手,可是实际上陈文新一通电话是打给下属谈公事,另一通是打给陈志雄。
陈志雄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并无异样,而且没有光等,说明他只是出去一下子,很快就会回到办公室。
而且如果陈志雄对达达起疑想要报警,他就算不自己打,也可以在电话里让陈志雄大。所以说陈家父子根本就没有对达达起疑。
另外,陈志雄虽然比达达高了4公分,但是只有56公斤,对比83公斤壮硕的达达,陈志雄怎么可能不自量力去攻击杀得红了眼的达达。
作为凶器之一的刀也没有在被达达抛弃的证物中找到。但是这把刀被证实不是陈家的,最有可能就是达达自备的。
警方封锁东海岸公园全国帆船中心附近的草地、行人道和水道,进行搜查工作。
正常画风下的达达:
在案发时,一个邻居家的女佣听见陈家传来叫喊声后好奇出来观看,就看到陈志雄满身是血,捂着脖子蹒跚地从门口走出来,然后倒在Camry后面。
Camry是头朝里停放的。没多久达达出来了,他拐到车后面,看了看倒在地上的陈志雄,从车后绕了一圈来到驾驶位置,上车,倒车,碾过陈文新然后开走。
达达开出陈家不久,陈家对面学校的一个校工看到了达达的车子拖着一个人。校工追在车后,企图让通知司机让车子停下,却被达达忽略不计。
可见,达达是故意拖着陈志雄在路上行驶,目的就是要置他于死地。
综上,控方认为达达一开始就有意谋财害命。他自己准备了刀,蓄意杀害陈文新,然后又伏击陈志雄。同时控方也全盘推翻了达达纯粹行窃的辩护。
控方指出达达的逃亡行动实在是蠢的令人无法置信,达达说他原本的计划不包括劫车,他打算拿了钱就跑到大路上招德士。
可是实际上陈家和大路有一段距离,达达就这么拿着一袋子钱在大白天在居民区奔跑肯定是会被人看见的。更不要说,陈文新很可能就会开着车在后面追他。
法官和控方的观念基本一致。法官认为达达完全没有正当防卫的合理性,为了一己之欲残酷地杀害陈家父子。
达达被判双项一级谋杀罪名成立,则日执行死刑。
以陈家父子出殡完结本案:
其实高文双尸案严格来说也是一桩悬案,因为凶手杀人的动机始终没有搞懂。你说抢劫就抢劫,为什么要带刀把人杀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