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课|“订金”和“定金”的区别,一个能全额退回,一个一分钱都要不到!
导读:一个定金,一个订金很多人都搞不清,你知道吗?有太多的朋友在买房或买车等大件物品时都要交定金,如果你作为消费者在交完所谓的定金后,后悔不想买了。那么此时,可能只有少数人能够拿回来定金,但更多的情况是完全没法退。这是因为定金与订金完全就是两码事……
你还傻傻以为订金与定金是一样的吗?
实际上这两者在法律依据上差别极其大。
定金表明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资金。支付定金后,若定金给付方单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倘若是由于定金接受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但是订金就不同了,因为法律规定订金是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执行中没有问题,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部分。但如果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都是可以退的。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
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三、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所以说,“订金”与“定金”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了!
来源:济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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