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改编成电影,要不要和家属说?

近日,湖南“操场埋尸案”改编成电影未获被害人家属授权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湖南“操场埋尸案”轰动一时,同时也让被害人家属伤心许多年。一件案子十多年才沉冤得雪,怎么不让人伤怀呢?
家属内心的波澜还没得到平复,又是天降横刀,再次割裂了他们的伤口。本来是一件悲凉的事,过去了一切就好了。然而有影视公司却要把这样一个刑事案件搬上荧屏,再次撕开家属的伤口。
现实生活中的事件,改编成影视剧,可不可以?答案肯定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尊重事实。如果罔顾事实去改变,那就是对事件中的人不尊重,对事件中人家属的不尊重,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公开报道的案件如果影视化,需不需要家属同意?有律师表示,类似的案件往往会涉及到名誉权和隐私权的问题,虽然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但一般情况下片方都会征求当事人或其家属同意,有的会给报酬或补偿。
然而,湖南《操场埋尸案》即将改编成影视剧,却并没有征得家属的同意。2019年6月,湖南新晃县新晃一中跑道内挖出一具遗体,曝光了一起16年前的命案,由此也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2001年,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承建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的杜少平,在施工过程中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他人将邓世平杀害并埋于操场一土坑内。
改编的电影剧本通知显示,一部名为《操场》的电影经浙江省同意拍摄,故事的简介为:新光县第一中学操场扩建工程监理,拒绝豆腐渣工程合格验收,结果被包工头杀害。在中央督导组领导下沉冤得雪。
与此同时,一份该电影的海报在社交媒体上流传,海报中画着一个长长的草场跑道,旁边写着“埋藏了16年的惊天血案”。虽然海报没有明说该电影改编自湖南“操场埋尸案”,但所有公开的资料都指向了湖南“操场埋尸案”。
如果说,你不是根据现实案件改编而来,那真的是自欺欺人。然而,“操场埋尸案”被害人的女孩告诉媒体,电影《操场》团队并没有通过家属授权,都是自主拍摄的,她所担心的是故事会被乱拍。
这是很有道理的,虽然没有明说根据什么改编,但是看过新闻的人都知道该电影取材于什么,如果任由发挥,只怕最终是对整个真实案件的扭曲。虽然影视作品改编后都成为神剧,让人恼怒却毫无办法。
虽然说刑事案件改编成电影,不确定构不构成侵权,但是道德上肯定有问题了,因为改编没有经过家属的同意。说句不好听的话,这其实就是在家属的伤口撒盐,还美其名曰是为了增加社会责任感。
不可否认,文学和影视作品需要艺术的渲染,但是也应该尊重事实,特别是改编于真实故事的影视剧,不能违背家属的意愿和做人的良心。把事实渲染成艺术品,很可能给当事人或者家属造成伤害。
事实就是事实,不要把事实变成戏说,这不是清宫剧的胡编乱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毕竟这就是眼前发生的事情,家属也都还健在,歪曲、夸张或戏说真实事件,都是对他人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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