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资深律师的「职场箴言26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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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学家克罗曼曾在《迷失的律师》一书中曾提出,法律人的理想是具有责任担当的,是追求卓越的。法律共同体要实现历史使命,更应该坚守自己的职业伦理,法律共同体更是一个伦理共同体。他们遵循一个最基本的法律职业伦理准则,即以追求秩序和正义为最高、永恒的目标,并且通过他们各自的具体行动表达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
“既然我们选择了律师职业,要在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两个方面努力达到这个职业的要求。”这种职业伦理或职业操守体现在:一是法律职业应该具有人文关怀精神,强调社会良知,尊重和保护人权。二是法律职业的根本价值取向是维护正义。三是忠于法律。“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社会正义必须通过法律职业正确实施法律的专业实践活动才能得以实现,法律人的基本使命,就是准确适用法律。
有一句谚语说道,“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这是最符合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品质。法律人,请时刻牢记我们的职业伦理——忠于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也是每一个法律职业人,需要毕生思索和践行的课题。
“岁月不居,时光如流,我与律师职业结缘,屈指已三十八载。三十多年以来,我一直在追求光明,追求美好。人类文明肇始以来,就在按照美的规律建造世界。律师工作,也是按照这一规律去创造、去实践。律师的作用和意义,绝不限于解决具体问题,它的本性在于创造,在于对理想境界永不止步的追求;律师的操守、行为及其理论,完全可以用美的尺度加以衡量。从这样的要求和境界讲,执业越久的律师,就会愈加感到自己并不称职,因而就会自觉地谦逊、低调和自励。这种感悟、自觉和自励,也不失为另一种较好的回报。“
—— 王克民
职业之谓,乃社会性职位名称,是有相称知识或技能者所从事的工作,其有预先必要的训练,并非一定程序的学问和运用技术的能力,亦非一个人的饭碗问题,而是社会之职能,社会之分工,社会存在之需要。
刚入职之律师,多是从校门踏进社会。一张白纸,贵在从头写起。选择什么样的律所,师从什么样的前辈,这“第一口奶”很是重要,起步如何,关乎终身。所以要有辨别好坏的能力,要择其有营养、可吸收的东西化为己有。要切忌名利心过急、过重,也不可轻易效仿他人。乍进职场,倘能有品行优秀、阅历通达者扶助、指教,自是幸运;如若遇不到理想的指导老师,则应沉下心来,扎扎实实,做些基本业务。一个人在事业上到底能走多远,最终到达何等高度,主要是靠自己。唯有博采众长,冶炉自铸,才会逐步成形,渐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