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蒙塔古夫人看奥斯曼女性:她们是时代限制下最自由的灵魂!
引言:
在世界历史上,对于女性都不算友好,甚至关于女性的历史记载也少的可怜,奥斯曼帝国也不例外。这对于占人类人口一半的女性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在男人们煞有其事的指点江山的时候,女性好像被我们有意无意的忽视了,她们没有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她们写出的文字也是寥寥无几,这使得我们探索她们内心世界的线索非常少。
1717年,访问伊斯坦布尔的外国使节夫人,蒙塔古夫人用自己的文字记载了当时奥斯曼妇女的生活。当时的,西方世界也和我们一样,对奥斯曼世界充满了好奇,蒙塔古夫人用她的女性视角记载下了可贵的第一手资料。
而其中影响最深的就是土耳其浴池,蒙塔古夫人将其称为奥斯曼的伦敦咖啡馆。
土耳其浴室——奥斯曼的伦敦咖啡馆
早上十点左右,浴室就已经有很多人了,有人在唠一些私房话,有人在做女红,甚至还有人在里面喝咖啡。通常都有一个十七八的女奴给主人梳头发,而她们的主人则在传递这八卦。
女性们每周一次,乐此不疲来这里大打发四五个小时,这里就是女性构建的新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让蒙塔古夫人大开眼界。当时的女性完全不是我们想象中的样子,她们虽然没有政治权利,但却是那样的意气风发。
她们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财产权的存在,让她们不需要成为丈夫的附属品。她们是不幸的,是一批出生在古代社会的女性,但她们也是幸运的,她们是生活在伊斯兰世界,伊斯兰教法给予了她们基本的权利。
伊斯兰教法在一定程度上给女性设定了枷锁与限制
伊斯兰社会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征,那就是在公共领域男女是被严格分开的。这既可以理解为排除了女性参与公共生活的权利,也可以理解为她们被放逐到了一个没有男性的世界。
所以在奥斯曼帝国的历史上,除了皇帝后宫的妃子有一些后宫戏之外,几乎没有其他女性可以登上政治舞台。除了这些,在法律中对于女性的限制也非常常见。
比如,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女性只能继承男性继承人的一半。作为男性可以拥有多个妻子和女奴。女性参与各种法律协议和诉讼的时候需要有一个男性监护人。甚至还有一个让我们现代男性特别羡慕的婚姻歧视。
需要蒙上面纱的奥斯曼女性
伊斯兰规定下的婚姻歧视
女性在婚姻中要预先支付聘礼,而男方则不需要。女性如果想离婚,也得善后礼金(相当于分手费)。而且男性可以提出离婚要求,而女性却没有这个权利。这对于现代纠结于礼金的男同胞来说,是一件多么令人羡慕的事情。
不过玩笑归玩笑,从这些法律规定当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对于女性权利的压制。说的夸张一点,这就是对于女性人格的否定,认为男人就是比女人高贵,女人需要给好处,才能嫁给一个男人。
这样把男性和女性世界划分开的习俗,也给了当时的女性难得的私密世界。像中国古代的女性,基本上就没有出过门,结婚之后,也是从这个门抬到另一个门,她们的天地就是眼中的这间屋子。她们就像是一只被困在笼子里的金丝雀,这辈子只能在这方寸之地盘旋。
而当时的奥斯曼女性不仅可以走亲访友、去清真寺礼拜、洗土耳其浴、去商场购物等,外出的机会一点也不少,相信这也会让其他文明的女性羡慕万分。
在伊斯坦布尔能俯瞰金角湾的绿地上野餐的女性
伊斯兰教法使得女性拥有财产权,给了她们独立的底气
蒙塔古夫人还在奥斯曼帝国发现一个特别的现象,那就是市场上的店铺,有20%是属于女性的。当然,这些人并不是亲自经营,而是租给别的商人和工匠,不过这也是一大奇观。而且靠这样不动产生活的女性并不在少数,在当时的奥斯曼帝国是一件很普遍的情况。
女性为什么受到不公待遇,根本原因就是经济不独立
大多数的古代女性自己是没有经济来源的,所有的生活都要依靠丈夫,自己是没有财产权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何谈独立,何谈人格。就像是青春期的你,为什么没法反抗父母,就是因为你自己没有经济独立,连吃饭都要向父母伸手,这样的情况下你敢不听父母的吗?
可以做生意的奥斯曼女性
在这方面,奥斯曼帝国的女性,比同时代绝大部分的女性都幸福。伊斯兰法规定,妻子的财产和丈夫的完全分开。女性在娘家继承来的财产是由女性自身独享的,这样一来,奥斯曼的女性在婚姻中的安全感大大增加。就连在宗教信仰上,女性也和男性是分开的。
16世纪的伊斯坦布尔,有37%的宗教捐赠者是女性,这代表了女性的经济独立。因为当时的法律规定,只有独属于个人的财产才能够捐献。女性捐赠者所占的比例越高,就越说明经济独立的女性越多。这在普遍物化女性的古代社会,是一道靓丽的风景。身为古代社会的女性是她们的人不幸,出生在奥斯曼帝国是她们的幸运。
伊斯兰教法使女性拥有自主权,她们不是男性的附属品
奥斯曼帝国统治的大部分疆域都处于伊斯兰教的范围,所以当奥斯曼帝国需要制定法律的时候,就选择了遵从伊斯兰教法的框架来制定法律。
这对于奥斯曼帝国来说是一件一箭双雕的事情,既团结了国内的多数派,而且也是迎合了当时的国际政治格局,让奥斯曼帝国成为了伊斯兰世界的盟主。但是采用伊斯兰教法也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那就是给予女性最基本的权利。
奥斯曼女性的经典着装
伊斯兰教法对于女性的权利有着很详细的规定,虽然还是更加偏向男性一点,但能在一定限度之内保障女性的权利。通过当时的法庭记录,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女性的身影。这在所有的历史上都属于罕见的事情,因为一个女人可以去打官司,这就说明至少在法律层面上他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就连当时的美国都没出现这种事情。
1860年的美国,有一个叫做伊丽莎白的主妇,他在一次圣经的讨论会当中公开的批评原罪问题,认为女性不应该比男性低的。这放到现在来说顶多就是一个口角争端,可是他的父亲却叫来了医生和警察把他送到了精神病院。
医生还开具了证明,说当时他的脉搏非常的快,结合他那些乱七八糟的言论,可以肯定他是得了精神病,就这样,伊丽莎白被关在了精神病院。
伊丽莎白·阿伯特的《婚姻史》记载了这件事
在精神病院呆了三年后,丈夫把她接回家,关关在了阁楼上,对此伊丽莎白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往窗户外面扔纸条。最后纸条被路人捡到,递交到了法院,陪审团用了7分钟就确定伊丽莎白并没有精神病。这给当时的公众造成了极大的刺激,一个好好的人怎么就变成精神病了。
所以伊利诺伊州正式出台法律,明确规定丈夫没有权利在法院没有确认的时候将妻子送到精神病院,而且女性有权利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有权利在丈夫不同意的情况下提出诉讼。
我们对这个案例可能会感到震惊,为什么会有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情发生,而在几百年前的奥斯曼帝国女性却拥有了当时美国女性想都不敢想的政治权利。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奥斯曼帝国女性拥有这些权利是多么的可贵。
评价
女性,在古往今来的父权制社会当中,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压迫。它的底层逻辑就是,成年男子作为一个合格的战斗力,值得国家的拉拢,而作为回报,国家支持成年男子在家里统治自己的老婆孩子,还美其名曰'妇德'。
而且统治阶层大多都是男性,所以各国的法律大多认为女性只是男性的附属品,没有完整的人格。所以整个世界历史上对于女性的描写都是相当稀少的,因为女性根本就没有权利,也没有渠道发出自己的声音,奥斯曼帝国的女性也不例外。
但是我们可以从一些外国使节的私人信件当中,窥探到一丝奥斯曼帝国女性的生活。和其他文明的女性相比,奥斯曼帝国境内的女性显然要幸运许多。
奥斯曼女性的经典着装
根据蒙塔古夫人的记载,奥斯曼帝国实际上还是对女性有一些歧视的,只不过由于奥斯曼帝国遵守伊斯兰教法的原因,奥斯曼帝国的女性比其他文明的女士拥有着更多的权利。
首先奥斯曼帝国的女性拥有独立的财产权,这让她们不必依附于男人。
其次在一定意义上,奥斯曼帝国的法律也承认女性的独立人格,使当时的女性拥有多多自主权。
身为古代社会的女性她们是不幸的,但作为奥斯曼帝国的女性,她们又是幸运的。虽然奥斯曼帝国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着歧视的情况,但是这样的法律,却是当时其他古代文明的女性,想都不敢想的。
参考文献:《奥斯曼帝国:500年的和平》、《婚育史》等